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部 > 臺灣日記與稟啟 > 卷二

  日記(光緒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

  復吳鼎卿

  復袁行南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

  稟湖南巡撫部院吳清卿師

  日記(光緒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

  復范荔泉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

  稟復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

  復范荔泉

  復何芝生(二札)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

  致李麗川

  復翁子文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

  復胡虎臣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

  致范荔泉

  復鄧季垂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

  致吳鼎卿

  致鄭季垂

  復陳子垣

  致翁子文

  復胡次樵

  致蘇冶生

  復范荔泉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元日)

  復邵班卿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

  復吳卓臣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

  復童米孫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

  復范荔泉

  復蘇冶生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

  致翁子文程玉堂

  致翁子文程玉堂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

  致邵班卿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

  致吳鼎卿

  復翁子文程玉堂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

  上皖南道袁爽秋觀察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

  復張月樓

  日記(光緒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

  ·日記(光緒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

  光緒十八年壬辰,秋九月初一日,上轅銷假;稟謝奉委提調臺鹽務總局兼辦安嘉總館。謁唐方伯;蒙諭知鹽務積弊頗詳。

  初二日,訪張經甫、蘇冶生於機器局。作書寄叔祖及洋銀二百圓,由協順昌兌匯于滬;又書囑秬、秠二兒;又書嘉兄。

  初三日,聞飛捷輪船已由福州抵滬尾,將趁赴臺南,遂叩謁各大憲稟辭,兼告行於同寅及知交。是夜,王蔀畇孝廉、范荔泉廣文、管凌雲直牧、蘇逵九二尹招飲于管君寓中。席中遇同鄉新選石埭訓導吳佐卿(即夢元)廣文,涇縣人也。王君作大江東去一闋贈行:

  海天蒼莽,送君行何處,蠻煙如織。試問離愁添幾許,難信樓船裝得。千里寒潮,一尊濁酒,也抵陽關別。麗譙霜柝,數聲悽和長笛!

  從此帽影鞭絲,銷魂無限,赤嵌橋邊月。我欲平分紅豆種,好探春風消息。釆石豪吟,秦淮飛渡,重見應相惜。綠波還照,舊時雙鬢華發。

  初四日,檢點故僕張茂所遺衣服箱籠及洋銀六十元,作書託叔祖于滬,訪山東便船,寄交其父張福來。張茂者,予友黃鏡清二尹之舊僕也。予於光緒丁亥初夏,遇黃君于粵東巡撫署。戊子秋,予應吳清卿師調赴汴,于役河工。是冬,茂亦隨黃君至汴。庚寅春,師以憂去位,回蘇州守制;黃君赴淮安,而薦茂于天津。二月,予入京引見,茂附予舟至天津別去。四月予出京,復遇茂于天津。茂客居無所託,貲斧已罄,淒惶甚。予憫之,攜回江蘇。為予服役頗勤慎。壬辰二月,予奉旨赴臺灣,茂相隨渡海。從予巡臺南,逾嶺赴後山直抵花蓮港,回至埤南而病。輿至臺南,寄養於鎮海中軍正營。而予獨赴中路巡閱以達臺北。閏六月二十日,茂亦至臺北,而病尚未愈。二十八日,予奉檄巡閱澎,乃令移寓於官醫局以就醫。七月初二日茂卒;而予尚未歸也。初予將赴澎,恐茂病不起,先託友人范君荔泉不時遣人於官醫局善視之。及卒,購衣棺殮而葬於臺北北門外鐵路旁。皆范君力也。予於初七日始回臺北;檢其遺匣,得其家書,乃知茂名夢麟,亦名茂林,其父張福來,系山東青州諸縣城西門外十五里黑龍溝人。茂在江蘇所寄家信,均由上海大東門外吳家衖東來棧內寄山東客帶去,故將所遺之物先寄於上海,訪諸東來棧,冀遇便交其父。其葬於臺北墓前石碑,仍刻山東青州淄川張茂,以立碑時尚不知其為諸城人也。

  初五日,蘇冶生設餞招飲。歸後乘酒興填詞和孝廉贈別元唱:

  華嚴世界,任憑我踏遍雲山千疊。瘴霧蠻煙,籠不住猛虎磨牙吮血。試問當年,英雄幾輩,學班超探穴?寒光射斗,看來辜負長鋏。

  只當竹杖芒鞋,尋常遊覽,吟弄風和月。圓嶠、方壺都在望,無奈海天空闊。浪拍澎湖,秋涵鹿耳,應笑重來客。那堪驪唱,正逢重九時節。

  初六日,斯美輪船由滬至臺北,得四弟八月十八日書,知其因婦病已由蕪湖馳歸。得嘉言兄書,知其已於二十五日抵滬,而朗山姪來與同去。又得章仙舫婿書。即作書寄復嘉兄並囑秬、秠二兒及婿,兼檢皮衣寄川沙,以臺南天氣冬煖,不需穿皮衣也。又得虎臣兄書,即復;並寄臺灣圖說一部以遺邵班卿。

  吳佐卿廣文持詩來贈別:

  班馬圖中識面遲,叨陪陳座見芝眉。不嫌文字交偏淺,即此天涯遇亦奇。塵世誰知吾道重,素心雅與古人期。從今揖別雲泥隔,空向西風唱柳枝!

  即步原韻答之,兼賀新選石埭訓導之喜。

  壯不如人悔已遲,老來安肯負鬚眉。馮驩豈是無能客?王適何妨自詡奇?慨我飄蓬無定處;羨君衣錦有歸期。明年秋到江南日,更折蟾宮桂一枝。

  初七日,復作書以英銀四十圓寄滬,仍託協順昌匯兌。

  初八日,檢行裝。午後訪經甫。作書寄汪鐵舫於彰化。

  初九日,倚疏星淡月詠雁:(綱按:此詞上半闋中有數語在原稿之旁並有改作,但改作之後卻兩存之,綱此處照原稿鈔。)

  橫空掠影,似天半雲霞,翱翔無定。露重風寒,夜久渾忘秋冷。當年沙漠孤臣淚,痛穹廬節旄都盡。關河萬里,宵征肅肅,憑君傳信。

  借長笛聲吹入暝,羨飛到衡陽,平沙棲穩。蘋末鷗盟,應問幾時重整?江空夜靜哀鳴否?恐孤舟漁夢驚醒。月明欲墮,蘆花正白,不勝愁聽!

  王蔀畇孝廉、范蕊泉廣文、張經甫別駕見之,皆以前半闋筆意太平庸。復改二語,亦未愜意也。

  初十日,中丞傳見,即稟辭起程。經甫、荔泉、冶生三兄送登小輪舟。候潮擱淺,至晚乃抵滬尾,登飛捷輪船拜管駕林錦堂副將。

  十一日,酉初開行。在舟無事,復改前調寄荔泉諸君:

  橫空掠影,想如此清高,是何行逕?為甚關山萬里帶來秋信?書空有字無人識,只寒潭尚殘留印。莫言曾見,黃沙白草,邊外風景。

  縱玉笛聲吹入暝,說飛過衡陽,平沙棲穩。江上鷗盟,應問幾時重整?潮寒夜靜相嗚咽,怕孤舟漁夢驚醒。月明欲墮,蘆花似雪,不勝悲聽!

  十二日,申初抵安平。登岸拜蘇賡華(名汝灼),雇小舟載行李至鏡清橋。入鎮海中軍副營,為劉際周統領寄語營員辦米裝飛捷運基隆銘軍。發行李入城。謁臬道憲顧緝庭方伯。拜臺南鹽務提調王雲軒大令(即懋官);即居於總局。文案委員梁調昌(宇堯)、支應委員王廷忠(良弼)來見。

  十三日,謁臬道憲。拜刑、錢張翰伯先生及李少帆兄、帳房鄒仙洲先生、書啟潘墅卿、沈昂青、教讀蘇履生及顧聰生少爺。拜臺南府唐韡之觀察、支應局包哲生太守、安平縣姚西牧大令、釐局朱調元太守、電報局疏禹門司馬;皆見。本局核冊司事張啟祥、總館文案熊蘭舫、管引方(耕三)皆來見。是夜王雲翁招飲。

  十四日,包、朱、姚諸公來答拜。疏禹門司馬來談。臺南押送委員劉光(字萃青)、本局發運委員鮑友倫(字敘五)、支應局委員王仁壽(字蓉溪)、陳鳳溪(字翥伯)、軍械所委員李品芳(字印侯)、縣幕敖鴻訴(字樹春)、翁寶善(字佑民)、場員何棠(字勁臣。)(水按:此處似應有「(皆)來見」二(三)字。下文類似處不復注。)謁道臺。

  十五日,謁臬道憲賀望。唐觀察招飲。

  十六日,接辦臺南鹽務提調兼安嘉總館。姚西牧大令招飲。

  十七日,出詣各處謝步。斗六塗庫館委員何偉南(字芝生)、新街嶺後代辦司事馮庭芝(字華三)、保甲委員陳師藩(字子厚)、姚榕(字恂卿)、道轅巡捕董國楨(字蓋臣)、吳俊元(字鏡初)、歐陽駒(字獻廷)、王滋圃(字心田)、吳斌(字友廷)、盧緒(字承卿)、蔡常慶(字信卿)、楊鴻猷(字偉人)、葉渭泉協鎮(永輝)、楊馨遠協鎮(德芳)、楊英臣參將(連珍)、周煥堂協戎(占標)。接鹿總館吳回電:王功各港無駁船;請統運沖西交卸,駁船已備。謁臬道憲,議定南鹽五千石先運中路於沖西交卸。即作書關會飛捷管駕林錦堂協鎮及押運委員劉萃青。包太守來談。謁道臺。

  十八日,何芝生來辭赴斗六。作書寄范荔泉、張經甫。又書寄後海吾管帶、林仲漣大令。又作書稟叔祖,寄四弟、嘉兄、秬兒、仙舫婿及汪上錦、章菊農、胡湧泉各一,總封由全泰成局送滬。又作書寄范荔泉。劉萃青辭行。

  十九日,鳳山總館委員胡次樵司馬來拜。得鳳山李麗川書。

  臺南鹽務全年收支款目(波按:總數大多不符。)

  收款:—

  安、嘉二屬全年共銷鹽七萬七千石零,應繳正溢課銀九萬五千元零。(按各館分數詳核應共九萬九千五百三十二元。)

  鳳屬全年共銷鹽四萬二千石零,應繳正溢課銀四萬九千六百元零。

  澎湖全年共銷鹽一萬二千石,應繳正溢課銀一萬零四百元。

  恆春全年共銷鹽一千二百石,應繳正溢課銀一千二百元。

  以上總共銷鹽十三萬二千石零,應繳正溢課銀十五萬六千元零。

  支款:—(綱注:鈔本「京官二千五百兩」,「恆春縣四千六百兩」及「配運彰、淡鹽石駁工一千四百五十三元」句原稿均有「」符號,未知何意,仍予注明。)

  津貼:督憲四千兩,京官二千五百兩,道憲一萬二千兩,臺南府一萬兩,臺東州七千兩,澎湖鎮三千兩,澎湖廳二千兩,恆春營五百四十兩,恆春縣四千六百兩,各佐雜三千元:每年應支津貼銀七萬元。

  局費:薪糧每月二百三十元,伙食每月三十元,書辦工食每月六十八元,油燭紙張什用每月三十五元,外節賞三次五百十元:每月應支銀三百六十三元,每年應支銀五千元。

  撥款:義塾經費二千一百元,洋醫二百元,道轅胥役一千元,冬防費一千元,又澎湖育嬰堂、化善所經費二千元:每年應支銀七千元。

  雜支:臺南府抄封館租一千五百五十元,配運彰、淡鹽石駁工一千四百五十元:每年應支銀三千元。

  場費:五場員勇並巡私薪糧七千元,三廠薪糧五千元:每年應支銀一萬二千元。

  晒工:五場每年應晒鹽二十一、二萬石:每年應支銀三萬四千元。

  以上每年總共應支銀十三萬一千元零。每年應餘二萬五千八百元,內除每年撥解鹽道閒款銀一萬五千兩,伸六八番銀二萬二千零五十餘元,僅餘三千七百餘元。

  二十日,出答楊英臣參戎、胡次樵司馬拜。作書寄嘉義令鄧季垂大令、張月樓軍門各一。埔北緝私委員都司李懋榮(字華堂)、瀨東場務委員巡檢梁瑞(字壽生)。沈昂青來談。謁道臺。

