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同盘而食

    在一个盘子里吃饭,形容兄弟间亲密和睦。本于北魏杨椿家事。杨椿,字延寿,本字仲考,太和年中与兄长同蒙高祖赐名而改,恒农(今河南灵宝)人,连仕高祖、显祖、庄帝三朝,累官至司徒、太保、侍中。庄帝朝,椿频频上书请放归,帝下诏允椿乘安车、驾驷马,又令所在郡县时时按礼问安。临行时羽林卫送,文武百官在城西饯别,上路前,椿告诫他儿子说:“我家虽为富室,我却牢记当年祖辈约束我伯父叔父的话:‘果能富贵,也不要积金一斤、彩帛百匹以上,不要与豪势之家通婚。’如今,你们的服饰渐趋华美,我们这辈人的恭俭之德,也已不如上代。然而我们弟兄八人,如在家中必同盘而食,如有人暂出未归,必等他回来共食。现八人中仅存三人,更不忍相别了,只愿我弟兄一世能不异居,不分财,这些你们都已眼见,并非虚情。如你们兄弟中,以后有独食的,就又不如我这一辈了……你们若能谨记我这些言语,不仅今后仍能振兴家业,百年之后,也将了无遗恨呀!”

【出典】:

    《魏书》卷58《杨椿传》1289页:“椿临行,诫子孙曰:‘今汝等……恭俭之德,渐不如上世也。又吾兄弟,若在家,必同盘而食,若有近行,不至,必待其还,亦有过中不食,忍饥相待。吾兄弟八人,今存者有三,是故不忍别食也。又愿毕吾兄弟世,不异居、异财,汝等眼见,非为虚假。如闻汝等兄弟,时有别斋独食者,此又不如吾等一世也。’”


偏正 在同一个盘子里吃饭。形容兄弟友爱和睦。《魏书·杨椿传》:“吾兄弟,若在家,必~,若有近行不至,必待其还,亦有过中不食,忍饥相待。”△褒义。多用于赞美手足情谊。 →伯歌季舞 ↔尺布斗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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