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 > 皇明典故纪闻 > 卷四

太祖与侍臣论用人之道,曰:“人主以明为治,而不自用其明,当取众人以为明。众人之见,必广于一人。故用天下之贤才以为治,使天下之情幽隐毕达,则明无不照而治道成矣。苟自作聪明而不取众长,欲治道之成,不可得也。”

太祖与侍臣论治身之道,曰:“人之害莫大于欲,欲非止于男女宫室饮食服御而已,凡求私便于己者皆是也。然惟礼可以制之,先王制礼,所以防欲也,礼废则欲肆。为君而废礼纵欲,则毒流于民;为臣而废礼纵欲,则祸延于家。故修礼可以寡过,肆欲必至灭身。”

太祖谕中书省臣曰:“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其居乡里,惟于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礼,于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如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其与异姓无官者相见,不次答礼,庶民则以官礼谒见。敢有凌侮者,论如律,著为令。”

国初伶人皆戴青巾,洪武十二年始令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

太祖观《武帝纪》,顾谓翰林侍臣曰:“人君理财之道,视国如家可也。一家之内,父子不异赀,其父经营储积,未有不为子孙之计者。父子而异赀,家必隳矣。君民犹父子也,若惟损民以益君,民衣食不给而君独富,岂有是理哉?”

太祖尝与翰林待制吴沈论持身保业之道,曰:“安生于危,危生于安。安而不虑,则能致危;危而克虑,则能致安。安危治乱,在于能谨与否耳。”

太祖谓翰林侍臣吴沈曰:“人君治天下,进贤纳谏,二者真切要事也。真知贤者,能兴其国,何有不好?真知谏者,在于忠己,何有不纳?惟其知之不真,是以于己难入。若诚能好贤,则不待招徕而贤者自至;诚能纳谏,则不待旌赏而谏者毕来。”

太祖谓侍臣曰:“人言天子居至尊之位,操可致之权,赏罚予夺,得以自专。朕则不然,凡出一言,行一事,兢兢业业,惟恐上违天命,下拂人情。况赏罚予夺,国之大柄,一有爱憎忿戾于其间,则非大公至正之道。是以此心斯须不敢忽也。”

太祖尝谓皇太子、诸王曰:“吾持身谨行,汝辈所亲见。吾平日无优伶{执目}近之狎,无酣歌夜饮之娱,正宫无自纵之权,妃嫔无宠幸之昵。或有浮词之妇,察其言非,即加诘责,故各自修饬,无有妒忌。至若朝廷政事,稽于众论,参决可否,惟善是从。若燕间之际,一人之言,尤加审察。故言无偏听,政无阿私。每旦,星存而出,日入而休,虑患防危,如履渊冰,苟非有疾,不敢怠惰,以此自持,犹恐不及。故与尔等言之,使知持守之道。”

太祖命群臣各举所知,谕之曰:“天下贤才未尝乏也。谓皋、夔、稷、契不复生,方叔、召虎不再出,是薄天下之士,但世有升降,故才有等差耳。为人上者,能量才授识,则无施不可。盖士之进退,系乎国之治否,吾以一人之智,岂足以尽理天下?必赖天下之贤,然后足以有为。尔等宜体此意。”

太祖尝谓侍臣曰:“人主不能明断者,欲害之也。然明断亦不以急遽苛察为能,苟见有未至,反损人君之明。求之太过,则亏人君之量。”

洪武十三年六月,太祖谓户部臣曰:“曩者奸臣聚敛,深为民害,税及天下纤悉之物,朕甚耻焉。自今如军民嫁娶丧葬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尔户部其榜示天下,使其周知。”

洪武间,御史连楹劾应天府尹曾朝佐祭历代忠臣不具祭服有乖典礼。太祖顾问廷臣,吏部尚书阮畯言:“祭前代之臣,不具祭服,相承已久。”乃命翰林院考证以闻。翌日,翰林院奏,祭前代忠臣,便服行礼为宜。遂诏以为常式。

洪武十三年八月,制天下学校师生廪膳米人日一升,鱼肉监醢之类,皆官给之。

洪武时,御史劾溧水县祭社稷以牛醢代鹿醢,礼部言:“著令,凡祭物缺者,许以他物代。”太祖曰:“夫祭物所谓缺者,以非土地所产,溧水固有鹿,何得谓缺?是有司无诚心于祀神,而故为苟简也。夫百司所以能尽其职而理民事者,以其常存敬惧之心耳。今溧水之官于神犹怠忽之,则于人事又何惧焉?”命论如律。

