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 > 南史 > 南史卷二十九 列傳第十九

  蔡廓子興宗 孫約 約弟撙 曾孫凝

  蔡廓字子度,濟陽考城人,晉司徒謨之曾孫也。祖系,撫軍長史。父綝,司徒左西屬。

  廓博涉群書,言行以禮,起家著作佐郎。後為宋武帝太尉參軍、中書黃門郎,以方鯁閑素,為武帝所知。載遷太尉從事中郎,未拜,遭母憂。性至孝,三年不櫛沐,殆不勝喪。

  宋臺建,為侍中,建議以為「鞫獄不宜令子孫下辭,明言父祖之罪。虧教傷情,莫此為大。自今但令家人與囚相見,無乞鞫之訴,便足以明伏罪,不須責家人下辭」。朝議從之。

  世子左衛率謝靈運輒殺人,御史中丞王准之坐不糾免官。武帝以廓剛直,補御史中丞。多所糾奏,百僚震肅。時中書令傅亮任寄隆重,學冠當時,朝廷儀典,皆取定於亮。亮每事諮廓然後行,亮意若有不同,廓終不為屈。遷司徒左長史,出為豫章太守。

  徵為吏部尚書。廓因北地傅隆問亮:「選事若悉以見付,不論;不然,不能拜也。」亮以語錄尚書徐羨之,羨之曰:「黃門郎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復厝懷,自此以上,故宜共參同異。」廓曰:「我不能為徐干木署紙尾。」遂不拜。干木,羨之小字也。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廓言署紙尾也。羨之亦以廓正直,不欲使居權要,徙為祠部尚書。

  文帝入奉大統,尚書令傅亮率百官奉迎,廓亦俱行。至尋陽,遇疾不堪前,亮將進路,詣別,廓謂曰:「營陽在吳,宜厚加供奉。一旦不幸,卿諸人有殺主之名,欲立於世,將可得邪?」時亮已與羨之議害少帝,乃馳信止之,信至已不及。羨之大怒曰:「與人共計,云何裁轉背便賣惡於人。」

  及文帝即位,謝晦將之荊州,與廓別,屏人問曰:「吾其免乎?」廓曰:「卿受先帝顧命,任以社稷,廢昏立明,義無不可;但殺人二昆,而以之北面,挾震主之威,據上流之重,以古推今,自免為難也。」

  廓年位並輕,而為時流所推重,每至歲時,皆束帶詣門。〔一〕奉兄軌如父,家事大小,皆諮而後行,公祿賞賜,一皆入軌,有所資須,悉就典者請焉。從武帝在彭城,妻郗氏書求夏服。廓答書曰:「知須夏服,計給事自應相供,無容別寄。」時軌為給事中。元嘉二年,廓卒。武帝常云:「羊徽、蔡廓,可平世三公。」少子興宗。

  興宗字興宗,幼為父廓所重,謂有己風。與親故書曰:「小兒四歲,神氣似可,不入非類室,不與小人游。」故以興宗為之名,以興宗為之字。

  年十歲喪父,哀毀有異凡童。廓罷豫章郡還,起二宅,先成東宅以與兄軌。軌罷長沙郡還,送錢五十萬以裨宅直。興宗年十一,白母曰:「一家由來豐儉必共,今日宅直不宜受也。」母悅而從焉。軌深有愧色,謂其子淡曰:「我年六十,行事不及十歲小兒。」尋又喪母。

