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国计民生

    又作“民生国计”。国计:国家财政经济。民生:民众生活。指李鸿章上奏条陈说:中国自己设立轮船招商局,使中国轮船航行,利益不被外国洋人占尽,这是关系国家财政经济和民众生活的大事。李鸿章(1823-1901年),字少荃(Quán全),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进士(举人经殿试合格赐出身者),授翰林院(清代掌秘书、著作等事)编修(编写国史、实录、会要等)。咸丰三年(1853年),在原籍组织团练(地方武装)抵抗太平天国起义军,屡遭失败,投靠曾国藩当幕僚(参谋、佐助)。咸丰十一年(1861年),受曾国藩委派,到庐州(治所今安徽合肥市)编练淮军。同治元年(1862年),奉调领淮军赴上海。镇压太平军,旋授江苏巡抚。四年,署两江总督。五年,授湖广总督。九年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十一年建议设置轮船招商局。十三年(1874年),李鸿章又上奏条陈说:“同治年间曾国藩、丁日昌在江苏总督、巡抚任内,屡次根据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Hóng洪)创议的中国商人制造轮船的章程。分别运输国家漕粮征收的大米,兼代招揽客商的货物。……各省在沪的殷实富商,或者自己购置轮船驾驶航行于各个商埠,或者挟带资金依附于西方商人去登记名册。若是中国自己成立招商局,就会使各个商人所有的轮船股本必定逐渐归于官方主持的招商局,似乎足够顺从适应商人情况而增强国家体制。拟议呈请先行试办招商局,成为官方、商人协商融洽的地方。等到商船制造完成,立即可以随时添补制造轮船的章程,推广扩大范围普遍实行。当即命令朱其昂回上海设置招商局招揽商人,商人争先恐后地加入股金,拨出次年漕运公粮大米二十万石,由招商局轮船运输往津,若是从这时开始招商局轮船可以畅通航行,或许使我国内地长江、外面海上的利益不致于被外国洋人所占尽,像那样关系于国家财政经济和民众生活的大事就实在不是很微薄的了。”

【出典】:

    《清史稿》卷150《交通志二·轮船》4451、4452页:“同治十一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建议设轮船招商局。”“十三年,鸿章又疏言:‘同治间曾国藩,丁日昌在江苏督、抚任,迭据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创议华商造船章程,分运漕米,兼揽客货。……各省在沪殷商,或自置轮船行驶各埠,或挟资本依附西商之籍。若中国自立招商局,则各商所有轮船股本必渐归官局,似足顺商情而强国体。拟请先行试办招商,为官、商浃(jiā葭)洽(融洽)地步。俟(sì四,等待)商船造成,即可随时添补,推广通行。……当令朱其昂回沪设局招商。商人争先入股,……拨明年漕米二十万石,由招商轮船运津,……若从此轮船畅行,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其关于国计民生者实非浅鲜。’”

【例句】:

    清·颐琐《黄绣球》7回:“旧章既失,便新不成新,旧不成旧,一物一器,尚不适用,何况那政治上的事关系民生国计的呢?” 严复《救亡决论》:“真若一丘之貉,苟利一身而已矣,遑惜民生国计也哉!”


并列 国家的财政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明史·王家屏传》:“~,莫关圣虑。”△褒义。用于描写全面。也作“民生国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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