太祖与吏部臣论任官,曰:“树艺非其土则不蕃,授官非其才则不任。任官之务,当取方正之士,凡邪佞者,必去之。然众人恶之,一人悦之,未必正也;众人悦之,一人恶之,未必邪也。盖出于众人为公论,出于一人为私意。正人所为,治官事则不私其家,当公法则不私其亲,邪人反是。此亦可辨。”

太祖谕礼部臣曰:“人君操赏罚之柄以御天下,必在至公。无善而赏,是谓私爱;无过而罚,是谓私恶。此不足以为劝惩。朕观汉高帝斩丁公,封雍齿,唐太宗黜权万纪、李仁发,而赏魏徵之直,皆至当,可以服人。所谓赏一君子而人皆喜,罚一小人而人皆惧。朕于赏罚,未尝敢轻。若一时处分或有未当,卿等宜明白执论。宁使赏厚于罚,但不可滥及,使小人侥幸耳。”

太祖命助教赵新等为布政使,谕之曰:“今布政司,视古之州牧,其任甚重。所以重者何?重在承流宜化,通达民情也。若上德不下究,则郁而不彰;下情不上达,则塞而不通。为政郁塞,则远近乖隔,上下不亲,得失无所闻,美恶无所见。如此则弊政百出,民不可得而治矣。朕所以用卿等,冀儒术之有异于常人也。尚宜勉之。”

洪武时,近臣有言当理财以纾国用者,言之颇悉。太祖曰:“天地生财以养民,故为君者,当以养民为务。天节浮费,薄税敛,犹恐伤人,况重为征敛,其谁不怨咨也。”近臣复言自天子至于庶人未有不储偫而能为国家者,太祖言:“人君制财与庶人不同。庶人为一家之计,则积财于一家;人君为天下之主,当贮财于天下。岂可塞民之养,而阴夺其利乎?昔汉武帝用东郭咸阳、孔仅之徒为聚敛之臣,剥民取利,海内苦之;宋神宗用王安石理财,小人竞进,天下骚然。此可为戒。”言者愧悚。自是无敢以财利言者。

洪武十四年七月,定文职散官之制,凡初入仕,任内未及初考而迁调改除升等者,考核平常量才降等非贬降者,皆得初授阶初考称职;任内已及初考,迁调改除而品级仍前者,任内已升授未及再考迁调改除而品级仍前者,皆得升授阶。凡及两考而事迹显著者,皆得加授阶。

太祖尝谓诸行人曰:“凡为使臣,受命而出,四方之所瞻视,不可不谨。孔子曰:‘行已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尔等当服膺是言。若纵情肆欲,假使命而作威福,虐害下人,为朝廷之辱矣。自今或捧制书,或奉命出使,或催督庶务,所在官吏淑慝,军民休戚,一一咨访。还日以闻,庶不负尔职也。”

太祖尝敕刑部臣曰:“帝王抚临百姓,皆欲其从化,至于刑罚,不得已而用之。故唐虞之法,罪疑惟轻,四凶之罪,止于流窜。今天下已安,法令已定,有司既不能宣明教化,使民无犯,及有小过,或加以苛刻,朕甚悯焉。夫上有好生之德,则下有为善之心,改过者多,则轻生者少。自今惟十恶真犯者,决之如律,其余皆减死论。”

太祖尝谓四辅官王本等曰:“天道福善祸淫,不言而见。君有德则降祥以应之,不德则降灾以警之。故天之于君,犹父之于子,子不善而父警之,安敢不惧?盖谨惧无违,犹虑有非常之灾。若恣肆不戒,岂能免当然之祸?朕与卿等皆当慎之。”

给事中有言:“国初启事东宫,惟东宫官属称臣,朝臣则否。盖尊无二上之意。”翰林编修吴沈等议曰:“东宫国之大本,所以继圣体而承天位者也,臣子尊敬之礼,何得有异于是?”诸凡启事东宫者,称臣如故。

太祖谕部院诸臣曰:“朕观《书》以元首喻君,股肱喻臣。自古君臣本同一体,若君独用则臣职废,臣不任则君事劳。君臣之间,贵在一德一心,以共济天下。朕所以恳恳与卿等言者,以六部为朕总理庶务,都察院为朕耳目,日与内外诸司事体相关,当思尽心赞辅,共成理道,以安生民。”