  少好學,以業尚素立見稱,為中書侍郎。中書令建平王宏、侍中王僧綽並與之厚善。元凶弒立,僧綽被誅,凶威方盛,親故莫敢往,興宗獨臨哭盡哀。

  孝武踐阼,累遷尚書吏部郎。〔二〕時尚書何偃疾患,上謂興宗曰:「卿詳練清濁,今以選事相付,便可開門當之,無所讓也。」

  後拜侍中,每正言得失,無所顧憚。孝武新年拜陵,興宗負璽陪乘。及還,上欲因以射雉,興宗正色曰:「今致虔園陵,情敬兼重,從禽猶有餘日,請待他辰。」上大怒,遣令下車,由是失旨。竟陵王誕據廣陵為逆,事平,孝武輿駕出宣陽門,敕左右文武叫稱萬歲。興宗時陪輦,帝顧曰:「卿獨不叫?」興宗從容正色答曰:「陛下今日政應涕泣行誅,豈得軍中皆稱萬歲。」帝不悅。

  興宗奉旨慰勞廣陵,州別駕范義與興宗素善,〔三〕在城內同誅。興宗至,躬自收殯,致喪還豫章舊墓。上聞謂曰:「卿何敢故爾觸網?」興宗抗言答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周旋,既犯嚴制,政當甘於斧鉞耳。」帝有慚色。又廬陵內史周朗以正言得罪,鎖付寧州,親戚故人無敢瞻送,〔四〕興宗時在直,請急,詣朗別。上知尤怒。坐屬疾多日,白衣領職。

  後為廷尉卿,有解士先者告申坦昔與丞相義宣同謀。時坦已死,子令孫作山陽郡,自繫廷尉。興宗議曰:「若坦昔為戎首,身今尚存,累經肆眚,猶應蒙宥。令孫天屬,理相為隱。況人亡事遠,追相誣訐,斷以禮律,義不合關。」〔五〕見從。

  出為東陽太守,後為左戶尚書,轉掌吏部。時上方盛淫宴,虐侮群臣,自江夏王義恭以下咸加穢辱;唯興宗以方直見憚,不被侵媟。尚書僕射顏師伯謂儀曹郎王耽之曰:「蔡尚書常免昵戲,去人實遠。」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每至官賭,常在勝朋。〔六〕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七〕」

  大明末,前廢帝即位,興宗告太宰江夏王義恭應須策文。義恭曰:「建立儲副,本為今日,復安用此?」興宗曰:「累朝故事,莫不皆然。近永初之末,營陽王即位,亦有文策,〔八〕今在尚書,可檢視也。」不從。

  時義恭錄尚書,受遺輔政,阿衡幼主,而引身避事,政歸近習。越騎校尉戴法興、中書舍人巢尚之專制朝權,威行近遠。興宗職管九流,銓衡所寄,每至上朝,輒與令錄以下陳欲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素性恇撓,阿順法興,恒慮失旨,每聞興宗言,輒戰懼無計。

  先是,大明世奢侈無度,多所造立,賦調煩嚴,徵役過苦,至是發詔悉皆削除。由此紫極殿南北馳道之屬皆被毀壞,自孝建以來至大明末,凡諸制度,無或存者。興宗於都坐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師伯不能用。

  興宗每奏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存者。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及師伯曰:「主上諒闇,不親萬機,選舉密事,多被刪改,非復公筆跡,不知是何天子意。」王景文、謝莊等遷授失序,興宗又欲改為美選。時薛安都為散騎常侍、征虜將軍,太子率殷恒為中庶子。興宗先選安都為左衛將軍,常侍如故;殷恒為黃門,領校。太宰嫌安都為多,欲單為左衛。興宗曰:「率、衛相去,幾何之間。且已失征虜,非乃超越,復奪常侍,則頓為降貶。若謂安都晚過微人,本宜裁抑,令名器不輕,〔九〕宜有選序,謹依選體,非私安都。」義恭曰:「若宮官宜加越授者,殷恒便應侍中,那得為黃門而已?」興宗又曰:「中庶、侍中,相去實遠。且安都作率十年,殷恒中庶百日,今又領校,不為少也。」使選令史顏禕之、薛慶先等往復論執,義恭然後署案。既而中旨以安都為右衛,加給事中,由是大忤義恭及法興等。出興宗為吳郡太守,固辭;又轉南東海太守,又不拜,苦求益州。義恭於是大怒,上表言興宗之失。詔付外詳議,義恭因使尚書令柳元景奏興宗及尚書袁愍孫私相許與,自相選署,亂群害政,混穢大猷。於是除興宗新昌太守,郡屬交州。〔一0〕朝廷喧然,莫不嗟駭。先是,興宗納何后寺尼智妃為妾,姿貌甚美。迎車已去,而師伯密遣人誘之,潛往載取,興宗迎人不得。及興宗被徙,論者並言由師伯,師伯甚病之。法興等既不欲以徙大臣為名,師伯又欲止息物議,由此停行。

