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雪窑冰天

    朱弁使金,不辱君命事。朱弁(?-1144年)宋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字少章。高宗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以太学生擢任通问副使赴金,同行的还有朝奉郎假刑部侍郎王伦(1084一1144年)等。抵金后,被金扣留。绍兴初,金人又胁迫朱弁到刘豫那里做官。刘豫原为济南太守,后降金,被立为皇帝,国号“齐”。朱弁守节不屈,对金人说:“刘豫是卖国贼,我恨不能食其肉,怎能到他那里去做官,只有一死!”金人恼怒,不给他饭吃,但朱弁誓死不屈。绍兴二年(1132年),金欲与宋议和,将王伦释放回到临安。王伦把朱弁在金的情况禀报高宗,还把朱弁到金后欲献给徽宗的诗文呈给高宗。文中说:“我被扣留金国未死,如同身在雪窑一样;想晋见皇帝也没有如愿,眼泪飘洒在冰天里。”宋高宗读了十分感动,给其亲属五人授官,并赐吴兴田五顷。

【出典】:

    《宋史》卷373《朱弁传》11552-11553页:“金人迫弁仕刘豫,且訹之曰:‘此南归之渐。’弁曰:‘豫乃国贼,吾尝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金人怒,绝其饩遗以困之。弁固拒驿门,忍饥待尽,誓不为屈。……金人知其终不可屈,遂不复强。王伦还朝,言弁守节不屈,……又以弁奉送徽宗大行之文为献,其辞有曰:‘叹马角之未生,魂消雪窑;攀龙髯而莫逮,泪洒冰天’,帝读之感泣,官其亲属五人,赐吴兴田五顷。”

【例句】:

    清·黄遵宪《归过日本志感》:“今日荷戈边塞去,可堪雪窑复冰天。”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4:“公(林则徐)慨然曰:‘二万里冰天雪窑,只身荷戈,未尝言苦’。” 清·曾朴《孽海花》:“到次日一入俄界,则遍地沙漠,雪厚尺余,如在冰天雪窑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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