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部 > 练兵实纪 > 卷四?练手足第四·第十三.察遗失 凡火器装药竹筒、火绳、火线、匙、锤、刀、剪、油单、火药,一有不全,入场忘记悬带随身,及药不干燥,各不如法,队长同罚,本犯加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䊕 每日一成语:盛情难却 每日一词语:嗞啦 每日一诗词:田家即事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