  頃之,法興見殺,尚之被繫,義恭、師伯並誅,復起興宗為臨海王子頊前軍長史、南郡太守,行荊州事,不行。時前廢帝凶暴,興宗外甥袁顗為雍州刺史,固勸興宗行,曰:「朝廷形勢,人情所見,在內大臣,朝夕難保。舅今出居陝西,為八州行事,顗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通便。若一朝有事,可共立桓、文之功,豈與受制凶狂,禍難不測,同年而語乎。」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宮省內外既人不自保,比者會應有變。若內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內免禍,各行所見,不亦善乎。」時士庶危懼,衣冠咸欲遠徙,後皆流離外難,百不一存。

  重除吏部尚書。太尉沈慶之深慮危禍,閉門不通賓客,嘗遣左右范羨詣興宗屬事。興宗謂羨曰:「公關門絕客,以避悠悠之請謁耳,身非有求,何為見拒?」羨復命,慶之使要興宗。興宗因說之曰:「主上比者所行,人倫道盡,今所忌憚,唯在於公。公威名素著,天下所服,今舉朝惶惶,人懷危怖,指撝之日,誰不影從?如其不斷,旦暮禍及。僕昔佐貴府,蒙眷異常,故敢盡言,願思其計。」慶之曰:「僕比日前慮不復自保,但盡忠奉國,始終以之,正當委天任命耳。加老罷私門,兵力頓闕,雖有其意,事亦無從。」興宗曰:「當今懷謀思奮者,非復要富貴,期功賞,各欲救死朝夕耳。殿內將帥,正聽外間消息;若一人唱首,則俯仰可定。況公威風先著,統戎累朝,諸舊部曲,布在宮省,誰敢不從?僕在尚書中,自當唱率百僚,案前世故事,更簡賢明,以奉社稷。又朝廷諸所行造,人間皆言公悉豫之,今若沉疑不決,當有先公起事者,公亦不免附惡之禍也。且車駕屢幸貴第,酣醉彌留。又聞斥屏左右,獨入閤內。此萬世一時,機不可失。僕荷眷深重,故吐去梯之言,公宜詳其禍福。」慶之曰:「此事大,非僕所能行。事至,政當抱忠以沒耳。」頓之,慶之果以見忌致禍。

  時領軍將軍王玄謨大將有威名,邑里訛言玄謨當建大事,或言已見誅。玄謨典籤包法榮家在東陽,興宗故郡人也,為玄謨所信,使至興宗間。興宗謂曰:「領軍比日殊當憂懼。」法榮曰;「頃者殆不復食,夜亦不眠,恒言收已在門,不保俄頃。」興宗因法榮勸玄謨舉事。玄謨又使法榮報曰:「此亦未易可行,其當不泄君語。」右衛將軍劉道隆為帝所寵信,專統禁兵,乘輿當夜幸著作佐郎江斅宅,興宗乘馬車從。道隆從車後過,興宗謂曰:「劉公,比日思一閑寫。」〔一一〕道隆深達此旨,掐興宗手曰:「蔡公勿言。」