廉州巡检王德亨言:“家本阶州,界于西戎,有水银坑冶及青绿紫泥,愿得兵取其地,以归于朝。”太祖谓户部臣曰:“尽力求利,商贾之所为。开边启衅,帝王之深戒。今珍奇之产,中国岂无?朕悉闭绝之,恐此途一开,小人规利,劳民伤财,为害甚大。况控制边境,贵于安靖。苟用兵争利,扰攘不休,后虽悔之,不可追矣。此人但知趋利,不知有害,岂可听也!”

洪武十五年四月,诏天下通祀孔子。又赐学粮,增师生廪膳,应天府一千六百名,府一千名,州八百名,县六百名。师生月给廪膳米一石,教官俸如旧。

工部奏,饰东宫殿宇及公主府所用青绿,请令民采办。太祖曰:“姑随所有用之,勿劳民也。”工部臣曰:“库藏所贮,恐不足用。且令采办以价给之,亦不伤民。”太祖曰:“青绿产于深山穷谷,民岂能自采?必待贩鬻而后得之。尔但知给以价直,不知有司急于取办,未免过于督责,而吏卒夤缘肆贪,所得之直,不偿所费。况货殖之人,乘时射利,高价以售。民受驱迫者,急于应办,转为借贷。其弊百端,为害滋甚,岂可以粉饰之故而重扰民乎!”

洪武时广平府王允道言:“磁州临水镇地产铁,元时于此置铁冶,岁收铁百余万,请仍置冶。”太祖曰:“朕闻治世天下无遗贤,不闻无遗利,且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利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今各冶铁数多,军需不乏,而民生业已定,若复设此,必重扰之。”因杖其人流海外。

太祖尝谓翰林学士宋讷曰:“朕每观《尚书》至敬授人时,尝叹敬天之事,后世中主犹能知之,敬民之事,则鲜有知者。盖彼自谓崇高,谓彼皆事我者,分所当然。故威严日重而恩礼寝薄,所以然者,只为视民轻也。视民轻,则与己不相干,而泮涣离散不难矣。惟能知民与己相资,则必无漫视之弊。故曰‘可爱非君,可畏非民,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古之帝王,视民何尝敢轻?故致天下长久者,以此而已。”

解州学正孙询讦税使曾必贵为胡惟庸党,又讦故元参政黎铭尝自称老豪杰,讪谤朝廷。太祖曰:“询不思以圣贤之道教人,而为告讦之事,岂儒者所为?”置不问。

洪武时,有以犯罪减死戍边者,多艰于衣食。太祖闻而怜之,悉命还家取赀用,定期而来。至是,五十三人先至。太祖曰:“彼愚民无知,故抵于法。今先期来归,是其畏法。良心不泯,庶几改过迁善矣。”特命宥其罪,与道里费,放还田里。

马后闻得元府库输其货宝至京师,问太祖曰:“得元府库何物?”太祖曰:“宝货耳。”后曰:“元有是宝,何以不能守而失之?盖货财非宝,抑帝王自有宝也。”太祖曰:“皇后之意,朕知之矣。但谓以得贤为宝耳。”后曰:“妾每见人家产业厚则骄至,时命顺则逸生。家国不同,其理无二。故世传技巧,为丧国斧斤,珠玉为荡心鸩毒,诚哉是言。但得贤才,朝夕启沃,共保天下,即大宝也。”

黄州府同知安贞以擅造公宇器用为吏所告,按察司以闻。太祖曰:“原贞之情,非自私也。房宇器用之物,皆公家所需,贞若迁他官而去,必不以偕往。今乃罪之,是长猾吏告讦之风矣。”命贞复职,而械吏至京治之。

洪武时,有给事中劾各处巡按试佥事所上章奏,有不称臣及不书月日者,请逮问之。太祖曰:“此亦错误,其勿问。”

太祖尝谓侍臣曰:“人君不能无好尚,要当慎之。盖好功则贪名者进;好财则言利者进;好术则游谈者进;好谀则巧佞者进。夫偏于所好者,鲜有不累其心。故好功不如好德;好财不如好廉;好术不如好信;好谀不如好直。夫好得其正,未有不治;好失其正,未有不乱。所以不可不慎也。”

