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部 > 练兵实纪 > 卷四?练手足第四·第十三.察遗失 凡火器装药竹筒、火绳、火线、匙、锤、刀、剪、油单、火药,一有不全,入场忘记悬带随身,及药不干燥,各不如法,队长同罚,本犯加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𧆩 每日一成语:呀呀学语 每日一词语:永遇乐 每日一诗词:忆崔郎中宗之游南阳遗吾孔子琴抚之潸然感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