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部 > 练兵实纪 >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六.谨漏泄 凡承受到军期密约号令,及关报贼情事宜文字,只可传到将领等人员自知,常作提备,不许漏泄令众人知之。如漏泄,致贼乘我者,军法不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𧢲 每日一成语:咀徵含商 每日一词语:美不勝收 每日一诗词:细雨成咏献尚书河东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