刑部尚书开济议法巧密。太祖览而恶之,曰:“刑罚之设,本以禁民为非,使之远罪耳,非以陷民也。汝张此密法,以罔无知之民,无乃用心大刻;夫竭泽而渔,害及鲲鲕;焚林而田,祸及麛鷇。巧密之法,百姓岂能免乎?非朕所以望汝也。”济大惭。

太祖谕廷臣曰:“谗人之能害国,犹稂莠之害苗。故善治田者,必去稂莠善;治国者,必去谗邪。稂莠始生似真,及其盛也,则苗不能胜矣;馋邪始言似忠,及其久也,则正人不能胜矣。谗邪胜正人,非国家美事。人君知其然,当力去之。不然则根柢日深,为害不浅矣。”

太祖闻大学士吴沈讲《周书》,“国则罔有立政用憸人”曰:“甚矣,国家不可有小人,有小人必败君子。故唐虞用禹稷必去四凶,鲁用仲尼必去少正卯。国家不幸有小人,如人畜毒药,不急去之,必为身患。小人巧于悦上,忍于贼下。人君若但喜其能顺适己意,任其所为而不问,以为怨将在彼。譬如犬马伤人,人不怨畜犬马者乎!”又曰:“小人善于逢迎,彼知人主所乐为者,不顾非义,乃牵合傅会曰‘是不可不为’;如人主不乐为者,不顾有益于天下国家,亦必牵合傅会曰‘是必不可为’。此诚国之贼也。”

太祖尝谓皇太子、诸王曰:“纯良之臣,国之宝也;残暴之臣,国之蠹也。自古纯良者为国造福,残暴者为国致殃。何谓纯良?处心公忠,临民岂弟,虽才有不逮者,亦不至于伤物。所谓日计不足,月计有余者也。何谓残暴?恣睢搏击,遇事风生,锻炼刑狱,掊克聚敛。虽若快意一时,而所伤甚多。故武帝任张汤而政事衰,光武褒卓茂而工业盛。此事甚明,可为深鉴。”。

太祖谓吏部臣曰:“近内外官员有以微罪罢免者,其中多明经老成练达政务,一旦废黜,不得展尽其才能,朕甚惜之。”于是凡罢免官通经术有才干者,悉起送京师,擢居显职。

洪武十七年二月,定诸司文移纸式。凡奏本纸高一尺三寸。一品、二品衙门,文移纸三等,皆高二尺五寸,长五尺为一等,四尺为一等,三尺为一等;案验纸二等,皆长二尺五寸,高一尺八寸为一等,二尺为一等。三品至五品衙门,文移纸高二尺,长二尺;案验纸高一尺八寸,长二尺五寸。六品、七品衙门,文移纸高一尺八寸,长二尺五寸;案验纸高一尺六寸,长二尺。八品、九品与未入流衙门,文移纸高一尺六寸,长二尺;案验纸高一尺四寸,长一尺八寸。不如式者罪之。

太祖尝谕侍臣曰:“天下无难治,惟君臣同心一德,则庶事理而兆民安矣。唐虞三代之时,君臣同德,故能致雍熙太和之盛。后世治不如古,君臣之间,两相猜忌,上下乖隔,情意不孚。君言善而臣违之,臣论是而君哄之,如此欲臻至治,胡可得也?朕今简用贤能,以任天下之政。思与卿等求如古之君臣,同心一德,协于政治,以康济斯民,卿等勉之。”

太祖谓谏议大夫唐铎曰:“人有公私好恶不齐,故其言有邪有正。正言务规谏,邪言务谤谀。谤言近于忠,谀言近于爱。惟不惑于谤言,则德日聪而谗人自去;不眩于谀言,则智益明而佞人自绝矣。”又曰:“朕日总万几,所行得失,非从人言,何由以知?故广开言路,以来众言。言有善者则奖而用之,言之非实亦不之罪。惟谗佞面谀者,决不可容也。”

洪武十七年七月,敕内官勿预外事,凡诸司勿与内官监文移往来。太祖因谓侍臣曰:“为政必先谨内外之防,绝党与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纪纲振肃。前代人君不鉴于此,纵宦寺与外臣交通,觇视动静,夤缘为奸,假窃威权,以乱国家,其为害非细故也。间有奋发欲去之者,势不得行,反受其祸,延及善类。汉唐之事,深可鉴也。夫仁者治于未乱,智者见于未形。朕为此举,所以戒未然耳。”