  時帝每因朝宴,棰毆群臣,自驃騎大將軍建安王休仁以下,侍中袁愍孫等咸見陵曳,唯興宗得免。

  頃之,明帝定大事。玄謨責所親故吏郭季產、女婿韋希真等曰:「當艱難時,周旋輩無一言相扣發者。」〔一二〕季產曰:「蔡尚書令包法榮所道,非不會機,但大事難行耳。季產言亦何益。」玄謨有慚色。

  當明帝起事之夜,廢帝橫屍太醫閤口。興宗謂尚書右僕射王景文曰:〔一三〕「此雖凶悖,是天下之主,宜使喪禮粗足。若直如此,〔一四〕四海必將乘人。」

  時諸方並舉兵反,朝廷所保丹陽、淮南數郡,其間諸縣或已應賊。東兵已至永世,宮省危懼,上集群臣以謀成敗。興宗曰:「宜鎮之以靜,以至信待人。比者,逆徒親戚布在宮省,若繩之以法,則土崩立至,宜明罪不相及之義。」上從之。

  遷尚書右僕射,尋領衛尉。明帝謂興宗曰:「頃日人情言何?事當濟不?」興宗曰:「今米甚豐賤,而人情更安,以此算之,清蕩可必。但臣之所憂,更在事後,猶羊公言既平之後,方當勞聖慮耳。」尚書褚彥回以手板築興宗,興宗言之不已。上曰:「如卿言。」

  赭圻平,函送袁顗首,敕從登南掖門樓以觀之。興宗潸然流涕,上不悅。事平,封興宗始昌縣伯,固讓,不許,改封樂安縣伯,〔一五〕國秩吏力,終以不受。

  時殷琰據壽陽為逆,遣輔國將軍劉勉攻圍之。四方既平,琰嬰城固守。上使中書為詔譬琰,興宗曰:「天下既定,是琰思順之日,陛下宜賜手詔數行。今直使中書為詔,彼必疑非真。」不從。琰得詔,謂劉勉詐造,果不敢降,久乃歸順。

  先是,徐州刺史薛安都據彭城反,後遣使歸款,泰始二年冬,遣鎮軍將軍張永率軍迎之。興宗曰:「安都遣使歸順,此誠不虛,今不過須單使一人,咫尺書耳。若以重兵迎之,勢必疑懼,或能招引北虜,為患不測。」時張永已行,不見信。安都聞大軍過淮,果引魏軍。永戰大敗,遂失淮北四州。其先見如此。初,永敗問至,上在乾明殿,先召司徒建安王休仁,又召興宗。謂休仁曰:「吾慚蔡僕射。」以敗書示興宗,曰:「我愧卿。」

  三年,出為郢州刺史。初,吳興丘珍孫言論常侵興宗。珍孫子景先人才甚美,興宗與之周旋。及景先為鄱陽郡,會晉安王子勛為逆,轉在竟陵,為吳喜所殺。母老女幼,流離夏口。興宗至郢州,親自臨哭,致其喪柩,家累皆得東還。

  遷會稽太守,領兵置佐,加都督。會稽多諸豪右,不遵王憲,幸臣近習,參半宮省。封略山湖,妨人害政,興宗皆以法繩之。又以王公妃主多立邸舍,子息滋長,督責無窮,啟罷省之,并陳原諸逋負,解遣雜役,並見從。三吳舊有鄉射禮,元嘉中,羊玄保為吳郡行之,久不復修。興宗行之,禮儀甚整。

  明帝崩,興宗與尚書令袁粲、右僕射褚彥回、中領軍劉勉、鎮軍將軍沈攸之同被顧命。以興宗為征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都督、荊州刺史,加班劍二十人,被徵還都。時右軍將軍王道隆任參國政,權重一時,躡履到興宗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竟不呼坐。元嘉初,中書舍人秋當詣太子詹事王曇首,不敢坐。其後中書舍人弘興宗為文帝所愛遇,上謂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當判耳,〔一六〕殷、劉並雜,無所益也。若往詣球,可稱旨就席。」及至,球舉扇曰:「君不得爾。」弘還,依事啟聞。帝曰:「我便無如此何。」至是,興宗復爾。

