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一尘不染

    尘:佛教把外界的色、声、香、味、触、法称六尘。 染:沾染。 原意是指修行学道达到真性清净的很高境界,对外界世俗灰尘一点都不会沾染。 路振扬(?-1736年),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人。出身士卒,被提拔为把总、副将(隶属于总兵,统理一协军务)。雍正四年(1726年),升陕西固原提督(清代军务总兵官,一省高级武官,受总督节制,节制全省各镇总兵)。他上奏条陈说:“国家设置俸禄是用以养护廉洁的操守,建立法制是用以惩治贪污。条例规定以财物贿赂、以及说合污贪事情经手交接钱财的人,审核确实与贪赃同样判罪。罪行未被揭发而自动投案认罪的人免去判罪,但还要征收原来贪污的正赃。我暗中思想官员小吏营私舞弊,彼此互相容忍隐瞒,不容易暴露出来,或者有人上告揭发,还要互相掩饰。我呈请开放自动投案的道路,凡是上司官员保奏题本的官吏,以及三年一次考绩军事、政治成绩卓异,推荐选举人员,用财物行贿的,双方彼此都应该治理判罪。如果接受贿赂的带着赃款赃物自动投案认罪,免去追查赃款赃物以及应得的判罪。如果给与的人自动投案,就按照原来赃款赃物加倍向受贿者追交,也免去应得的罪。或者说合污贪事情经手交接钱财的人自动投案认罪,免去判罪并给奖赏。如像这样做,或许可以使行贿受贿的彼此都存在顾虑,没有经过贪污事情的人就害怕而不敢贪污,既贪污就会争先自动投案认罪唯恐落后,这或许是除去贪污的一个办法。”上奏呈入,清世宗胤禛(雍正帝)嘉奖他,并且说:“向来听说路振扬平素的品德、行为清廉,如今观看他上奏的条陈,不是对外界世俗一尘都不沾染的人是不敢说这些话的呀!”将这奏章下到吏部议论施行,并且命令从优授官及奖励路振扬。

【出典】:

    《清史稿》卷299《路振扬传》10420、10421页:“疏言:‘国家设禄以养廉,立法以惩贪。例定以财行赇(qiú求,贿赂财物),及说事过钱人,审实计赃同科。罪未发而自首者免罪,犹征正赃。窃思官吏营私,彼此容隐,不易败露,或有告发,犹必互相掩饰。臣请开自首之路,凡上司保题属吏,并大计(官吏三年一次考绩)军政卓异,荐举人员,以财行赇,彼此皆应治罪。如受者自首,免追赃及应得之罪。如与者自首,则照原赃倍追给主,亦免应得之罪。或说事过钱人自首,免罪给赏。如是,庶彼此皆存顾虑,未事则畏惧不敢为,既事则争首惟恐后。是或除贪之一法。’奏入,上嘉之,曰:‘向闻振扬操守廉洁,今览此奏,非一尘不染者不敢言也。’下部议行,并命优叙(授官及奖励)。

【例句】:

    清·蒋士铨《冬青树·柴市》:“看他平日百折不回,今日一尘不染。” 李宝嘉《文明小史》第12回:“他自己做了几十年的官,依然是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现代·曹靖华《飞花集》:“不知怎的,这儿的空气,竟如此清新、明澈,直赛水晶,一尘不染!”


主谓 佛教把色、声、香、味、触、法叫做“六尘”。形容身心纯洁,品格高尚。也指非常干净清洁。柳建伟《王金栓上校的婚姻》:“王金栓坐在收拾得~的客厅内独自翻些旧报纸。”△褒义。多用品格或环境方面。→纤尘不染 一干二净 一尘不到一尘不缁。也作“不染一尘”、“一毫不染”。


一尘不染”形容清洁纯净,比喻居官清廉或品格高洁。

那么,“一尘”所指为何呢? 为什么清廉高洁谓之 “一尘不染”呢?

原来,“一尘不染”本系佛家语。佛教以色、声、香、味、触、法为 “六尘”。而修炼真性必须不被这六尘所染,因而谓之 “一尘不染”。

一般芸芸众生所喜是: 眼观美色,耳耽乐音,鼻嗅奇香,舌嗜上味,身触腻滑。这实际上是一种享受哲学,是不可能修炼真性而致成佛的。

“尘”有 “染污”义。《净心诫观·下》: “云何名尘,坋 ( fèn)污净心,触身成垢,故名尘。”《法界次第·上之上》: “尘以染污为义,以能染污情识,故通名为尘也。”因此, “一尘不染”即谓 “不受一点污染”,这样才能 “六根清净。”

眼、耳、鼻、舌、身、意为佛家所谓之 “六根”。 “根”乃 “能生”之义,眼、耳、鼻、舌等对于色、声等能产生感觉,故谓之“根”。“六根清净”即为不染纤尘,也就可修炼真性而致成佛了。

一尘不染”或 “不染纤尘”后世因以比喻清廉、高洁。

道家 “无为而治”也讲 “六根清净”。有首山野民歌唱道: “手把青秧插野田,低头便见水中天。六根清净方为稻 ( 道) ,退步原来是向前。”这首 《插秧歌》的深义是很耐人寻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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