历史典故 > 大杀风景 源见“烧琴煮鹤”。原指损坏美好的风光景物。后泛指败人兴致,使人扫兴。鲁迅《书信集.致山本初枝》:“龙华的桃花虽已开,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大杀风景,游人似乎也少了。” 述宾 大大破坏美好的景致。常指在欢乐的场合,出现使人扫兴的事,败坏了大家的兴致。鲁迅《致山本·初枝》:“龙华的桃花虽已开,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游人似乎也少了。”△贬义。用于描写败兴之情状。→败兴而归 焚琴煮鹤←→尽欢而散 锦上添花。也作“大煞风景”、“大煞风趣”。 大杀风景相关 海角天隅海说神聊海错江瑶骇人闻听骇人闻见骇目振心函牛之鼎含冤受屈含冤抱恨含冤抱痛含含糊糊含宫咀徵含恨九泉含意未申含毫吮墨含牙戴角含着骨头露着肉含章天挺含笑九原含笑九幽含糊不清含羞忍耻含羞忍辱含苞待放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𢈺 每日一成语:临危制变 每日一词语:別族 每日一诗词:颂证道歌·证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