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部 > 练兵实纪 > 卷七?练营阵第七(野营)·第十二.止扰害 扎营之处,军士擅发冢墓,焚庐舍,杀老幼及妇女,践禾稼,伐树木,奸犯人妇,及将妇女入营者,军法从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𣡰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仪干 每日一诗词:奉送自强明府之官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