太祖尝谓待诏朱善等曰:“人君能以天下之好恶为好恶则公,以天下之知识为知识则明。”又曰:“人之常情,多矜己能,好言人过。君子则不然,扬人之善,不矜己之善;贷人之过,不贷己之过。”又曰:“万事不可以耳目察,惟虚心以应之;万方不可以智力服,惟诚心以待之。”

太祖谓廷臣曰:“治天下者,不尽人之财,使人有余财;不尽人之力,使人有余力。斯二者,人皆知之。至于不尽人之情,使人得以适其情,人或未知也。夫使人得以适其情者,不以吾之所欲而妨人之所欲。盖求竭吾之所欲者,所求必得而所禁必行,如此则人有不堪。于是求有所不得,禁有所不止。则下之奉上者,其情竭;而上之待下者,其情疏矣。上下之情乖而国欲治者,不可得也。”

洪武时,命户部以山东盐召商中卖,仍听民买食。尚书郭桓言:“若从民买食,必亏课额。”太祖曰:“天之生财,本以养民,国家禁防,以制其欲息其争耳。苟便于民,何拘细利?求以利官,必致损民。宜从其便。”

太祖谓刑部臣曰:“刑者,人君用之以防民。君之于民,如天之于物。天之道,春生秋敛,而论天之德,则曰生;君之道,仁育义制,而论君之德,则曰仁。夫王良善御,岂在于策?周公善治,岂在于刑?所谓刑者,辅治之具,是以用之不可不详。故每令三审五覆,无非求其生而已。”

太祖谓侍臣曰:“责难之词,人所难受,明君受之为无难;谄谀之语,人所易从,昏主信之为易入。朕观唐虞君臣,赓歌责难之际,气象雍容。后世以谄谀相欢,如陈后主、江总辈,汗秽简策,贻笑千古。此诚可为戒。”

洪武十八年二月,太祖以当春久雨阴晦不解,间雪雹而雷,时气不和,皆人事有以致之。乃谕中外百司,凡军民利病政事得失,条陈以进,下至编民卒伍,苟有所见,皆得尽言无讳。”
太祖谕兵部臣曰:“天下所以不治者,皆由上下之情不通故也。若使君德下流,民情上达,有不便利,即与更张,天下岂有不治?”

太祖御华盖殿,闻大学士朱善读《心箴》毕,谓之曰:“人心道心有倚伏之机,盖仁爱之心生,则忮害之心息;正直之心存,则邪谀之心消;羞恶之心形,则贪鄙之心绝;忠悫之心萌,则巧伪之心伏。故人常持此心,不为情欲所蔽,则至公无私,自无物我之累矣。”

太祖谓侍臣曰:“朕夙兴视朝,日高始退;至午复出,迨暮乃退。日间所决事务,恒默坐审思,有未当者,虽中夜不寐,筹虑停当,然后就寝。”侍臣对曰:“陛下励精图治,天下苍生之福,但圣体过劳。”太祖曰:“吾岂好劳而恶安?顾自古国家未有不以勤而兴以怠而衰者。天命去留,人心向背,皆决于是。甚可畏也,安能暇逸?”

太祖览舆地图,侍臣有言“今天下一统,舆图之广,古所未有者”,太祖曰:“地广则教化难周,人众则抚摩难遍,此正当戒慎。天命人心,惟德是视。纣以天下而亡,汤以七十里而兴。所系在德,岂在地之大小哉?”

洪武时,州县父老有诣阙上言县官善政当罢任而保留者,太祖赐手敕奖励,复职加赐衣弊。谓侍臣曰:“郡县之治,自守令始。朕向在民间,常见县官由儒者多迂而废事,由吏者多奸而弄法。蠹政厉民,无所不至。遂致君德不宣,政事日坏。加以凶荒,弱者不能聊生,强者去而为盗,此守令不得其人故也。今县官能为吾抚循百姓,达吾爱养斯民之意,得其欢心,岂不深可嘉?尚且为政以得民心为本,使守令皆能抚民,天下何忧不治?赏而劝之,非滥恩也。”