  二十一日,作書寄李麗川大令。胡次樵、疏禹門來談。謁道臺。洲北場委員從九胡元忠(字庶村)、內田緝私千總賴朝棟(字子榕)、蚶寮總巡兼督埔北、內田緝私副將姚逢魁(字樹棠)。

  乾隆五十七年冬十月,廣東巡撫郭世勳等奏:據洋商蔡世文等稟,有英吉利國夷人啵■〈口朗〉啞、晚■〈口質〉■〈口臣〉等來廣,稟稱該國王因前年大皇帝八旬萬壽,未及祝叩,今遣使臣嗎嘎■〈口爾〉等進貢,由海道至天津赴京等語。高宗純皇帝允之。五十八年秋八月庚午,上御萬園大幄次,命英吉利正使臣嗎嘎■〈口爾〉呢、副使臣嘶當■〈口東〉等入覲。即有求準該國派一人居住京城及準將來該國貨船或到浙江甯波珠山及天津、廣東地方收泊交易,並於京城另立一行收貯貨物發賣等事;又求近珠山地方小海島一處,容商人停歇以便收存貨物,附近廣東省城小地方一處居住。均敕不準行。其時我中國正當極盛之時,方東平臺灣,南定安南,服緬甸,西入廓爾喀,武功震疊,無遠弗屆,方以「十全」自詡,而海外僻處之島夷英吉利已陰懷窺伺,擬入我京城及天津、寧波、廣東等處互市,於我內地行天主教。其後至道光中,而英難果作。至咸豐十年,遂入我京都,毀我圓明園。不但乾隆末年之所求而未許者一一要我以必從,且輪船市埠幾遍於沿海沿江各口岸,教堂幾遍於十八行省。法蘭西、米利堅、俄羅斯、布魯社大小各國,接踵聯檣,環我四境。至今日而洋患益深且切矣。古帝王憂盛危明,持盈保泰,無時不然。不自滿假,有由來矣。

  二十二日,饒禹甸,旌德人,由安本海關銀號來拜。包太守來談。沈昂青來談。得袁行南四月中漠河來書。

  二十三日,謁臬道憲。移居於局頭門內前進西房。得鄧季垂大令書。

  二十四日,入道署訪蘇履生、沈昂青。李少帆過訪。

  二十五日,得劉屏藩大令、吳鼎卿大令書各一。李冠英總鎮來拜。楊偉人來書一。邵仙洲、蘇履生枉顧。得陳子岳司馬書一。

  二十六日,謁臬道憲。沈昂青來談。得張月樓軍門書一。

  二十七日,作書致李麗川大令。復陳子岳司馬、楊偉人二尹。

  二十八日,包哲臣太守、凌英士司馬、陳友定參將、嘉城館委員從九歐陽春亭來拜。謁臬道憲。得李笠人書。作書寄邵班卿(適按:寄邵書已附載上卷之末。)

  二十九日,答拜李冠英總鎮,未見;陳友定參將,見;凌司馬,未見。作書答李笠人、胡次樵。

  十月初一日,奉臬道憲派令火神廟、文昌宮、延平王廟三處行香。謁臬道憲。施韻篁、雷子明來見;董巡捕來見。作家書稟叔祖,寄嘉兄囑秬、秠二兒。又書致席春漁太守。得顧月翁書、吳鼎卿書。

  初二日,本局支應委員黃雲孫(印杜)到局。作書答月翁及吳鼎卿大令。朱苕園太守枉顧。

  初三日,臬道憲壽辰。

  初四日,出拜安平縣姚、府經歷塗、黃雲孫。作書復袁行南太守。謁道憲。得胡慎之書;即作答。得鳳山李麗川大令書。

  初五日,朱苕園太守枉顧;包哲臣太守枉顧。

  ·復吳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閣下:

  前接惠書,稽於裁答;抱歉之至。復蒙賜教,感荷良殷。敬維旅祉咸亨,升祺萃吉,以頌以羨。中路各港,輪船難久停泊,是以有前電之請。飛捷輪船何日南來,尚無音信。尊處所指番挖港口,該輪以為何如?倘已議定報可,祈即賜示。至於民船,配運之始,弊已不堪言狀。領運之後,任其所之,不復過問;沿途賣私不已,乃並官鹽賣之;已盡,則報全船沈沒;未盡,則報遭風失水,船損鹽化。觀其逗遛之久,即知其作弊之深。閣下嚴行查察,懲辦數船,足見實心實力整飭運綱。歡佩之至。現在臬道憲欲裁配運以清弊源;擬將中路所需南鹽,即由尊處自雇妥船,自來領運,限期到埠交卸,以杜沿途賣私之弊;未審此法可行否?輪船機器見鹹則鏽;使之運鹽,本非所願。不得已而強之,可暫而不可久,將來必仍資民船濟運。能否變通盡利,須由尊處詳察而審處之。想高才卓識必能斟酌得宜。風便更祈時有以教之!十月初二日

  ·復袁行南(大化)

  行南仁仲大人閣下:

  九月二十三日由顧緝庭方伯交到四月十八日惠書,藉悉遇困而亨,履貞乃吉。欽佩之餘,復為嘆息。金礦之衰旺不足慮,人心之貪險大可畏。當今之世,吾輩苟有所藉手,何能學鄉愿作濫好人。稍欲節糜,動致誹謗;顛倒是非,變亂黑白。雖如浮雲隨起隨滅,究不足以渣滓太清,然而世道人心如此不靖,能無憂耶!臺北石碇溪龍潭堵一帶,去年冬間,金沙出現。邵大中丞招敝友上海張經甫茂才經理其事;創立章程,抽收地租牌費,不費公家分毫資本。今年仲春以後,即能每月得洋銀一萬餘圓。亦可謂天下第一礦務矣。六、七月間,淫雨兼旬累月,山水漲發,溪邊岸側大半不能挖沙;兼被疫瘴水沖,洗丁病斃淹斃不少,收數漸減;而謗訕遂因而沸騰。張君憤極,引疾以退。而代者轉譽其經始之艱,立法之善,操守之廉。譽之者,即謗之者也。既謗前人而去之,既代前人而譽之,非真惡之而又愛之,乃自私自利之心之術,譸張變幻之工而且妙也。黃金堆里,若何發財?由羨而忌而謗而訐!來書云云,乃勢所必至。老弟所居之地極寒極遠,而職任極重極難。李傅相深信老弟之為人,雖非忌者謗者訐者所能搖動,而金光爍爍,眩耀人目,招讒速謗莫此為甚。哲人知幾,惟望老弟時時留意也。愚兄自渡海後,即奉檄巡閱全臺各處營伍;僕僕作牛馬往來於炎蒸瘴炙之中,凡六閱月。從人先後道病死亡已盡,只剩孤身。歸述山川形勢地方利弊之所在,原冀效其千慮一得之愚;適值中丞疾久不愈,歸志已決,作為罷論。跋涉空勞,徒以多口府眾怨,於公私絲毫無補,夫復何言。決計求歸;不蒙允許,改派臺南提調鹽務。以顧方伯故,不能堅辭不就。九月中旬,遵海而南,復為顧方伯屬員。豈非幸事!第自顧年已五十有二,老之將至,精力已衰;全臺疆域業已遍歷,知其積弊已深,非大有力者改絃而更張之,無以善其後;自知無能為役,且煙瘴之鄉非可久處,究以及早生還為幸。但不知此願能償否耳!知關遠注,並以附聞。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

  初六日,詣西門外風神廟,公祭前恆春縣令高鴻池明府。

  初七日,包哲臣太守、疏禹門司馬、施韻篁山長枉顧。作書致張經甫、范荔泉二同門。

  初八日,謁道憲。為包哲臣太守、王雲軒大令、梁宇堯巡檢餞行、黃雲孫洗塵,兼請疏禹門司馬、王良弼、熊蘭舫作陪。

  初九日,作書上湖南巡撫吳清卿師。得范荔泉書一。

  ·稟湖南巡撫部院吳清卿師

  夫子大人鈞座:

  謹稟者,洋人思逞志於湖南,由來久矣;近年狡謀日益深切。聖天子眷顧南服,以艱鉅重任畀之吾師。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利器;猶之往者鄭工之役,天下耳目之所共屬者也。湘中多宿將,士氣壯而民心固,可以大有為;惟患狃於往者粵寇之易平,其氣太盛而視敵轉輕耳。軍火器械之利鈍,今昔迥不相侔;聞湘中仍因其舊,而於新者素無儲蓄。三年之艾,似宜預求。岳州為洞庭門戶,尤洋人之所眈眈。西國日報二年前已有招印度陸兵五千,出我不意,據我岳州,佔我武漢上游,截我川楚往來江路之說。□前在蘇州侍坐時,曾面稟及此;以為洋人處心積慮如此之毒,發恐不遠。吾師此次榮任長沙,道之所經,形勢險阻,了然胸目。城陵一磯,為江湖關鍵所在;於此建砲臺為岳脣輔。能屏之於重關之外否?吾師智燭幾先,想已早為未雨綢繆之計,不動聲色,弭患於無形。「上兵伐謀」。謹以孫子之言為吾師頌,兼為湘人賀焉。耑此稟聞;恭請鈞安!

  謹再稟者:前呈賀稟,想蒙鈞鑑。吾師貴體近日想已復元。近聞洋人欲入湘中傳教,民有戒心。吾師內鎮浮囂,外籌折禦,操心慮患,惟日孜孜,勞瘁固不自惜;然神智因精氣以生,藉息食以養,調攝有道,斯因應不窮。吾師舊恙,本由用心過度而起;今甫新愈,而時事日難。保重政體,原為擔當國事。大臣之身,與國同休戚;關係甚重;理宜自愛。以後餮衛起居,伏乞格外留意。不勝企禱!謹再稟聞。

  謹再稟者:□自澎湖歸後,七月中旬,復周歷淡水、新竹、宜蘭沿山防番各隘;至八月下旬,始將全臺疆域巡閱完竣。屢次條陳利弊,均因邵中丞歸志已決,作為罷論。□僕僕半年之久,從人死亡已盡,只剩一身,幸免路斃,寒心之至。亟求生還。不蒙允許,復派充臺南鹽務提調。現已於重陽節後抵臺南矣。臺灣直隸州只有臺東一缺,去冬已經補人。□抵臺甫三日,已補者即以憂去。此班候補者只有□一人。同調諸人到即署補,否亦派當優差,以□不才作牛馬走,遍歷異常艱險之境,幸未辱命,為吾師羞。有現成應補之缺竟不得補,而提補不應補之人:邵公奏調,顧公署方伯,而竟至如此,以後復何所望!留臺則已無出路,兼恐復遣出犯煙瘴。去臺則非臺撫奏請仍回原省,別無去路。吾師正當用人之際,而□羈於海外,不克自致左右,請效馳驅,為進退失據之人。深自愧憤。若逕棄此,託疾以歸,又恐獲規避之處,辜負師恩。再四籌思,惟有懇求吾師函致顧方伯請代一言於邵中丞,或逕致邵中丞,俾蒙及早放還耳。□不求補署,不求優差,惟求生還。伏祈吾師格外垂憫,曲賜矜全!不勝企禱之至。受業□謹再稟

  ·日記(光緒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

  初十日,恭逢皇太后萬壽。臬道憲傳見,諭以現奉邵中丞函稱:現辦海防保案,擬列予名;詢以願得何項升階。對以此案須保在臺年分較久人員;新來若予輩,廁名其間,恐滋物議。請代辭之。

  河東鹽池,自唐迄今,外設禁牆,以防作踐,內通畦渠,以瀦鹵泉。稍不完繕,淡水滲入,則全地之鹵即行融釋。是以附近山溪鞏築堰坡,不使涓滴潛注。每歲搶修,皆系商捐生息,所費甚鉅。(山西撫臺吳其濬道光二十六年奏案。)

  作書復張月樓軍門。

  十一日,詣支應局賀疏禹門司馬接辦總辦之喜。作書寄虎臣兄。是夜臬道憲招飲;同席者包哲臣太守、疏禹門司馬、王雲軒大令也。

  十二日,復書稟叔(綱註:叔字原稿無,按祖應作叔祖。)祖及示長婿、秬、秠二兒。是夜包太守招飲。

  十三日,鄒仙翁、沈昂翁過訪。謁臬道憲。梁宇堯生子彌月招飲;辭謝不往。

  天聰五年,寧完我上太宗疏云:大抵舉國之內,然諾成風,浮沉為俗;以狡猾為圓滑,以容隱為公道,以優柔縮退為雅量。學成裝就,便為大僚;即有一、二勁草,亦自覺特立孤標之足慮耳。