  道隆等以興宗強正,不欲使擁兵上流,改為中書監、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固辭不拜。

  興宗行己恭恪,光祿大夫北地傅隆與父廓善,興宗常修父友之敬。又太原孫敬玉嘗通興宗侍兒,被禽反接,興宗命與杖,敬玉了無怍容。興宗奇其言對,命釋縛,試以伎能,高其筆札,因以侍兒賜之,為立室宇,位至尚書右丞。其遏惡揚善若此。敬玉子廉,仕梁,以清能位至御史中丞。

  興宗家行尤謹,奉歸宗姑,事寡嫂,養孤兄子,有聞於世。太子左率王錫妻范,聰明婦人也,有才學。書讓錫弟僧達曰:「昔謝太傅奉寡嫂王夫人如慈母,今蔡興宗亦有恭和之稱。」其為世所重如此。

  妻劉氏早卒,一女甚幼,外甥袁覬始生子彖,而妻劉氏亦亡,興宗姊即覬母也。〔一七〕一孫一姪,躬自撫養,年齒相比,欲為婚姻,每見興宗,輒言此意。大明初,詔興宗女與南平王敬猷婚。興宗以姊生平之懷,屢經陳啟。帝答曰:「卿諸人欲各行己意,則國家何由得婚。且姊言豈是不可違之處邪?」舊意既乖,彖亦他娶。甚後彖家好不終,顗又禍敗,彖亦淪廢當時,孤微理盡。敬猷遇害,興宗女無子嫠居,名門高冑,多欲結姻。明帝亦敕適謝氏,興宗並不許,以女適彖。

  泰豫元年卒,年五十八。遺命薄葬,奉還封爵。追贈後授,子順固辭不受,又奉表疏十餘上。詔特申其請,以旌克讓之風。

  初,興宗為郢州,府參軍彭城顏敬以式卜曰:「亥年當作公,官有大字者,不可受也。」及有開府之授,而太歲在亥,果薨於光祿大夫云。文集傳於世。

  子順字景玄,方雅有父風,位太尉從事中郎。昇明末卒。弟約。

  約字景撝,少尚宋孝武女安吉公主,拜駙馬都尉。仕齊,累遷太子中庶子、領屯騎校尉。永明八年八月合朔,約脫武冠解劍,〔一八〕於省眠至下鼓不起,為有司所奏,贖論。

  出為宜都王冠軍長史、淮南太守,行府州事。武帝謂曰:「今用卿為近蕃上佐,想副我所期。」約曰:「南豫密邇京師,不化自理,臣亦何人,爝火不息。」時諸王行事,多相裁割,約居右任,主佐之間穆如也。

  遷司徒左長史。齊明帝為錄尚書輔政,百僚脫屐到席,約躡屐不改。帝謂江祏曰:「蔡氏是禮度之門,故自可悅。」祏曰:「大將軍有揖客,復見於今。」

  約好飲酒,夷淡不與世雜。永元二年,卒於太子詹事,年四十四,贈太常。弟撙。

  撙字景節,少方雅退默,與第四兄寅俱知名。仕齊位給事黃門侍郎。丁母憂,廬于墓側。齊末多難,服闋,因居墓所。除太子中庶子、太尉長史,並不就。

  梁臺建,為侍中,遷臨海太守。公事左遷太子中庶子,復為侍中,吳興太守。初,撙在臨海,百姓楊元孫以婢采蘭貼與同里黃權,約生子,酬乳哺直。權死後,元孫就權妻吳贖婢母子五人,吳背約不還。元孫訴,撙判還本主。吳能為巫,出入撙內,以金釧賂撙妾,遂改判與吳。元孫撾登聞鼓訟之,為有司劾。時撙已去郡,雖不坐,而常以為恥。口不言錢,及在吳興,不飲郡井,齋前自種白莧紫茄,以為常餌,詔褒其清。加信武將軍。