太祖问近臣:“今天下百姓安否?”赞善刘三吾对曰:“赖陛下威德,四方无虞,民皆安乐。”太祖曰:“天下人民之众,岂能保其自安?朕为天下主,心常在民,惟恐其失所,故每加询问,未尝一日忘之。”三吾对曰:“圣心拳拳若此,恩德之及人者深矣。”太祖曰:“恩德亦非泛然,医如史扁,不施药石,疾不自瘳;匠如公输,不施绳墨,木不自正;君如尧舜,无纪纲法度之施,而但曰恩德,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也。”

太祖谕侍臣曰:“保国之道,藏富于民。民富则亲,民贫则离,民之贫富,国家之存亡系焉。自昔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因乏,至于乱亡。朕思微时,兵荒饥馑,日食藜藿。今日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未尝一日忘于怀。故宫室器用一从朴素,饮食衣服皆有常供,惟恐过奢伤财害民也。”

太祖与侍臣论治道,曰:“治民犹治水,治水者顺其性,治民者顺其情。人情莫不好生恶死,当省刑罚息干戈以保之;莫不厌贫喜富,当重农时薄赋敛以厚之;莫不好佚恶劳,当简兴作节徭役以安之。若使之不以其时,用之不以其道,但抑之以威,迫之以力,强其所不欲,而求其服从,是犹激水过颡,终非其性也。”

太祖谓户部臣曰:“善理财者,不病民以利官,必生财以阜民。前代理财窃名之臣,皆罔知此道,谓生财裕国,惟事剥削蠹蚀,穷锱铢之利,生事要功。如桑弘羊之商贩,杨炎之两税。自谓能尽理财之术,殊不知得财有限,而伤民无穷。我国家赋税已有定制,撙节用度,自有饶余。减省徭役,使农不废耕,女不废织;厚本抑末,使游惰皆尽力田亩。则为者疾,而食者寡,自然家给人足,积蓄富盛。尔户部正当究心,毋为聚敛,以伤国体。”

太祖谓户部曰:“古先哲王之时,其民有四:曰士农工商,皆专其业,所以国无游民,人安物阜,而致治雍熙也。朕有天下,务俾农尽力畎亩,土笃于仁义,商贾以通有无,工技专于艺业。所以然者,盖欲各安其生也。然农或怠于耕作,士或隳于修行,工贾或流于游惰,岂朕不能申明旧章而致然欤?抑污染胡俗,尚未革欤?然则民食何由而足,教化何由而兴也?尔户部即榜谕天下,其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者,土著不得远游,凡出入作息,乡邻必互知之。其有不事生业而游惰者及舍匿他境游民者,皆迁之远方。”

吏部选用国子生为六品以下官。太祖谕之曰:“事君之道,惟尽忠不欺;治民之道,惟至公无蔽。凡一郡一邑之民,必有饥寒不得其所者,有狱讼冤抑者,有贤才不举者,有豪猾蠹民者。汝等到任,能不为私欲所蔽,人言所惑,则方寸自明,而诸蔽可息。一牵于私欲,而惑于人言,则宜然如坐暗室,饥寒者无由获济,冤抑者无由伸理,贤才壅蔽而豪猾纵横,则为废职矣。古人有言,人始入官,如入暗室,久而乃明,明乃治。汝等切记之,毋为人蔽惑也。”

丽水有卜者干求富民陈公望不遂,诣阙诬公望等五十七人聚众谋乱。太祖命锦衣千户周原往捕之。知县倪孟贤审其妄,谓寮属曰:“朝廷命孟贤令是邑,惟欲抚辑斯民,安于田里。今使良善者受恶逆之名,岂朝廷命孟贤意哉?”卒具疏白公望等冤,而论妄告者罪。”

洪武间,诏举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年七十以下者,郡县礼送京师。太祖谕礼部郎中郑居贞曰:“古之老者,虽不任以政,至于咨询谋谟,则老者阅历多而见闻广,达于人情,周于物理,有可资者。”居贞对曰:“人至六十,精力衰耗,则不能胜事,请六十以上者不遣。”太祖曰:“正为比来有司不体朕意,士有耆年,便置不问,岂知老成古人所重。文王用吕尚而兴,穆公不听蹇叔而败,伏生虽老,犹足传经,岂可概以耄而弃之也?若年六十以上七十以下者,当置翰林院,以备顾问;四十以上六十以下者,则于六部及布政使司按察司用之。”