  太祖高皇帝欲以蒙古字制為國語,額爾德尼噶蓋對曰:『以我國語制字最善。但更制之法,臣等未明』。太祖曰:『但以蒙古字合我國之語音,聯綴成句,即可因文見義矣。吾籌此已悉,爾等試書之』。於是太祖獨斷,將蒙古字制為國語,創立滿文,頒行國中。滿文傳布自此始。

  天聰七年,上諭文館儒臣曰:『皇考太祖始命額爾德尼編成滿書。其後庫爾纏所增,朕恐終有未合。爾記載諸臣,將所載之書,詳加訂正;若有訛處,即改作之。』

  十四日,包哲臣太守請假回家安葬,來辭行。疏禹門司馬來談。溫(綱按:溫字下似有遺文。)來拜。

  十五日,奉派火神廟、文昌宮、延平王廟三處行香。詣支應局送包太守行;座逢唐韡之、朱苕園二太守。侯官沈文肅公題鄭延平郡王廟楹聯:

  開千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逸民世界。

  極一生無可奈何之遇,缺憾還諸天地,是創格完人。

  臬道憲傳見。是日得四弟九月初七、十七日由家鄉來信二函,秬、秠二兒由川沙寄信二函,仙舫婿信一封,叔祖上海來信一封,敏叔、畏弟、三幹弟信各一封。柯振庭蘇州來信一封,江蘇臬憲陳來信一封。是夜作書復叔祖、四弟及兒與婿各一,又書復敏叔、三幹弟、柯振庭各一,又書致嘉兄。又接曹槐甫金陵信一封。

  十六日,王雲軒大令回臺北。姚西牧大令過訪。得吳鼎卿大令鹿港書一。作書並以洋銀四元託王雲軒帶臺北交范荔泉託購雞血藤膠。

  薙髮之制,始於順治二年六月丙寅;詔:京城內外限旬日,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令薙髮。違者以逆命論。有復為此事進章奏者殺無赦。其衣帽裝束許從容更易;悉從本朝制度,不得違異。七月戊午復禁仍著舊時巾帽。

  順治三年二月會試天下舉人;奉旨:開科之始,宜廣中式額數,廣至四百名,房考官二十員,後不為例。是年四月,大學士剛林等奏請本年八月再行鄉試,來年二月再行會試,以收人才;其未歸地方生員舉人來投誠者,亦許一體應試。從之。四年,會試中式三百名,房官十八員。

  順治三年四月,戶部請定制錢七十文作銀一錢,不許多增,通行嚴禁。從之。謹案此例現惟吾鄉仍有此名目,民間通用尚以制錢七百文為一兩,七十文為一錢也。

  得旗後陳子岳司馬書。

  十七日,謁臬道憲。唐伯松從九來拜。俞偉臣來拜。

  十八日,從九邢蘭堂來拜。作書復陳子岳。

  國初外省各衙門書吏人役,每月給工食銀五錢;順治四年,以錢糧不敷,奉旨裁去。

  順治十年,少詹事李呈祥疏請裁去滿官,耑任漢人。副都御史宜巴漢等劾呈祥譏滿臣為無用,欲行棄置;稱漢官為有用,欲加專用,陰行排擠。部議,巧言亂政,當棄市;奉旨免死,流徒盛京。是年六月,諭戶、兵、工三部,改折各省本色錢糧歸於一條鞭法,總收分解,永為定例。

  順治十年,定制:寺人不過四品;凡系內員,不許擅出皇城;職司之外,不許干涉一事,不許交引外人,不許交結外官,不許使弟姪親戚暗相交結,不許假弟姪人名色,置買田屋,因而把持官府,擾害人民。其在外官員,亦不許與內官互相交結。如有內外交結者,同官覺舉,院部察奏,科道糾參,審實一併正法。十三年冬,又立鐵牌:以後但有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賢否者,即行凌遲處死,定不姑貸。

  十九日,出拜俞偉臣及疏禹門二司馬;皆未見。移居於局之後進西房。吳信卿、陳慶榮、疏司馬來,皆見。

  三元官、三官廟,各行省皆有之,而未知所祀何神。東華錄載有順治十四年御制盛京三元神廟碑文云:「道書,神有天地水府之別。國家當干戈擾攘之際,急圖康阜,使時和年豐,室盧相慶,則天官賜福主之。其或貫索未空,全氣猶沴,使斯民秉德格非,遠刑罰而登老壽,則地官赦罪主之。又或大軍之致凶年,大荒之致奇疫,滌其眚災,而消其害氣,則水官解厄主之」。

  二十日,午刻范膏民自臺北至。得荔泉書一、席春漁太守書一。作書答荔泉。謁臬道憲。作書致張月樓軍門。

  二十一日,得張月樓軍門書一、胡慎之書一。蘇履生、疏禹門過訪。鄒仙洲過訪。

  二十二日,偕臬道憲至水仙宮迎萬軍門由楓港凱旋。作書復胡慎之。

  康熙癸卯二年八月,禮部議:鄉、會試停止八股文,改用策論表判;鄉、會兩試頭場策五篇,二場用四書本經題作論各一篇,表一篇,判五道;以甲辰科為始。朝廷從之。康熙四年,禮部右侍郎黃機奏請嗣後復行三場舊制。復從之。七年七月,命鄉、會試復以八股文取士。

  世祖章皇帝六齡踐祚;以鄭親王濟爾哈朗、睿親王多爾袞輔政。二王皆同姓近親也。

  聖祖仁皇帝八齡踐祚;以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輔政。四人皆異姓近臣山。

  世祖於順治八年親政,聖祖於康熙六年親政,年皆十有四歲。

  康熙八年四月,奉上諭:達海巴克式通滿、漢文字。於滿書加添圈點,俾得分明;又照漢字增造字樣。於今賴之。著追立石碑。按達公原謚文成。

  二十三日,萬道生軍門來拜。曾蘭亭總戎來拜。出答萬軍門拜,兼往問候張月樓軍門疾。遇曾總戎於途。得鄧季垂大令書,又得梁壽生、李笠人書各一。奉勘估鎮海正副右二營及砲臺修理營房工程札。

  二十四日,以鎮海右營在旗後,稟請另派人。具改配運鹽章程稿。作書復鄧季垂、梁壽生。萬軍門遣人約二十六日估工。

  二十五日,練軍幫帶楊(印泗)、洪參將、管帶鎮海中軍副營柯月坡守備、鎮海正營幫帶萬棣花守備、副營幫帶萬葆之都司來拜。疏禹門司馬、吳海籌都戎均具柬招明日赴飲;均謝辭。

  吳馨山,(印光祖)歙縣人,自畫梅花四小幅,書楹聯一對,由基隆奇贈。收其末幅已書款者,作書璧謝餘幅及聯。作書復李笠人。謁臬道憲。

  二十六日,辰刻出城,至鎮海副營及正營勘量營房寬深及前後蓋瓦各長若干丈尺。午刻,萬道生軍門設席相款;同席有朱調元太守、姚西牧大令。未正趁安平口勘砲工程。回城已上燈矣。

  臬道憲招陪萬軍門飲;同席有唐韡之太守。

  二十七日,巳初出城,勘量副分駐小西門外營房工程。回城拜張月樓統領;因疾未愈,未見;見其第三子湘泉。又訪疏禹門司馬;遇朱太守。作書致署臺灣縣范繼庭大令,託其就近催典史徐坤繳前欠隴館分銷路遺鹽價銀也。

  二十八日,復詣鎮海正副二營勘量營勘瓦道丈尺,以前日操量丈者亂報參差不一故也。得叔祖及長婿、秬、秠二兒書各一,又得介如弟十月十二日自家鄉所寄書。夜作書復叔祖、四弟及兒輩各一,又書致嘉言兄。又得書甫弟來信。是日吳友卿以畫幅楹聯來■〈貝鬼〉。

  二十九日,王彬齋兄自臺北至。

  三十日,萬棣花過訪,張月樓軍門來答拜。

  十一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答拜王彬齋。

  初二日,吳浩川縣丞、劉萃青巡檢、詹鰲卿巡檢、屠子均先生(恆春刑席)均自臺北至。飛駕林錦堂協鎮過訪。得范荔泉書二。

  初三日,出答吳浩川、劉萃青、詹鰲卿、屠子翁拜。是夜,唐觀察招陪萬、張二軍門飲。作書復范荔泉。得劉際周統領書。

  ·復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葭月初二日,吳浩川二尹抵安平,獲誦吾兄前月二十日、二十七日所寄手書,猥蒙隨事揆時度勢,準情酌理,忠告而善導之,感切五中,莫能言喻。□愚戇性生,無學無養,專恃血氣用事,吾兄之所素知也。生平以畏難苟安為深恥;所至之處,不避艱險,屢瀕於危而不悔不改。清夜自思,實蹈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古人有言:「得一知己可以無憾」。□所至之處,均蒙名公鉅卿格外垂青,屢效其區區千慮一得之愚;亦間蒙採納施行。謂世不我用,是誣世也;謂我愚戇,不能委曲以副知己,非誣我也。愚戇之性,既不能改,萬一蹉跌,二、三十年刻苦自勵而不足者,一旦隳之而有餘,自誤不淺矣。此知進而不知退之說也。行年五十有二,血氣漸衰,學問、功業一無所成;而後嗣弱甚,一家八口,飄泊三處;如今年夏月萬一困於煙瘴,與從者三人同死於道路,縱大憲憐我,為歸遺骸於家,而妻子無所依賴,必致失所矣。此知存而不知亡之說也。長子不慧,已無可望。次、三年均十六,正當讀書喫緊關頭。今春寄寓川沙,原賴四舍弟為之持家教子。秋間四舍弟因婦病馳歸,不能遽出;家無長丁,不便延師於寓,無人教管,必貽誤兒輩一生,又不挈於海外。輾轉籌思,羈留於此,以待不可必之富貴利達,恐久待不至,而追悔已遲。且人苦不自知及不能自給耳!弟自知不能與世浮沈,自知不能坐享庸福,而自恃能甘淡泊,即不作官,攜清風兩袖,歸理青氈舊業,亦可以餐蔬飲水。求回原省,一則避險就夷,可自教子,一則距家路近,易作歸計;非求富貴利達也。目前就邵中丞求之較易;俟後來者求之,不惟難得,且啟猜疑。是以情急而有前函之託。顧方伯待弟素厚,留弟尤殷,弟豈不知感?而安我愚拙,似屬腳踏實地而行,尤為穩便,吾兄以為然否?祈更有以教之!

  謹再啟者:敝局鹺務章程,館各岐異。子館則正鹽課價有多寡,溢鹽觔數有多寡;贌館則引價亦有多寡。他若運鹽之船、筏、車、挑,價各不同,路之遠近亦不同,其常事也;而出場之費亦各不同。解錢交局路有遠近,腳價彼此不同,亦常事也;而錢每千應扣底串之數亦各不同。款目過多,加以舊欠、新欠,紛紜轇輵,本如亂絲難尋頭緒;而如許多寡不同之數,十餘年來,並無冊籍明列條目,惟藏於核冊司事張啟祥一人胸臆之內。總局文案、支應二委員,總館文案、帳房二司事,惟奉行文書、收支銀錢;所有子、贌各館月報收支數目符合與否,應準應駁,無一人能知其詳,非問張啟祥不能下筆。於是自提調以下,視張如神明,如師保,奉令承教惟謹。而張亦遂自矜奇秘,以為局中事非我不能裁決,日居於私宅煙霞窟里,日斜乃起;局中有事,非催請二、三次不到。前提調所造交代冊,最要者不過現辦各館委員司事實繳課欠若干,仍(水按:仍下疑有脫字。)若干清冊,前已卸辦委員司事實欠各若干清冊,及自接辦之日起至卸事之日止,額課應收若干,實已收者若干,仍欠者若干,及解款支款若干,實存若干總冊,三種而已。每冊至多不過十餘紙,而延歷一月之久,尚未造齊;恃張一人之故也。前提調無可如何,惟咨嗟太息而已。吾兄試思,弟性最躁、最急,見此傲慢疲玩不堪情狀能耐與否?召而與之言,惟唯唯喏喏慢以相應;詢以章程應如何辦理,則佯若不知;再三詰問,則默然垂首,不作一語。吾兄所謂柔能克剛者,弟固無如之何也。吾兄囑弟勿性急,而弟遲之既久,實已不復能忍耐。於是見則嚴聲厲色以臨之,一呼不至,一語不當,則拍案斥責;且故於大庭廣眾折辱之;使知懼而不敢傲慢疲玩。召則不敢不至,問則不敢不答,又挾制之,使不敢告退。蓋柔能克剛,而剛亦能克柔也。乘其知懼之際,創立格式,日日召立於旁,逐條詰問,證以卷冊而詳書之,使一切多寡不同之數燦如列眉,無論何人,皆一目了然。又令各館月報,毋得僅列應銷應解之數,增列已解仍欠實數,逐月結清,使上下一氣貫通,無復絲毫可隱。而張愈懼,且託人來求情云,實已無所隱而不言之事,求勿送彼於縣懲辦矣。局中之事,現雖幸有頭緒,而於全局難於整頓之處,可以一言蔽之曰「私」。臺南沿海之地,處處可以晒鹵成鹽。良民可自晒以食,奸民可自晒以售私;加以場員、場丁漏私,緝私弁勇包私。然必先去情面之私,而後可杜一切之私。此受病之源也。臺北無私鹽;又每月雖有比較,仍準稍報短銷;故各館積欠少而弊尚淺。臺南私鹽充斥;又月嚴比較,不準短銷;故各館積欠多而弊獨深。顧方伯謂鹽政字當作「阱」字;以此也。吾兄謂必改絃更張而後可望有起色,誠為卓見。然弟籌思再四,私不能杜,即大改絃更張,亦恐難以起色。病源在私,良醫有良方良藥以救之否?敢請教之!

