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家至户晓

    家家户户都知,谓人人皆知。亦作“家谕户晓”、“家喻户晓”。出自唐文宗之语。唐文宗,名李昂(809-840年),唐穆宗第二子。大和元年(827年)在宦官王守澄等人支持下即皇帝位。他曾重用李训、郑注等人,希望能铲除宦官,整理朝政。但大和九年(835年)十一月,由李训、郑注发动的旨在清除宦官的“甘露之变”失败,宦官反倒乘机大杀朝官。御史中丞、皇族李孝本亦被诛杀,其女被没入掖庭(皇宫中妃嫔所居的地方)。左拾遗魏暮(mó磨)就此事上疏进谏。文宗遂下诏褒扬魏謩。诏书中提到,将孝本之女收之掖庭,是以备洒扫之事,并非征为声妓,但事情处于疑似之间,不可能使得家家户户都知道,并认为魏謩的谏书,有贞观年间指事直言、不避忌讳的遗风,应该虚怀采纳,因而立即把孝本之女送出了掖庭。同时,还任命魏謩为右补阙。

【出典】:

    《旧唐书》卷176《魏謩传》4568页:“诏曰:‘昔乃先祖贞观中谏书十上,指事直言,无所避讳。每览国史,未尝不沉吟伸卷,嘉尚久之。尔为拾遗,其风不坠,屡献章疏,必道其所以。至于备洒扫于诸王,非自广其声妓也;恤髫(tiáo迢)龀(chèn衬)之宗女,固无嫌于征取也。虽然,疑似之间,不可家至而户晓。尔能词旨深切,是博我之意多也。噫!人能匪躬謇谔,似其先祖,吾岂不能虚怀延纳,仰希贞观之理欤!’”

【例句】:

    宋·欧阳修《乞出第三札子》:“臣所谓辨诬谤、全名节者,为中外之人不可家至户晓者耳。” 宋·楼钥《缴郑熙等免罪》:“而遽有免罪之旨,不可以家喻户晓。” 佚名《宣和画谱·叙论》:“昔者帝王坐法宫,垂衣裳,不出九重深密之地,使四方万里朝令夕行,岂家至户晓也者?以吾有庆赏刑威之柄以驭之而已。” 清·李汝珍《镜花缘》81回:“今日之下,其所以家喻户晓,知他为忠臣烈士,名垂千古者,旨由无心而传。”


并列 到每家每户去宣讲,让人人都明白。宋·文天祥《与广东曹提刑》:“近者妄意预行晓揭;使~,人人知所避就。”△多用于写深入宣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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