  時帝將為昭明太子納妃,意在謝氏。袁昂曰:「當今貞素簡勝,唯有蔡撙。」乃遣吏部尚書徐勉詣之,停車三通不報。勉笑曰:「當須我召也。」遂投刺乃入。

  天監九年,宣城郡吏吳承伯挾祅道聚眾攻宣城,殺太守朱僧勇,轉寇吳興,吏人並請避之。撙堅守不動,命眾出戰,摧破斬承伯,餘黨悉平。

  累遷吏部尚書,在選弘簡有名稱。又為侍中,領祕書監。武帝嘗謂曰:「卿門舊尚有堪事者多少?」撙曰:「臣門客沈約、范岫各已被升擢,此外無人。」約時為太子少傅,岫為右衛將軍。

  撙風骨鯁正,氣調英嶷,當朝無所屈讓。嘗奏用琅邪王筠為殿中郎,武帝嫌不取參掌通署,乃推白牒於香橙地下,曰:「卿殊不了事。」撙正色俯身拾牒起,曰:「臣謂舉爾所知,許允已有前事;既是所知而用,無煩參掌署名。臣撙少而仕宦,未嘗有不了事之目。」因捧牒直出,便命駕而去,仍欲抗表自解。帝尋悔,取事為畫。

  帝嘗設大臣〈麥并〉,撙在坐。帝頻呼姓名,撙竟不答,食〈麥并〉如故。帝覺其負氣,乃改喚蔡尚書,撙始放箸執笏曰:「爾。」帝曰:「卿向何聾,今何聰?」對曰:「臣預為右戚,且職在納言,陛下不應以名垂喚。」帝有慚色。

  性甚凝厲,善自居適。女為昭明太子妃,自詹事以下咸來造謁,往往稱疾相聞,間遣之。及其引進,但暄寒而已,此外無復餘言。

  後為中書令,卒於吳郡太守,諡曰康子。司空袁昂嘗謂諸賓曰:「自蔡侯卒,不復更見此人。」其為名輩所知如此。

  子彥深,宣城內史。彥深弟彥高,給事黃門侍郎。彥高子凝。

  凝字子居,美容止。及長,博涉經傳,有文詞,尤工草隸。陳太建元年,累遷太子中舍人。以名公子選尚信義公主,拜駙馬都尉、中書侍郎,遷晉陵太守。及將之郡,更令左右修中書廨宇,謂賓友曰:「庶來者無勞。」

  尋授吏部侍郎。凝年位未高,而才地為時所重,常端坐西齋,自非素貴名流,罕所交接,趣時者多譏焉。宣帝嘗謂凝曰:「我欲用義興主婿錢肅為黃門侍郎,卿意如何?」凝正色曰:「帝鄉舊戚,恩由聖旨,則無所復問。若格以僉議,黃散之職,故須人門兼美。」帝默然而止。肅聞而不平,義興公主日譖之,尋免官,遷交趾。頃之追還。

  後主嗣位,為給事黃門侍郎。後主嘗置酒,歡甚,將移宴弘範宮,眾人咸從,唯凝與袁憲不行。後主曰:「何為?」凝曰:「長樂尊嚴,非酒後所過,臣不敢奉詔。」眾人失色。後主曰:「卿醉矣。」令引出。他日,後主謂吏部尚書蔡徵曰:「蔡凝負地矜才,無所用也。」尋遷信威晉熙王府長史,鬱鬱不得志。乃喟然歎曰:「天道有廢興,夫子云『樂天知命』,斯理庶幾可達。」因著小室賦以見志。陳亡入隋,道病卒,年四十七。子君知,頗知名。