  謹再啟者:弟前所論任字之義,乃謂隨時隨事皆有當任之責,當盡其在己者,不容推委於人。伊尹自任以天下之重;曾子以為己任,亦曰任重。伊尹相湯,得其位、得其時而任天下之重,仁也。曾子以韋布終老,隨時隨事盡其在己者,即仁也。伊尹、曾子易地則皆然,皆有當任之責,皆盡其在己者而已。所謂任也。吾兄謂其人、其位、其時三者缺一則雖欲任之而其勢有所不能,似求之天下而非反求諸己;合之運氣之說,直是委心任運,非能自任也。弟不敢以吾兄之說為然。祈更有以教之!膏民兄已於本月初一日接辦敝館文案。其事甚簡,盡可看書寫字。祈舒遠注。承代購雞血藤膠寄滬,餘洋照收,並此啟謝。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

  初四日,作書復劉際周,又書致王雲軒。萬棣花■〈貝鬼〉牛肉;分半轉送疏禹門。萬錦堂自旗後至。作書賀翁子文司馬代理淡水縣事。

  初五日,赴鎮海中軍正營答拜萬錦堂總鎮兼候萬棣花都戎;均不遇。乃至釐局訪朱調元太守。回詣副營賀柯月坡新升管帶之喜。作書致蘇冶生大使。得澎湖鎮王芝生軍門書。徐師魯來見。

  初六日,柯月坡都戎來謝步。疏禹門司馬來議偕朱太守及予三人同具柬訂初十日邀萬道生、張月樓二軍門飲於局。

  初七日,作書復王芝生軍門。又作書致署恆春縣陳子垣大令。沈昂青兄、李小帆兄過訪。邱仙根山長來拜。

  初八日,楊英臣參戎來拜。朱調元太守過訪,議改設席於支應局。是夜萬軍門招陪臬道憲飲。聞鎮海中軍副營勇丁閉營門索陳餉。

  初九日,臬道憲遣赴鎮臺署謁萬軍門詢副營事。答拜邱山長。是夜臬道憲招陪邱仙根、施韻篁二山長飲,並囑明晨赴副營察看。

  初十日,辰刻赴副營。

  鎮海中軍副營,原為合肥劉副將(印斯盛)所管帶。余於今年三月,奉檄來閱營伍,以該營及鎮海中軍正營隊伍整齊、槍靶中數及八成報撫軍。八月,撫軍以該營訓練勤,調劉際周副將於臺北,擢為銘字三營統領;囑統領鎮海全軍臺灣總鎮萬道生軍門自擇管帶鎮海副營營官。萬軍門特派前帶安平砲隊哨官柯月坡都司(印壬貴)為副營營官。其時該營勇均從萬軍門剿恆春山番未回營也。營中每月發餉例扣存五日,俟滿三年併發,以為勇丁假歸時路費,謂之存餉。原議每營三年查一次,滿三年者稟請給發,歲以為常。此例乃劉省三爵帥所定,平日足系其心不致逃去,三年假歸,囊各充盈,不致流為遊勇,法固善也。然各營統領管帶官,亦間如唐書所云「利其死而沒其財」者。去年三年滿限,曾發存餉一次,其未滿三年者不發也。至去年冬、今年春,則滿三年、四年者有之矣;統領管帶未為之請,勇丁因生疑。此次山番之役,在山遇大風雨,兩晝夜不能舉火,苦甚,有因此病死者;死則存餉無人領矣,勇丁因此愈疑。十月軍回;柯月坡於十一月初一日接帶該營。初八日,將點名,勇丁閉門譁請先發存餉而後聽命。萬軍門聞,命萬棣花、楊錫九二都司往諭,令無譁,許為稟請發存餉;不聽。復遣署協鎮葉渭川總兵往,許十日後發存餉;亦不聽,並留葉於營不令出,以為質。初九日,萬軍門不得已,先派人持千金赴營,以示必發;葉乃得出,而營門仍閉,其勢洶洶。兵備道顧緝庭廉訪恐存餉既發,而勇丁懼查辦,或潰出而掠民財,商之萬軍門,令預為之備;軍門亦深以為然。故令余往察情形。初十日,余出城,萬軍門已入副營,派人來阻且緩往。余疑有他變,馳至營視之,則營門仍閉。問軍門何在;勇丁立牆上以在營對。問何不開門;云餉尚未發,必餉發齊而後開。余答以奉道臺令來發餉;乃開門。既入,復閉。既見軍門;知勇丁雖知餉必發,而心不能無疑懼;陰念必開其去路,乃可以安其心而散其黨。遂遍見各哨官及什長,而大聲問以「今春我來閱操,以爾營為全臺第一,爾等已知之乎?」曰:「已知之。」又告之曰:「我回臺北時,稟撫臺稱爾為第一好營者,非但謂操陣齊整打靶能中也,稱爾等人人守營規,從不滋事,可稱節制之師,所以謂之第一也。撫軍聞此,即擢爾營官劉君為銘軍統領;非爾營官之能,乃爾等平日勤於操練、安分守法之功也。爾營好名聲,全臺處處聞之;爾等能不自顧惜耶?撫臺聞全臺三十餘營,皆不及爾等之精練;爾營官已高陞,爾統領大有場面,豈有爾等所存之餉不發之理?爾等可自思之!我之言不爾欺也。」眾勇聞此,皆無語,而色稍和。又問之曰:「存餉發後,爾等或有思家欲歸者乎?」則皆不對。又告之曰:「道臺派我來告爾等:如有在臺辛苦多年,得餉後思歸視其父母妻子者,乃人之常情;但恐爾等存餉無多,自臺南趁商輪船赴廈門以赴上海船價每人十餘金,爾等雖得餉,除此餘亦無幾矣。爾等亦慮及此,以我言為然否?」皆對曰:「然。」曰:「道臺令我告爾等:上司深知爾等辛苦;發餉後,令爾等各放心。如欲回,可於爾統領處請假請給護照;道臺必為爾等請撫臺,派官輪船來送爾等回去。爾等以為好否?」則皆曰:「感道臺念我等苦處,我等感恩不淺矣。」余乃揮之退曰:「爾等可自思之!信我言,可快開門;切勿再如此,恐被外(綱按:外字下疑有遺文。)看見不雅。且爾等好名聲,總要保住要緊。爾等可退而自思之!」眾勇既出,余與軍門坐談久之,復遣人問:「眾皆放心否?門已開否?」少頃,來回云:「已放心;門已開矣。」曰:「若已放心,則予可回城稟覆道臺矣。」遂辭軍門出。營中亦遂安。

  午刻,回稟臬道憲,兼自請矯命許為請官輪船送回內地之罪。蒙諭:應變當如此。且該勇譁而得志,不遣散亦無以善其後。請輪船送回內地,免留為地方憂,乃正辦也。

  是夜,偕朱太守、疏司馬設席於支應局邀張、萬二軍門飲。

  十一日,得范荔泉兄書。修稟覆呈江蘇臬憲陳,由驛遞去。

  鄉、會試分官卷、民卷,始於康熙三十九年湖廣總督郭琇遵旨議奏。鄉試各照定額每十卷民卷取中九卷,官卷取中一卷;會試滿合字號、南北字號亦編官字號,每二十卷中取一卷。

  ·稟復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敬稟者:竊卑職仰蒙憲眷,渥荷手翰頻頒,殷殷訓誨,感激莫名。我公昔率鄉里忠勇之士,轉戰大江南北,入金陵,殲巨寇,出斯民於水火;茲復推好生之德,廣賑災區,務博施以濟眾,不忍使有一夫之不獲。大江南北之民,屢慶更生,以長以養,育子及孫,世世利賴,皆我公之所賜也。功德在民,惟我公兼之。逖聽嘉謨,曷勝欽慕!卑職於九月中旬,抵臺南接辦鹺務,卷冊如亂絲;而濱海之地,處處可以晒鹵成鹽,良民晒以自食,奸民曬以賣私,無可究詰。官鹽滯銷,積弊深重,欠課甚鉅。顧廉訪志在整頓,以裕餉源,而卑職自顧無才,辜負委任,愧懼兼殷。惟天氣較臺北和緩,賤軀粗適,堪以仰慰憲廑。猥蒙垂注,理合附聞。仍祈不時教之!肅此;恭請鈞安。伏乞慈鑑。

  〔十一月十一日〕卑職傳謹稟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

  十二日,萬軍門枉顧。畏三弟自上海至;帶來叔祖信一,嘉兄上錦兄信各一,仙舫婿及秬兒信各一。嘉兄送來茶五小箱、火腿四條、五茄酒十二瓶。秬兒寄來冬夏朝冠各一、棉箭衣一件、棉袍一件、滷香瓜二瓶、辣椒二瓶、茶一小箱又二瓶、小衫褲各二、肚兜一、鞋二雙。臬道憲傳見,令往見萬軍門及張月樓軍門言餉事。夜作書復叔祖、嘉兄及婿與兒,兼致汪上錦,又書寄四弟;已四鼓矣。

  十三日,疏禹門司馬、申華甫、潘墅卿二先生過訪。

  十四日,朱調元太守過訪,告知本月十八日為韡之護道之尊翁貴州按察使司唐藝農廉訪七旬晉一壽誕。胡蔗村來見。

  十五日,臬道憲派令詣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謁道憲。萬道生軍門枉顧。答拜申華甫孝廉、潘墅卿茂才及沈昂青巡檢、李少帆兄。疏禹門司馬過訪。手自節抄「歷代州域形勢紀要」一本呈顧廉訪。

  十六日,張月樓軍門來辭行回後山。午後出拜張軍門兼送行,又謁萬道生軍門;未遇。是夜,萬軍門過訪。顧臬道傳見。得臺鹽提調翁子文司馬書。

  十七日,內田緝私千總賴子榕來見。出謁萬軍門。謁臬道憲。

  十八日,唐護道韡之尊人藝農廉訪七十有一壽辰。顧臬道憲之夫人亦是日壽辰。

  十九日,作書寄銀百兩,擬託蘇履生兄轉寄上海,交伊弟鏡生兄代收轉寄川沙。聞萬軍門已查獲倡首聚眾索存餉勇丁王棟梁等三人正法。

  二十日,臬道憲派赴鎮臺署詢公務二次。柯月坡都司來見。疏禹門司馬過訪。得范荔泉書。作書致胡慎之。得虎臣兄九月二十四日書。

  二十一日,作書答范荔泉。得何芝生書。臺灣令范繼庭送西螺柑二簍。夜,臬道臺傳見,告以邵中丞電擬以銘軍委統;即請代辭。

  二十二日,作書謝范繼庭送柑。又書答何芝生司馬。陳幼舫自臺北赴恆春,過訪。

  ·復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弟之愚戇,前書已傾心瀝膽以告吾兄。蒙諄諄示及中丞垂注甚殷,而顧公亦挽留情切,弟豈不知感?惟前書所言進退存亡之義,實於得失二者之中,察幾度理而得之。得失之際,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致;即極相愛亦莫能助。其幾已見,其理已明。苟及見此,怨尤與希冀之心均可渙然而冰釋。『智及之,仁不能守之』。若吾劉庸齋師迄今尚在,又必為講此章以相勗矣。愚戇之性,既不能改,愚拙之分,又不能安,愚而益愚。前此龍門聽講三年,究有何用?自誤豈淺鮮哉!弟現在不但無所怨尤,亦且無所希冀,惟圖安我愚拙,以免復蹈於『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顧公處已再三婉訴鄙衷;邵公處吾兄倘能為弟一言及此,感德受益,二者兼殷。萬一能如鄙願,終身受賜無窮矣。特此拜懇,敬請籌安。

  再啟者:任字之義,但體驗曾子三省章,而分量、本領、工夫三者均可見。即吾兄其人、其位、其時三者之義亦包括於其中。曾子日日以三者自省其身,無暇計及於運氣之佳與不佳可知也。伊尹相湯,自任以天下之重,即曾子為人謀之忠;伊尹亦無暇計及於運氣之佳與不佳可知也。賢者委之運氣而不居功,善矣;委之運氣而不居過,可乎?若賢者亦委之運氣而不居過,尚得謂之賢乎?一委之運氣,即與任字大相反矣。吾兄以為然否?祈教之!

