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部 > 练兵实纪 >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三十一.申军纪 平时恃强凌弱,酗酒忿争,喧骤无礼,蹂取人果稼,作践人庐器,分别轻重治之,贯耳游营。奸淫人妇女,偷盗人财物,军法示众。以上有犯,但系同伙同队之人有一举首,余皆免罪。首者行赏,若互相容隐,同伙同队之兵俱以军法连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𨘙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漢恩 每日一诗词:白水见梅忆士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