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词典 > 主父五鼎

【成语】:主父五鼎
【拼音】:
【简拼】:
【解释】:

    五鼎:古代诸侯宴会列五鼎肉菜而食,鼎内分盛牛、羊、猪、鱼、鹿肉。借喻豪侈生活和显贵地位。此典指主父偃(Yǎn演)说:生不能陈列五鼎佳而食,死就受五鼎烹刑吧!后以“五鼎”比喻贵官王侯及其饮食;以“五鼎煮”指大官被处死。主父偃(?——前126年),复姓主父,名偃。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汉武帝时任中大夫(掌议论)。他主张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割据势力,实行推恩,使诸侯王得分封子弟为侯。汉武帝采纳他建议,下“推恩令”。从此诸侯王国封地逐渐划小,名存实亡。在尊立卫子夫(初为平阳公主家歌女,汉武帝收入宫,生戾太子)为皇后,及揭发燕王刘定国(承袭祖爵为燕王。与父妾及三个女儿通奸,又夺弟妻为妾,被人告发,他即杀人灭口。后再被告发,汉武帝令公卿议其死罪,他畏罪自杀)各种犯罪阴事,主父偃都有功。大臣们都害怕主父偃的嘴揭说真情,贿赂馈赠给他钱财累计千金。有人劝告主父偃说:“您太横行无忌啦!”主父偃说:“我束发游学四十多年,自己不得志,父母不把我当儿子,兄弟不收容我,朋友抛弃我,我穷困潦倒时间很久。再说大丈夫为人在世,生不能陈列五鼎佳而食,死就受五鼎烹刑吧!我年老要做的事情很多,要达到目标还很远,所以我不遵循常理而又急促地做事。”此典又作“五鼎”、“偃求五鼎”、“鼎食鼎烹”、“主父言”、“五鼎烹”、“五鼎食烹”。

【出典】:

    《史记》卷112《平津侯主父列传》2961页:“尊立卫皇后,及发燕王定国阴事(隐私;暗中干的坏事),盖偃有功焉。大臣皆畏其口,赂遗(lù Wèi路位,贿赂和赠送)累千金(汉代以黄金一斤〔合今222.73克〕为一金)。人或说偃曰:‘太横矣!’主父曰:‘臣(古人谦虚自称)结发(古代男孩成童时束发挽髻,借指年轻时)游学四十余年,身不得遂(顺利),亲(父母)不以为子,昆弟(兄弟)不收,宾客(泛指朋友)弃我,我厄(è鄂,穷困)日久矣。且丈夫生不五鼎(古代炊器、礼器,陶制或铜铁制)食,死即五鼎(也用将活人煮死之刑具)烹耳!吾日暮途远(借喻年老要做事情还很多,或要达到目标还很远),故倒行暴施(不遵循常理而且急促地做事)之。”

【例句】:

    唐·王维《大唐故临汝郡太守韦公神道碑》:“坑七族而不顾,赴五鼎而如归。” 唐·杜牧《春末题池州弄水亭》:“偃须求五鼎,陶只爱吾庐。” 明·高启《赠薛相士》:“鼎食复鼎烹,主父世共伤。” 明·高启《东园种蔬》:“慨彼主父言,鼎食何其危。” 明·陈子龙《赠孙克咸》:“轩冕甘为五鼎烹,壮士翻为二桃弃。” 清·钱谦益《十一月初六日召对文华殿》:“五鼎食烹皆主父,三朝贤佞总王尊。”


主父五鼎 成语接龙

【顺接】:鼎折覆餗 鼎盛春秋 鼎食钟鸣 鼎折餗覆 鼎鼎大名 鼎湖弓剑 鼎贵高门 鼎湖龙远 
【顺接】:禹王神鼎 言重九鼎 大烹五鼎 染指于鼎 山林钟鼎 重裀列鼎 一言九鼎 商彝周鼎 
【逆接】:六神无主 五色无主 南唐二主 身不自主 青黄无主 家无二主 芳心无主 冤头债主 
【逆接】:主敬存诚 主圣臣直 主忧臣劳 主守自盗 主客颠倒 主次不分 主一无适 主贤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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