  謹再啟者:鎮海中軍副營十一月初八日譁索存餉,想早聞之矣。初十日事乃定。十九日始查出為首者王棟梁等四人,誅其三,而其一為傅德生,已逸去。而其所以致此之由有四;謹以詳告吾兄,亦前書知字之意也。原章每勇每月扣存餉五日,滿三年而後並發,為積歸貲也。至〔光緒〕十六年,三年限滿,曾發一次;其有一、二月未滿三年者,仍存而不發也。』至十七年,則有滿四年者矣,至十八年,則有滿五年者矣,仍不發。營中疑上失信,一也。統領營官明知存餉已滿三年及不止三年不發,營中已嘖有煩言,亦置之不問,不隨時查明稟請給發,何也?唐書言邊將於戍卒『利其死而沒其財』,古今如出一轍。十六年之發存餉,各營實有其人已死,而將領令人冒名領以入己者。勇丁敢怒而不敢言久矣。勇丁戀存餉不能逃,不能請假;間有自願減成求給俾歸者,亦間私許之。營中益疑將領故不為請發,二也。楓港之役,副營營官調臺北,未即有接管之員。八月中旬,遇大風雨,帳棚盡被吹捲而去,露立兩晝夜不能舉火作炊,有凍餒至死者,苦不勝言,山中棺木少,價貴而難購,得例給之葬埋銀不敷用,又無營官為料理,無可奈何,白埋土中。死者存餉多,生前候滿三年之久而未領,死乃不得片板以葬,見者、聞者心皆寒而憤,三也。九月臺北宏軍之譁,存餉畢發,未聞查出為首之人正法;無所警懼,不逞之徒遂思效尤,四也。既有此四端,又值新營官起自等夷,由他哨來接管,本營各哨官原有嫉妒心,樂禍幸災亦在所不免,罪不全在勇丁也。吾兄留心時事,以為然否?〔十一月二十一日〕

  ·復何芝生(二札)

  芝生仁兄大人閣下:

  接函及稟,藉悉火災延及貴館鹽倉,吃驚、吃虧均各不小,深為嘆息。仍請寬懷。倉皇急迫之時,能護卷冊不失,臨亂不亂,過人遠矣。先盤一倉,以便賣濟民食,理合權宜而行。惟鹽遇水則化,遇火不燃;被毀之倉,但去其外之有沙土灰塵者一層,不使沙土雜於其內,色味不變,仍可出售,該不致折耗過甚。但須及早遮蓋,毋被雨淋,尤為要務。伏望格外留意。現已稟明道臺,即日札委雲林縣就近勘驗,兼察看修造工程。想不日可到。鄧春林參戎代解冊單及以餉抵課銀兩,尚未見到;仍祈就近催之。需引四十張,照數封寄;祈檢存也。此復。

  芝生仁兄大人閣下:

  伻來,獲誦兩次惠書,悉知一切。解到新舊課釐銀均照收;另給收條,並開除收仍欠之數以便隨時查核。灰鹽、塊鹽嘗之,味均不變。惟雜灰與沙土,若以水融化,上去其灰之浮者,下去其沙土之沉者,尚可食之,絕不可摻入好鹽之內。雲林謝君尚未報到驗勘情形;究竟倉鹽焚耗若干,來書亦未云及,弟處尚未知也。發還九、十兩月報冊;祈照刪增款目趕緊重繕,與十一月報冊均於十二月初十前送交敝局。蓋由月報不開,每月繳課實數上下相蒙,以致弊混百出。弟以鹽課鹽釐定例原是錢款,無論收解支欠均一律以錢數開列,眉目既清,自易於核算。每月課釐有無積欠,解支若干,仍欠若干,必須月月結清實數,使總館、子館均一目了然,無復絲毫可以隱蔽,而月報清冊乃為有用之清冊,不致等於具文。現雖暫有重繕之勞,以後可免弊混,彼此有益,想閣下實事求是,亦必以為當如是也。林君舊欠尚鉅,萬望代為格外留意為禱!此復;即請勛安。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

  二十三日,作書寄叔祖及二兒。得柯振庭書;即作答。

  二十四日,疏司馬過訪。入道署訪蘇履生、陶仁伯。萬軍門枉顧。嘉義武毅軍右營鬧索存餉。得席春漁太守書,並溫病摘要五十本;即答。

  二十五日,出拜唐護道、汪沛甫、陳幼舫、吳季海及安平縣。又訪疏禹門、馬梅溪。謁道臺,謝賞醃肉並印色。以柑百枚送萬棣花;蒙答以番煙一卷。又以鹽引十四張寄塗庫。

  二十六日,謁道憲。作書以溫病摘要十本寄張月樓軍門。又書寄李麗川、胡次樵。

  二十七日,朱調元太守招飲。是夜大雨雷鳴。作書復翁子文。

  ·致李麗川

  麗川仁兄鄉大人閣下:

  敝友席春漁太守(時熙),以臺中俗醫不識溫症,誤人不淺,著溫病摘要,刻之以遺臺人。弟前遊瓊州,染瘴幾死,幸遇席公,乃獲更生;知其術精,故樂稱道之。茲以四本寄閣下;祈檢存並送人,作緩急之備也。此啟。

  ·復翁子文

  子文仁兄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及藩憲簽示鹿港總館所擬章程,敬悉一切。並蒙疏禹門面諭,此次改章以妥籌僱船之法為第一要義,須使船戶樂於運鹽,知有利而無累,庶事可集而弊可永除。嘗見淮鹽運往安徽、江西、湖廣,浙鹽運往徽州,皆擇殷實堅固可靠之船,長僱而久任之,從不泛僱、短僱。故船戶圖久遠之利,而公家無貽誤之虞。然今仿其法而分雇於淡、彰各港,不專藉安、嘉二屬之船,意在擇可靠之船也。如果明年船戶無苛索之累,得久運之利,則各港之船必皆有羨心;此後必爭來承攬,不但不須強封,且不須往雇矣。一勞永逸,其機括在此一事。伏乞閣下轉稟藩憲,而函致彰、淡各總館,請於此一事格外留意為要也。耑此敬懇。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

  二十八日,大雨,猶聞雷鳴。作書復書甫。俞偉臣來拜。

  二十九日,大風而寒,可服三重棉衣;土人則以為極寒矣。

  三十日,謁道憲。以銀二百圓,計重百三十六兩,託蘇履生兄帶交滬上胡茂春號收。

  十二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答拜俞偉臣大令。

  初二日,謁鎮臺,商修理營房事。得張月生軍門信並蘭譜。作書致虎臣兄及嘉言兄,及書與秬、秠二兒及仙舫婿,又書寄四弟,又書致席太守。

  ·復胡虎臣(寶鐸)

  虎臣兄臺大人閣下:

  弟生性愚戇,屢與世齟齬,而惟吾兄獨深知其愚忱,是以披肝瀝膽以求指教,而吾兄轉過情而借獎之,益使弟顏汗無地矣。夏秋之間,弟於得失二字誠不能無所介介。自秋以後,思之再三,頓覺此中實有莫之致而致、莫之為而為者;雖極相愛,亦莫能助。其幾已見,其理已明。怨尤、希冀二者均已渙然而冰釋,又反見己身實蹈『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計惟有力求內渡,或可自安於愚而不致私智自用,愚而益愚。吾兄謂可安之;蓋弟尚未以進退存亡之說詳告吾兄,故吾兄尚如此云云也。弟以一介草茅,無尺寸梯階之藉,所至之處,名公鉅卿皆格外垂青;謂世不我知,是誣世也。謂弟愚戇,不能委曲以副知己者之所知,非誣弟也。愚戇之性,既不能改,萬一蹉跌,是二、三十年刻苦自勵而不足者,一旦隳之而有餘:所謂『知進而不知退』也。曩者在吉林困於窩棘之內,歷四晝夜,餱糧已絕,幸忽覺悟沿水而行必可出山,而未死。瓊州之役,染瘴甚深而未死。此次遍歷臺疆,往來於炎天熱日之中、瘴雨蠻煙之內,六閱月之久,從者三人先後死亡已盡,而猶冒險必欲竣事而後已:所謂『知存而不知亡』也。渡臺之時,先寄妻子於川沙而後行,實恃四舍弟介如為教子兼持家耳。八月中旬,四舍弟聞其內人病而馳歸,寓中二子、一姪,皆生於丁丑八月,今年一十六歲,讀書正當喫緊關頭,而無人督課;寓中無長丁,不能延請他師,弟又無力,不能挈之渡海。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不但自誤,且將誤及後人;此尤弟之苦衷,而吾兄尚未之知者也。臺南之行,邵中丞原許俟奉旨開缺之日,必放弟歸。近復有致書顧方伯囑弟仍返臺北,將以基隆營相屬。弟以該處水土惡,且去志已決,不復冒昧嘗試;已託疾請為辭謝。顧公亦不願弟遽去,故不復相強。茲聞中丞已奏請銷假,想必不肯放歸。弟益進退維榖矣。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必將身敗名裂,遺累妻子,追悔無及。而再四思維,求諸人而不能得,惟有反求諸己;並原省棄去,託疾回里,賦我遂初,或庶幾能免乎?質之吾兄;祈直言教之!〔十二月初二日〕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

  初三日作書致汪上錦。姚西牧大令招飲。

  雍正十二年四月,禮部議奏:謹按蠶神名號,周禮鄭注上引房星以馬祖為蠶神;然蠶固與馬同出於天駟,而大駟可謂馬祖,實非先蠶,誠如李釋之論。淮南子引蠶經,黃帝元妃西陵氏始蠶;蓋黃帝製作衣裳,自此始也。漢記菀窳婦人、寓氏公主,事屬無稽。查禮記享祀先蠶,不記名號。隋建先蠶壇於宮北三里,為壇高四尺。唐會要遣有司享先蠶如先農。宋景德三年,詔祠先蠶,依先農例,遣官攝事,本於周禮有宗伯攝祭之文也。前明釐正祀典,山川百神,各依本號,如農始炎帝,止稱先農之神。則蠶始黃帝,亦應止稱先蠶之神。再,周制,蠶於北郊,其壇應設於北郊。祭日用季春吉巳,一切壇制祭器品,俱視先農典禮。

  雍正十三年十月,王大臣議準朱文端公軾奏:民間田地,丈量首報,宜一並永遠停止。所貴開墾者,原為人無桓業,地有遺利,督令耕畬,為足民計,非為增賦起見。且區區報墾之糧,於國課無加毫末。不但丈量不可行,即責令首報之條,嚇詐攤派,大吏名為急公,小吏因以牟利。請飭督撫將現在報墾田地詳確查明。如系虛捏,據實題請開除;若護短文飾,察出嚴治。得旨:依議速行。

