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部 > 练兵实纪 > 卷六?练营阵第六(行营)·第十八.治贸易 军行所至地方,须用粮折工食白银两平交买。宁让毫厘,使市人心悦,不日诸货益集,物价自贱,如有强买争斗,及擅取人田园瓜果,有主薪菜,砍伐人树木,作践人田产,烧毁人房屋,奸--女,偷盗财物,犯必以军法从事不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𩾱 每日一成语:吉光片裘 每日一词语:分错 每日一诗词:不寐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