太祖览《宋史》,见太宗改封桩库为内藏库,顾谓侍臣曰:“人君以四海为家,因天下之财供天下之用,何有公私之别?太宗宋之贤君,亦复如此!他如汉灵帝之西园,唐德宗之琼林大盈库,不必深责也。宋自乾德、开宝以来,有司计度支所缺者,必籍其数以贷于内藏,俟课赋有余则偿之。凡有司用度,乃国家经费,何以贷为?缺而许贷,贷而复偿,是犹为商贾者自与其家较量出入。及内藏既盈,乃以牙签别其名物,参验帐籍,晚年出签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诒谋如此,何足为训?《书》曰:‘慎厥终,惟其始。’太宗首开私财之端。及其后世,困于兵革,三司财帛耗竭,而内藏积而不发。间有发缗钱几十万以佐军资,便以为能行其所难,皆由太宗不能善始故也。”

洪武中,湖广都司请运施州、崇山、大庸、五开、黄平、平越等卫军食。太祖览奏,顾谓户部臣曰:“崇山、大庸屯种岁久,何得乏食?数年来军中无尺寸之功,但知需食有司,而不恤吾民供给之困。惟施州从其请,五开等卫但令军士屯田自食。”

洪武初,天下官民有犯者,俱命属之法司。其有重罪逮至京者,或令收系锦衣卫,审其情辞,用事者因以非法凌虐。太祖闻之,怒曰:“讯鞫者,法司事也。凡负重罪来者,或今锦衣卫审之,欲先得其情耳,岂令其锻炼也?而乃非法如是!”命取其刑具,悉焚之,以所系囚送刑部审理。”

洪武二十年春,郊祀礼成,天气清明,圣情悦豫。侍臣进曰:“此陛下敬天之诚所致。”太祖曰:“所谓敬天者,不独严而有礼,当有其实。天以子民之任付于君,为君者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即如国家命任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则是弃君之命,不敬孰大焉。”

洪武中,有老校丁成者,言河南旧有银矿,采之可资国用。太祖谓侍臣曰:“君子好义,小人好利。好义者以利民为心,好利者以戕民为务。故凡言利之人,皆戕民之贼也。朕尝闻,故元时江西丰城之民告官采金,其初岁额犹足取办,经久民力消耗,一州之人卒受其害。盖土地所产有时,而穷民岁课成额,征取无已。有司贪为己功,而不以言。朝廷纵有恤民之心,而不能知,此可以为戒,岂宜效之?”

国初,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产诡托亲邻佃仆,谓之铁脚诡寄,久之相习成风。乡里欺州县,州县欺府,奸弊百出,谓之通天诡寄。太祖素知其弊,及即位,乃遣国子生往各处,集里甲耆民,躬履田亩,以量度之。图其田之方圆,次其字号,书其主名,及田丈尺四至,类编为册。以所绘若鱼鳞然,故号鱼鳞图册。

太祖尝命儒臣书《洪范》,揭于御座之右,因自为注。谓赞善刘三吾曰:“朕观《洪范》一篇,帝王为治之道也,所以叙彝伦,立皇极,保万民,叙四时,成百谷。本于天道,而验于人事。箕子为武王陈之,武王犹自谦曰:‘五帝之道,我未能焉。’朕每为惕然。遂疏其旨,朝夕省览。”

太祖闻侍臣进讲有“论人之善恶感召有不得其平”者,因谓之曰:“为恶或免于祸,然理无可为之恶;为善或未蒙福,然理无不可为之善。人惟修其在己者,祸福之来则听于天。彼为善而无福,为恶而无祸者,特时有未至耳。”

太祖曾谕兵部臣曰:“军士月米,仅可充食。身亡之后,即罢给。或父母老无所依,或儿女幼无所赖,将何以自存?困而不恤者不仁,劳而不报者不义。军士皆尝效力于国,岂可忘之?尔兵部悉阅军卫,凡军士死亡有父母年老儿女幼小无依者,并优之,母令失所。”

太祖尝谓礼部臣曰:“尚爵所以教敬,事长所以教顺。虞、夏、商、周之世,莫不以齿为尚,而养老之礼未尝废。是以人兴于孝弟,风俗淳厚,治道隆平。朕诏天下,行养老之礼。凡民年八十以上,乡党称善,贫无产业者,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绵一斤。若有田产能自瞻者,止给酒肉絮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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