  初四日,作書復張月樓軍門,並書譜牒以寄。得嘉兄金陵書,得叔祖及兒與婿四書;即具復信,與初二日書並寄蘇履翁帶滬。於道署借張太岳集一部計六本。

  初五日,萬軍門邀陪丁雨亭軍門飲。

  初六日,李笠人自鳳山至。姚西牧來談。蘇履翁起程回滬。

  初七日,姚西牧大令來談。謁道憲。

  初八日,接范荔泉書。又得鄧季垂大令書一。

  初九日,作書復范、鄧二君。

  ·致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前月奉寄蕪函,想已蒙青鑑。近聞邵大中丞業已於二十五日奏請銷假;臺灣之幸,亦東南數省之幸也。弟前拜懇吾兄代以進退存亡之義及近日苦情稟達憲聽;未審曾為提及否?久未得家書,心頗懸掛。本月初四日接川沙來信,始知四舍弟歸後,其婦疾日有加,斷不能遽出;寓中自九月以來,人口甚不平安,至今尚有未愈者;兒輩不但無人課讀,並醫藥亦無人照料,苦不勝言等情。焦灼殊甚。比以此情披肝瀝膽面稟顧公,求其垂憐放還內地,不蒙鑑諒,而惟以接眷渡海相勸。弟以可進可退無罫無礙之孤身,尚致進退維榖,而敢復以家口自累耶?再四籌思,顧公既不我諒,邵公今亦翻然。前雖曾許放去,亦非誠心。同調諸公均得補署;弟若復遽稟請求去,不疑其熱中,必疑其觖望。不但弟之苦衷苦況不蒙鑑諒,必且疑以去相要。筆欲下而中止,稿已具而復焚,至再至三矣。然置弱小妻孥骨肉之親於不顧,任其顛連失所而漠然不動於心,實亦有所不忍;而又無法可以脫身。弟之困窮可謂極矣。吾兄能體卹弟之苦衷苦況,為弟一言於邵公,求其萬一憐憫,千幸萬幸。若高識遠見早察及此時此勢實涉嫌疑,難以啟口,弟亦不敢相強。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致。弟前此已再三言之。無可如何,求諸人而不能得,反求諸己或能得之。俟後相機再行決策。仍請教之。十二月初七日

  再啟者:昨晚作一書尚未封發,接到本月朔日手書,敬悉一切。弟之苦衷苦況已具於昨晚書中;吾兄惠覽一過,諒亦心為之惻矣。吾兄以任字相勗,固未及知弟之苦衷苦況,而體驗任字之義,亦尚未精。弟前舉曾子三省章以相質,謂任當任其在己者,所謂素其位而行不願其外他。吾兄專向伊尹一邊著想,求之天下而不反求諸己,恐失於『思出其位』而不自知,則又於省字欠體驗矣。如弟今日所處之位,義當處則處,義當退則退;於己皆有當任之責。處其位而不能有所為,則任過,任也;任怨,亦任也。省己量力,義當求退而力求之,亦任也。任事,任也;任道與義,亦任也。論道義則命在其中;求道義之所安,即安命也,非計及於運氣也。伊尹當耕莘之日,非道非義弗視弗顧,不與不敢,豈非所任者重哉。吾兄於伊尹亦只於『任天下之重』一句著想,故云然耳。曾子以仁為己任,故日省其身,思不出其位。仁字自親親始。父不愛其子,夫不愛其妻,在我輩今日為大不義,大不仁;在大禹當日,三過其門而不入,為當大任者不顧其私親為大義,為大仁。所處之位不同,則其身之所當任者亦自不同。一省字,一吾字,一思字,一其字,皆任字真實工夫,不容忽也。若弟今日以不得臺東之故,沾沾然不釋於中,妄自希冀非分,以為上司必不棄我之微勞,必酬我以重任,必以我能任重而致遠,我當自任不當去,是不自量也,是願乎其外也;是小丈夫之所為。弟雖不學不才,亦嘗奉教於君子,必不致無恥如此之甚,必不敢恧然復與吾兄論曾子、伊尹之所任,反復而不休矣。吾兄以任字相勗;將願弟如此耶?如彼耶?祈更有以教之!初八日

  ·復鄧季垂

  季垂仁兄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敬悉精心果力,專註於捕務,以期除暴而安良。能惡人,能愛人,方見仁者真實本領。胡文忠所謂「不用霹靂手段,不顯菩薩心腸」者,閣下得之矣。佩服之至!承囑代稟緝憲二事,蒙諭:閣下身親其境,見聞真確,必俟尊處稟到而後裁奪,斷不為先入之浮言所淆。蓋信閣下者深也。鹽務當極弊之後,整頓甚難;法令廢弛久,稍相繩即以為操切。乃知古人猛以濟寬,甚非易易。無怪人人欲博長厚之美名,而視弟輩為怪物也。近得范荔泉書,中丞已於本月朔日銷假視事。汪君尚未見面。知關綺注,合並附聞。尊稱先生二字,斷不敢當;謹此璧謝,請後勿再施也。此復。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

  初十日,賀俞偉臣接安平縣任。拜姚西牧、李笠人。

  十一日,靖海輪船來運鹽。吳榮軒管駕來拜。接翁子文司馬二書。旌德附生張乃封來訴蚶寮緝私委員姚逢魁誣其作竊,杖之二百,辱及斯文。臬道憲傳見,告以撫憲將委以中路事宜,以疾力辭。李笠人、疏禹門過訪。

  十二日,作書致鹿港總館委員吳鼎卿。又作書致姚樹棠問誣竊事;臬道憲所命也。作書寄虎臣兄。

  十三日,臬道憲傳見,出示撫憲電示北商務中(波按:中下似脫一字。)務任擇一差;均以疾辭。朱調元太守招飲,以疾辭謝。

  十四日,發臺北各衙門公館、賀年稟啟。作書致鄧季垂大令。

  十五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王廟行香。作書致胡慎之。朱太守枉顧。昨晚右手中指及無名指忽受風,隱痛不能伸屈,於朱太守處乞得紫金錠,以醋調而塗之;至今晚二更後漸愈。施韻篁來談。

  十六日,作書致恆春陳子垣大令。

  十七日,立春,臬道憲招吃春餅。

  十八日,得叔祖書二、嘉兄書一、虎臣兄書一,(內附邵班卿書一),秬兒、秠兒書各二,又得介如弟十一月十九日書。是夜作答叔祖、嘉兄、介如弟書各一,又書囑章仙舫婿及秬、秠二兒,又書致汪上錦、曹在民。

  十九日,得章菊農書一;即作答。又書寄介弟、稼兒。是日封印。

  二十日,作書致鄧季垂、李麗川二大令及胡次樵司馬。又致何芝生司馬。

  二十一日,臬道臺令隨赴安平砲臺閱演砲兼勘橋工。得顧月卿書;即作答。又作書寄朗山侄兼囑秬、秠二兒。送沈昂青回滬。

  二十三日,得范荔泉立春日書。

  二十四日,作書復范荔泉。謁臬道憲。

  二十五日,出賀李協鎮英到任,兼訪姚西牧。

  二十六日,接翁子文司馬書。謁臬道憲。

  二十七日,擬復翁子文書,及改運章程四條。作書致李、鄧二大令。

  二十八日,接鄧季垂大令書。謁道憲。

  二十九日,作書致吳鼎卿,並復鄧大令。夜接介弟十二月初三日信,知介弟室朱於初一日病故。又接叔祖十六日信,知稷姪於初六日抵蕪湖,尚未到家;千里馳歸省母疾,而不及一見,慘矣!又得秬、秠二兒及章婿三信,又得汪遠堂書,又得汪縉卿書。

  黃泥嶺祖墓,擇於癸巳年十月初七日開厝移棺,十六日未申安土分金。

  三十日,詣道署及鎮臺署、府署辭歲。夜作書慰四弟。賞丁七名各四百文,從人二名各銀一元,廚子一元,茶水夫四百文,道署茶號一元又二百文。

  ·致吳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閣下:

  逕啟者,此次靖海所運只七百石;經營數月之久,僅此一運。貴總館所屬及大甲各處今冬及明春縱源源疊運,諒不能照憲札原開數目一律運齊。惟請閣下統籌各館之緩急,酌量接濟。某館當於某港交卸,其港輪船能泊與否,祈閣下面與吳榮軒管駕逐一商定先後次序,開二清單,一交吳管駕,一交敝局,屆期以便電請備船候收。每次袋皮請飭收鹽之館,務於下次一律交輪船帶回以便再裝。敝局原購袋萬條。運北路者只淡屬回空三千,除去已破,僅二千餘條可以復裝。運宜屬者無便回空,不知何時始能寄到貴處。需鹽為數尚鉅;若不挨次回空,必難周轉。倘因無袋稽候,稍延遲,則彼此必均誤矣。此亦利運之一端也。伏乞閣下並留意焉。此啟。〔十二月十二日〕

  ·致鄭季垂

  季垂仁兄大人閣下:

  初九日奉復一函;想已達左右。汪君前奉敝局檄勘估坩寮工程不實,曾被飭駁;今到郡久,未一枉顧,或因弟繩之過嚴耶?敝局鹽水港、樸子腳二館皆在貴治境;販欠積至二千七百餘元。前已備公牘懇求閣下飭派幹役催追。諒達冰案。該二館額課萬餘金;承辦者為臬轅董藎臣巡捕,疲玩甲臺南,欠課七千之多。前提調無如之何。弟稟請緝憲立法自近者始,撤委而嚴追。在弟為襲商君雜霸之術,於貴治亦乖老氏烹鮮之義,有道君子或不以為然。然國帑攸關,似亦不得不爾。且敝局所屬各館,具於此舉。將伯之助,弟於閣下望之尤殷焉。伏乞冊符早日飛下也。此懇;敬請升安。

  〔十二月十四日〕

  ·復陳子垣

  子垣仁兄大人閣下:

  前接惠書,敬悉籌劃各條;因地因時,莫不中肯。欽佩之至。弟今夏往來貴境,竊見平衍之地,惟自車城以至縣治二三十里而已。其時鳳山早稻已登,而貴境耕者尚未起土,必待五月大雨時行而後插秧,蓋水利未修之故也。水利未修,斯地力未盡,民尚患貧。鳳山兩歲五熟,貴境歲只一熟。民必先富而後教治,必先足食而後足兵。閣下能利導恆春之民,因地高下為渠,為陂,為堰,為堨,為圳,蓄水以資灌溉,以務富足之本,所謂百世其利也。不揣固陋,貢其愚見。惟閣下擇焉。此啟。〔十二月十六日〕

  ·致翁子文

  子文仁兄大人閣下:

  靖海輪船於十二日裝鹽七百石;因風起,至十三日酉刻始開。十四日辰刻復回安平避風;十五日申刻風定復開。未審本日能否收入?番挖中路需鹽為數甚鉅;經營數月,始運一次;數目無多,而濡滯如此。想總憲原札所開一萬二千石,今冬及明春斷難運齊。弟已函請鹿港總館酌量先後緩急面與靖海管駕議定卸運之港,以免駁船遲誤。惟回空麻袋,除去破者及現裝存者統核只有三千。此後如均由靖海疊運,足敷周轉;如中路急於多需,改換飛捷任運,尚不敷一次裝載,必須將前運北之袋一併回空,始克濟運。為此函請閣下斟酌機宜,代為留心,庶免臨時預備不及也。特此啟懇。

  〔十二月〕十六日

  ·復胡次樵

  次樵仁兄宗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藉悉勛祺懋介,課鹽暢銷,已足羨慕。及見月報,各館舊欠清者大半,餘亦一律具限,尤見籌略過人,一經整理,立有起色,服之至矣。敝館法令廢弛已久,稍以相繩,即以為操切。幸蒙上憲鑑其愚忱,謂立法必自近者始,先撤董巡捕樸子腳、鹽水港二館差委,以儆其餘,始覺漸漸就緒。然歛怨已多矣。古人謂寬猛相濟;竊以為以寬濟猛甚易,猛以濟寬實難。鹺務雖是霸者之遺法,然下不能便民,而上尚可以足國。今也下勒民食以取其財,上欠額課以虧國帑,恣其中飽而不問,惟欲博一己長厚之美名;不謂為霸者之罪人,恐亦不可得矣。弟深懼此。三月以來,稽考其弊,莫甚於慾壑已飽,復放量以陷人於阱。必須先杜絕此弊,乃可以言整頓。閣下親歷此境,已受累不堪,言之鑿鑿;則弟所謂莫甚於此者,想閣下亦必以為然矣。弟不揣固陋,擬稟請上臺,明立章程:通飭各館嚴禁放量;此後凡遇代之際,皆令代者先行查其曾否放量,未放則接,已放則勒令放者再辦兩三月而後交卸。使彼知設阱不能陷人而轉以自陷,或者此弊可杜耳。此法可行與否,願與閣下詳加商酌而共圖之。伏乞格外指教也!