  論曰:蔡廓體業弘正,風格峻舉。興宗出內所踐,不隕家聲。位在具臣,而情懷伊、霍,仁者有勇,驗在斯乎。然自廓及凝,年移四代,高風素氣,無乏於時,其所以取貴,不徒然矣。至於矜倨之失,蓋其風俗所通,格以正道,故亦名教之深尤也。

  校勘記

  〔一〕 廓年位並輕而為時流所推重每至歲時皆束帶詣門 「為」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歲時」各本互倒作「時歲」,據宋書乙正。

  〔二〕 累遷尚書吏部郎 「吏部郎」各本作「吏部侍郎」,據宋書刪。按宋書百官志,尚書諸曹郎有吏部郎,無吏部侍郎。

  〔三〕 州別駕范義與興宗素善 「范義」各本作「范羲」,據宋書改。張森楷南史校勘記:「案竟陵王誕傳是『義』字;隋書經籍志有宋兗州別駕范義集十二卷,即此人,作『羲』非也。」

  〔四〕 又廬陵內史周朗以正言得罪鎖付寧州親戚故人無敢瞻送 「廬陵」各本作「廬江」,據宋書改。按宋書及本書周朗傳並作「廬陵內史」。又「瞻送」各本作「贍送」,世說新語俳調:「謝公將發新亭,朝士咸出瞻送。」「贍」「瞻」涉形近而訛,今改正。

  〔五〕 義不合關 「不」各本作「有」,據宋書改。

  〔六〕 每至官賭常在勝朋 「勝朋」各本作「勝明」,據宋書改。

  〔七〕 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負」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八〕 近永初之末營陽王即位亦有文策 「營」各本作「榮」或「滎」,涉形近而訛,據宋書改。

  〔九〕 令名器不輕 「令」各本作「今」,據宋書改。

  〔一0〕於是除興宗新昌太守郡屬交州 「新昌」各本作「永昌」,據宋書、通鑑改。按南齊書州郡志,新昌屬交州,而永昌則屬寧州也。

  〔一一〕比日思一閑寫 「寫」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一二〕當艱難時周旋輩無一言相扣發者 「扣」各本作「和」,據宋書改。

  〔一三〕興宗謂尚書右僕射王景文曰 「右」各本作「左」,據宋書改。按本傳亦作「右」,其為左僕射在明帝時。

  〔一四〕宜使喪禮粗足若直如此 「若」各本作「者」,據宋書改。

  〔一五〕固讓不許改封樂安縣伯 「改」各本作「之」。張元濟南史校勘記:「宋書無『之』字,疑『之』為『改』之訛。」今從改。按元大德本作「固讓不許之」與宋書合;其他各本作「固讓而許之」。

  〔一六〕其後中書舍人弘興宗為文帝所愛遇至得就王球坐乃當判耳 「弘興宗」宋書作「王弘」。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六0:「此文於下仍云『弘還』,則其上作『弘興宗』似是一姓弘名興宗之人者,其為傳寫之誤可知。王弘乃又是一人,非為太保字休元者,彼乃王導曾孫,門閥甚高,何不坐之有?」李慈銘宋書札記:「王弘乃曇首之兄,球之從祖兄,為元嘉功臣之首,位司徒太保,必無人敢與之同名。南史作『弘興宗』,其下又云『弘還』,若弘既是姓,則下之還應稱名,蓋皆誤也。南史王球傳作『徐爰』,差為得之。爰後在孝武時兼著作,修宋書。而在元嘉時,則權寵未盛。蓋『爰』誤作『宏』,又轉為『弘』。宋書復因上言『王曇首』,遂訛『王弘』;南史因在蔡興宗傳,遂訛作『弘興宗』,皆傳寫之訛,非沈、李之誤。」

  〔一七〕外甥袁覬始生子彖而妻劉氏亦亡興宗姊即覬母也 「覬」各本作「顗」,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彖為顗弟覬之子,此兩『顗』當作『覬』。」今從改。

  〔一八〕約脫武冠解劍 「脫」各本作「既」,據南齊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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