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霹雳手

    霹雳,疾雷声。用来形容才思敏捷,决断迅速的人。出自唐裴琰之的事迹。裴琰之,绛州闻喜(今山西闻喜)人。唐高宗永徽年间曾任同州司户参军。刺史李崇义见他年轻,遂有轻视之心,故意把州中积年旧案数百件交给他来处理。没想到他挥笔断案,只用很短的时间便全部办完,而且判词劲妙。由是大为知名,号为“霹雳手”。后为永年令,有惠政。

【出典】:

    《旧唐书》卷100《裴漼传》3128页:“先是,州中有积年旧案数百道,崇义促琰之使断之,琰之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崇义大惊,谢曰:‘公何忍藏锋以成鄙夫之过!’由是大知名,号为‘霹雳手’。”

【例句】:

    明·于谦《昼夜长短诗》:“诉牒旁午来,剖析不留宿,虽非霹雳手,遇事颇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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