  〔十二月二十日〕

  ·致蘇冶生

  冶生仁兄大人閣下:

  日前曾呈賀柬並寄礦沙;想均達左右。敬維勛祺萃吉,潭祉咸亨,以頌、以羨。近奉緝憲令估修安平砲臺左近大木橋工程。該處為海潮出入之口;橋跨其上,計長十丈,柱立水中,船行其下。必先求得長三丈六尺、圍三尺之大木二十株,而後可以添辦短者,小者,次第興工。此等大木聞須購自福州,非臺中所有。貴總局與福州木行素有交易;敢請閣下代開尺寸於彼,一詢價目,便筆示知,俾得有以上復憲臺,斟酌籌費興工。想仁者利濟為懷,當不吝楮墨也。專此啟懇,敬請升安。

  ·復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接到立春惠書,敬悉忠告善導出於中心之至誠。弟豈不知覺悟?惟弟生平所自信而自侍者只有『不畏難不苟安』六個字。今乃知此六個字卻做成『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十二個字。是以自悔而自勵,以期不失其生平之所守而已,非別有所希冀又顧而之他也。閣下所謂為今之計惟有云云:無論三、四千金弟力實不足以辦此;即力能辦此,弟亦有所不敢。何則?意中所能得者,已意外失之,天意可知矣。而猶不知止,猶欲力求於意外;既失之愚,又失之貪,諺所謂癡心,佛所謂妄想,即中庸所謂『願乎其外』,曾子所謂『思出其位』也,亦即來教所謂強與天異也。今人得牛馬,必親自驅策以試其力;誠愛之也,非賤惡之也。見孩提之童,必許以果餌以悅其心;亦愛之也,非愚弄之也。然為牛馬而盡力以馳驅,職也,非牛馬之愚也。牛馬之職,當自盡也。為孩子而垂涎於果餌,乃孩子之愚且貪也。孩子之見,不當自存也。弟前書所謂反求,所謂自省者,固愚拙之見;然揆之大易,所謂變易,所謂不易,似亦非無當也。然弟更有懼者,前此不畏難而今乃畏難,則此不苟安而今乃苟安,不謂遽變其生平之所守不得也。畏難苟安不可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亦不可也。當此兩不可之際,而欲求一可以兩全之道,計惟有一退字耳。今既求退不得,轉迫而不敢復言退,懼為畏難苟安之人,懼為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人,尤懼為進退失據之人,而吾道真窮矣。知己如閣下,將何教之!〔十二月二十四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元日)

  光緒十九年,歲在癸巳,正月甲寅,元日乙酉,丑初詣萬壽宮隨班叩賀。奉委龍王廟、延平郡王廟行香。隨班文廟、武廟行禮。詣各署賀喜。是日,子初大雨,辰正復雨,午後晴。夜作書寄邵班卿於天津。

  ·復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閣下:

  客臘除夕前三日,於家虎臣兄函內得閣下十一月十八日手書;深蒙不棄淺陋,以當今海疆戰守之機宜及吾儒進退去就之大節,教其不知而匡其不逮。惠莫大焉!感謝不盡。臺灣全境,南北延袤不過千里,東西寬處約二百里,窄處五、六十里。(此皆遊歷所至,登最高峰頂,目所親見之數。雖不諳測量,所差亦必不遠。)自設行省以來,增田賦,榷百貨,採礦、蒸腦、淘金、開煤,歲入近二百萬;而民力已竭,元氣已傷,欲如北洋之大籌海軍,誠有萬萬不能之勢。然地懸海外,在水中央,而竟無一兵船以戰,以守、以備轉運而策應;於地勢則不便,於兵機則不靈。譬之作文,枝枝節節而為之,氣機不實,精神不能團結,終無當也。自臺北至臺南,陸程九日;中隔大甲溪之險,夏秋山水發,文報恆十數日不通;而輪船由海行一日夜可達。自臺北至後山非二十日不達,自臺南至後山非十日不達,路險而遠;輪船則亦一日夜可達。臺南距澎湖水程甚近,而風不利;帆船咫尺若千里,輪船頃刻可至。地勢使然,固利用舟楫也。誠能得砲艦可行大海者四艘,無事則分泊澎湖、安平、基隆、滬尾四處,往來福州、廈門、旗后、後山以利專運,而習沙線;有事則在北者收入基隆港內,在南者收入打鼓港內,此二處口外,各有砲臺以為之守,便與船塢無異,砲艦在內可為出奇策應之用。得此則水陸兼資,山防、海防均有裨益。經營紅頭、火燒等嶼,尤非此不可。計每艦費十餘萬金,固臺力所能為;然非先裁防兵騰出餉需,不能為也。今舉一歲所入之大半,養十無一、二可恃之防勇以耗之,其餘則造易壞之鐵路,蓋無用之商輪、小輪以耗之,將來必致無可收拾。□生長畎畝,中經患難;足跡所及,已歷十一行省,在官任役已歷五行省;察見民窮財盡,各處皆然。深知財力艱難,故生平持論惟就現有之力謀能為之事,著力於一『實』字;從不敢說大話,請鉅款,放言而高論。殊不意此一『實』字,尤非當世之所樂聞。甫一開口,而眾怨隨之。明知不合時宜,無能為役;加以水土甚惡,煙瘴甚厲,即捨生命以殉之,亦無絲毫之益。且去年夏秋之間,全臺遍歷;雖幸免於路斃,而身受風濕已深,兩足迄今麻木,兩臂亦酸痛,久而未愈,衰朽之態已見。反而思之,生平自信『不畏難,不苟安』六字,卻只做成『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十二個字。萬一蹉跌,悔無可追。惟有及早求退,或可保全本來面目耳。以屢求不得,遂為進退失據之人;既懼且愧,愈不堪言狀矣。忝在知心,敢以實告。伏乞更有以教之!承代購得新印中國海道長江運全圖,容後遵教覓便來領。臺南鹺局即在道署頭門內右邊。如蒙賜書,請逕寄全泰成信局交臺南鹽務總局,當不致誤也。〔十九年元旦〕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

  初二日,詣臬道幕中賀喜。作書寄虎臣兄,又稟叔祖,寄嘉兄及汪上錦,又書囑秬、秠二兒,又致仙舫婿。

  初三日,核算去年接辦以來三個半月收支帳目。不意除去支款,尚能存銀三萬六千餘元;殊為出於望外。

  初四日,謁臬道憲;拜朱調元太守及萬棣花幫帶。

  初五日,旗後陳子岳、凌英士二司馬、萬錦堂協鎮枉顧;即出回拜。並拜唐護道、疏禹門、邱華廷管帶。是夜,安平縣俞招飲。得鄧季垂書。

  初六日,唐護道,唐司馬來答拜。李麗川、陳子垣二大令、胡次樵司馬來拜;午後即往答拜。是夜李仲鄉、吳海籌二協臺招飲。

  初七日,李麗川、陳子垣二大令來談久,便飯而後去。何芝生司馬自斗六來。蔡常慶來見。謁道憲。作書寄鄧大令。

  洲北存倉鹽九萬零四百八十石,洲南存倉鹽二萬八千三百八十五石,瀨東存倉鹽五萬六千三百三十七石:三場共存十七萬五千二百零二石。

  初八日,文武官員團拜。

  初九日,謁道憲。李麗川、陳子垣二大令來談。

  初十日,曾蘭亭總鎮來拜。唐護道招飲。與朱太守會於疏禹門局中,議合請官幕於十三日飲於支應局。送李、陳二大令、胡次樵司馬。作書復王蔀畇孝廉。得吳鼎卿復書。

  十一日,馬鱗書、鄭守貴、蔡常慶三委員來謝委。蕭孝南千總來見。謁道憲。歐陽椿庭自嘉義來。

  十二日,臬道憲招陪鎮臺飲春酒。

  十三日,偕朱、疏二君設席於支應局請官幕飲春酒;到者只十七人。

  十四日,范膏民赴嘉義閱卷。飛捷自臺北至,得翁子文司馬書二、蘇冶生書一。

  十五日,奉委文昌宮、火帝廟、延平郡王廟行香。得叔祖及汪上錦兄、章仙舫婿、秬、秠二兒書各一,又得吳卓臣、沈肖韻二君書各一,湧泉弟書一。是夜作書寄四弟並岳丈,又書囑兒及婿,又書復汪上錦。

  十六日,作書復叔祖;遣畏三回滬接家眷。

  十七日,萬軍門招陪臬道憲飲春酒。作書託飛捷帶臺北致范荔泉,並代膏民寄圖說四部,又以海道圖七紙寄還蘇冶生,又書復翁子文司馬。得李麗川、胡次樵書。

  十八日,作書復胡、李二君。劉肇謨字□□自臺北來。

  十九日,開印。得李笠人書,得范膏民嘉義來書。

  二十日,張月樓軍門自後山至,送鹿肚石一塊、番布二卷。

  二十一日,答拜張軍門。作書寄范荔泉。

  臺灣鹽務,自同治九年復歸局辦,應征額課及加增課厘共應銀六萬二千數百兩作為定額,又續征額外之額外一款,年約撥銀一萬數千兩及二萬餘兩不等,匯冊造報,其餘概作各款課厘番銀補水,歸入鹽庫閒款項下,以備支應京協各餉補水等項。同治十三年,臺地辦理防務,奉欽差大臣沈奏奉諭旨,將臺郡應解鹽課、關稅、釐金一概截留,撥充海防經費等因,而未報部,應解補水一款並經全數截留,於是鹽庫閒款支絀,移準臺南鹽務局,按屆在於盈餘項下解銀二萬五千兩,由省會善後局於臺防經費項下劃撥解道,由道報院,收入閒款項下備支造報。光緒十二年,爵撫憲傳諭酌減一萬兩,每年以一萬五千兩解歸內地支銷,即在省會撥解海防經費下劃抵。十五年,由臺南鹽局照提解臺南支應局收作防費,而免往返運解之勞。四月,奉準撫憲批準鹽道衙門,移請將此項一萬五千兩由局解司,作為十五年分武職養廉項下造報。十六年二月,臺南鹽局因無存款,未能解局,復由道憲唐商由善後局先於協臺防費項下先行劃抵。

  二十二日,萬道生軍門枉顧。作書復李笠人。奚瑞卿、饒禹甸來見。謁道憲,稟商緝私事宜。

  二十三日,疏禹門過訪。作書復吳卓臣、沈肖韻。

  ·復吳卓臣

  卓臣世兄大人閣下:

  吳門一別,轉瞬期年。接誦琅函,如親塵教。恭維侍祺萃吉,文祉咸和,符如頌私,曷勝欣慕。弟去年僕僕作牛馬走,至中秋節後始得蕆事;日為炎蒸瘴炙,首尾共六閱月;從者三人先後得病,死亡已盡,只剩一身免於路斃。實可寒心。又全臺疆域,惟弟周歷已遍,略知其利弊,遂為眾所嫉妒。文武偶有遷調,皆疑弟多言所致;甚至中丞自請議處,亦嘖嘖以為弟有以激之。懼為指目所集,故託疾辭差,力求內渡。求之再三,不蒙允許,復派赴臺南提調鹽務。託顧方伯求之,亦不蒙鑑諒。臺南鹽課歲額不滿十萬金,不及江蘇一厘卡;提調薪水月只洋銀百元,並非優差。自九月中旬抵臺南,調已三次,皆以疾辭;非戀此也,稍自晦以免眾忌,不得不然耳。前在江蘇,藉尊府蔭庇,頗不落寞,因而竄於海外,以致進退失據,其命也!老師前屢呈函稟;未蒙賜復。承示氣體遠勝於前,不勝欣喜。我老世叔、老世伯前不敢以猥鄙冒瀆;祈為轉致下忱。並請臺安。風便並希不時教之也!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

  二十四日,出拜張軍門,又訪疏禹門。臬道憲招陪張軍門飲

  二十五日,萬軍門招陪張軍門飲。作書寄虎臣兄。

  二十六日,設席於局,張月樓軍門、朱調元太守、疏禹門司馬、姚西牧大令;皆到。又請唐韡之觀察、俞偉臣大令;未到。是日曾蘭亨軍門招歌;辭謝未往。得叔祖及嘉兄、漢生弟書各一(即作答)。又得四弟、秬、秠二兒、仙舫婿來書皆一,又得畏三廈門書一,又得童米孫大令、袁行南太守書各一。

  二十七日,和王蔀畇孝廉臺灣秋興八首脫稿:

  亂山虯木四時青,莫訝蓬萊在渺溟。土可藝禾皆沃壤,人因蹀血有餘腥。頑民逃死悲無地,降將要功討不庭。從此炎荒歸版籍,百年海外作藩屏。

  犬聲如豹吠村尨,蹴踏街頭木屐雙。肆虐每愁風刮地,酣眠不管日當窗。山中有藪憂逋寇,海上無城築受降。聞道野番將出草,催編保甲效姚、江。

  王師東渡迅如雷,幸阻倭奴互市開。鑿險何人探虎穴,撫蠻有例乞烏臺。健兒枉化蟲沙去,野老空持牛酒來。每到夜深聞鬼哭,可憐荒塚沒蒿萊。

  富貴端由擇術工,草茅崛起即為雄。衛青不恥居奴下,卜式曾聞牧禁中。大比三年分解額,鄉團一例附邊功。兒童出入爭誇耀,門榜高標到處紅。

  遙望甌閩在海西,中原隔絕水煙迷。已占蜃氣銷兵甲,猶懍鼉聲咽鼓鼙。秋夜驚人狼虎嘯,春風惱客鷓鴣啼。皇華久罷巡臺使,空說紅塵逐馬蹄。

  鑿空搜奇意未闌,山陬海澨遍添官。原田賦重民心蹙,瘴氣春興將膽寒。不惜帑金供酒肉,強招丑虜襲衣冠。功成便乞閒身去,高向岡梧翥鳳鸞。

  劈開島嶼控巖畺,哀我民勞望小康。戰闘自應資灌、絳,撫綏尤願借龔、黃。海邦足擅魚鹽利,山澤常聞草木香。俯恤瘡痍兼教養,何時仁政被窮荒?

  滄桑世變問誰何,鐵戟猶存任洗磨。戎伏綠林宵柝警,浪翻碧海敵船過。吳宮教戰空三令,漢代詮才有四科。仰視飛雲天外起,酒酣愁聽大風歌。

  二十八日,作書致王蔀畇孝廉、李麗川大令。饒禹甸來見。胡鳳閣自鳳山來見。謁道憲。姚西牧大令辭行赴臺北。

  二十九日,查帕米爾即霍罕,古大宛國地也。洪侍郎新圖作瓦罕,並有大小帕米爾名目。其地在我新疆蔥嶺之西;由喀什噶爾而西,計程一千四百里,由葉爾羗而西,計二十日程。俄羅斯議造鐵路沿里海而南,經波斯哈烈以達阿富汗,遣將統重兵駐霍罕,南以窺伺印度,東以覬覦我新疆。黃懋才遊歷芻言早言及矣。

  二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

  初二日,張月樓軍門來辭行赴臺北。出送張軍門、姚大令,兼拜劉肇謨、胡鳳閣。作書寄范荔泉,又寄膏民。

  初三日,作書寄翁子文司馬。改前作第四首:

  佛寇西來掩襲工,螳螂奮臂敢稱雄。催援羽檄從天下,懸賞金錢出禁中。落子稍嫌輸後著,背城何幸有奇功。而今痛定猶思痛,滬尾灘沙濺血紅。

  初四日,釋奠於先師,奉派糾儀。出西門送張月樓軍門赴臺北。得顧月卿先生書;即作答。

  初五日,得嘉義鄧大令書,即封寄顧月卿。

  初六日,奉委祭洪公祠。作書復童米孫硯兄。

  ·復童米孫

  米孫仁兄同硯大人閣下:

  接誦手書,猥蒙拳注;感荷高誼,益切慕思。恭維侍祉咸康,勛祺恆吉,符如頌私,曷勝健美。□去年巡臺一役,僕僕六月之久;從者三人,均染瘴而死,只剩一身免於路斃。寒心之至。又以邵中丞奏報查閱一摺,為眾怨之所歸,無可解免;至中丞自請議處一節,亦謂弟愚戇有以激之。自念所踏皆危地,所觸皆危機;生平自持『不畏難、不苟安』六個字,只做成『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十二個字,不得不回頭著想。

  此間且直隸州只臺東一缺;已補者以憂去,候補者只弟一人,竟以不求失之。留此復何所望!然非中丞以不服水土出奏,別無能去之路。屢求不獲,復遵海而南,不得已也。臺南鹽課歲入不過十萬,不敵江蘇一厘卡;而弊已極深,積欠至七萬之多。上虧國課,下刮民財,中飽權要私人之囊橐,為煙花耗費一空。有逃亡者,有死而累及妻子者,有監押追繳者,難以整理。提調不上不下,執法尤難。惟水土稍勝於北;鹽局為著名疲弊之差,薪水月只洋銀百元,不甚招指目;顧方伯又系舊上司,能開誠佈公,可暫恃以自託。正亦來教所謂為貧而仕之意耳。經甫以諸生出辦金礦,創法抽收牌費,不徇情面,功效已著。眾雖嫉之,無如之何。夏秋之間,陰雨兼旬,山水陡發,淘丁所蓋草棚皆在水次,沖去大半,人亦淹斃不少,瘴癘復興,收數頓減,誹謗遂乘間沸騰。其時中丞已因疾在告,有去志,不能復為主持,遂聽其以疾告罷。代之者即謗之者,而收數轉不如前。今聞已撤委改歸商包辦。又聞中丞已復召經甫;現復出與否及屬以何事,尚未知也。貴友子蒼兄,弟曾一晤於金廠;在經甫去廠之後,弟由宜蘭回,便道查閱該廠,彈壓營兵,遇雨宿於廠,故相遇。別後幾半年,今不知在何處。即俞輔堂亦久未通音問。蔣紹由同門曾應中丞聘修省志而來;去秋八月已自去。惟范荔泉向在撫院幫辦文案而已。知關綺注,合併附聞。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

  初七日,作書寄范荔泉及胡慎之,又書寄鹿港吳鼎卿大令。

  澎湖西嶼,去年十二月潮漲甚大;及退,有大魚擱於灘上不能去。身長六十四丈,脊高二丈;頭如鰻魚形;眼無珠而兩眶圓徑尺有五寸,無鱗,灰色;皮厚分許;肉粗甚,不能食。海濱人取其油得三千餘石。其脊骨圍圓丈許,可鐻開為圓棹面;其肋骨大者圓圍有至二尺者。真巨魚也。

  初八日,得叔祖、四弟、畏三弟、秬、秠二兒書各一,又虎臣兄書一,又書甫書一,知嘉兄、介弟及岳丈並稷姪、朗山姪、均到滬。又得仙舫婿、汪上錦兄及席太守書各一;席太守並贈溫病摘要五十本。又得程周卿書一。夜作書復叔祖、嘉兄、上錦兄、虎臣兄、程周卿、席春漁太守,又作書稟岳丈。

  初九日,作書復書甫弟,又書致節甫叔。膏民偕鄧季垂大令自嘉義至。

  初十日,道憲招陪鄧季翁飲。

  十一日,邀朱太守、疏司馬、詹仲芳從九陪鄧大令飲於局。是夜,道憲枉駕到局暢談。

  十二日,午刻俞偉臣大令,申刻朱太守,各招陪鄧大令飲。

  十三日,午刻李協臺,申刻唐護道,各招陪鄧大令飲。是夜,鄧出宿於朱太守釐局,明日早晨回嘉義。

  十四日,以鹿港鹽引一千五百八十四張、大甲鹽引五百二十張,發交鮑林、翊軒二委員。陳聯陞號雲蕉。作書寄宋渤生觀察、袁行南太守。

  十五日,奉派文昌宮、火神廟、延平王廟行香。

  十六日,以竹塹鹽引一百張交發運委員。賀唐護道之尊人升署貴州藩司之喜。疏司馬來談。謁臬道憲。

  十七日,劉肇謨來見。萬棣花都司過訪。詹仲兄薦林福到局。

  十八日,清明。姚樹堂副將來見。謁臬道憲。

  十九日,胡次樵自鳳山至。出拜胡次樵,賀其起復。訪疏禹門。

  二十日,入道署候張翰伯先生及沈昂青巡檢。謁臬道憲。

  二十一日,作書致鄧季垂。補記:十九日作書稟叔祖,又致五弟,又寄嘉兄。張、沈來答拜。得李麗川書。

  二十二日,奉委赴靖海中軍正營發餉;順道訪朱調元太守,送還中俄分界圖三十五紙。

  二十三日,作書復李麗川。謁臬道憲。

  二十四日,疏禹門過訪。得張月樓軍門書。

  二十五日,李麗川大令送來白香山詩選二本、李氏生礦記帖二本、黑白米各一斗;即作答。鄧季垂來書一;即作答。施韻篁山長過訪。作書復張軍門,作書答荔泉兄。

  二十六日,四弟偕兒輩及內人婢嫗等自滬抵臺南,共十一人。

  ·復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敬悉一切。以閣下之學識,辦理文案,游刃有餘。初時多檢案卷,詳細查閱,知其原委曲折,下筆自有分寸。久則例案已熟,權衡在胸,裁決如流,雖老吏必驚服矣。此正閣下之所優為:何其言之謙耶?鍾英事已如尊意轉達豸憲;將來與中丞面商位置必能得宜。經甫有南來之說,信否?鹽務有二大端:臺北如能杜絕內地之私,改銷本地所產之鹽,則沿海窮民歲可增五萬餘金以資生計;臺中如能照臺南發運鹽數以繳課銀,不準多收而報少,則額課歲可增五萬餘金以裕軍餉。此須緝憲與撫、藩二憲見面能議行此二者,乃可謂之起色,南鹽始可稱暢銷,臺灣始可自擅其利。而其權皆自北操之;敝局不能越俎而謀。若敝局現所為者,追逋索欠而已。弟勉自附於古人會計當牛羊遂之義,聊以自解素餐素食之嘲而已;何足道哉!又來示有「代者未到」一語;既已委閣下,何以復言有代者?代者何人耶?祈更教之。〔二月〕二十六日

  ·復蘇冶生

  冶生仁兄大人閣下:

  前接惠書,因聞輪船不日南來,希圖較站為速,不料轉致稽遲,當蒙格外鑑諒。承示木料各價,並代裁定應辦數目以免稽疑;感荷無既。現已稟明豸憲,決計託閣下函致福州木行,辦長三丈六尺、尾梢徑寬六、七、八寸,扯價每株洋銀十元者二十株。其價銀即懇貴總局先為代應,俟便奉還。其木料並懇遇便輪時,轉託帶回臺北轉帶臺南。此橋須修甚急,而非先得此等長大木料二十株不能興工。求之臺灣無之,求之廈門亦無之。今購自福州雖能得之,然非賴閣下之力不能致也。弟感高誼,南人感大德,均無窮矣。特此拜託,敬請勛安。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

  二十七日,謁臬道臺,謝賞餚饌。作書寄陳子垣大令,兼為寄家書。

  二十八日,疏禹翁過訪。

  二十九日,謁臬道憲。接李麗川書一。

  三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王廟行香。夜具八碟五簋,邀黃、范、嚴三君及朗山、畏三飲。作書稟叔祖,又致嘉兄及汪上錦,又書寄岳丈,又書寄遠堂。

  初二日,謁道臺。作書復李麗川。大甲商夥譚文明來見。

  初三日,高渭臣(原註:名飛鴻)來見。楊英臣守戎過談。

  初四日,詣釐金局、安平縣署、楊守備公館謝步。

  初五日,作書囑譚文明帶交鮑敘五;又答陳荇香大令。得嘉義鄧季垂大令書;即作答。石耀庭、曹序南。得嘉兄信一。

  初六日,謁道臺。作書致月如、吉蔭二族弟,又書致嘉兄。

  初七日,飛捷輪船至,得張經甫書;即作答。又作書致翁子文、程玉堂二司馬。馮大令自臺北至。

  初八日,至安平口照料運鹽五千石於臺北。作書致楊英臣守備,又致鮑叔五、歐陽春庭二巡檢。胡慎之自福州來書一。

  初九日,送臬道臺赴臺北;既而不果。

  初十日,臬道臺起程赴臺北辦秋兼代學考試。作書致翁子文、程玉堂二提調;作書致吳鼎卿。

  ·致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仁兄大人閣下:

  逕啟者,前承電囑備鹽五千石;已交飛捷運北,到請查收。未審此後淡、宜二屬,尚須南鹽否?南中糖已落市,鋪戶所有麻袋,搜羅已盡;敝局所存只有飛捷此次帶來者,剔去已破,不過千餘尚堪復用。又自瀨北場運至安平口,地不過五里;而河港甚淺,每一小船只能運二十餘包。此次因北郡急需,為期甚迫,日夜趕運,腳價加至一倍。幸不致誤!如北郡後須輪運,總祈早賜示期。否則,麻袋恐辦不及,而河淺船小不能多載,駁運需時日,亦恐貽誤。伏乞代懇藩憲,格外鑑原。再麻袋已破,不能復補,別無用處;惟有發交營中存之,以備不虞之時,裝沙土,堆成垣,遮槍子而已。前請剔去破者,為公家省上船下船挑工腳力也。祈二公並圖之。此啟;敬請勛安。

  〔三月初七日〕

  ·致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仁兄大人閣下:

  本月初八日肅函懇此後輪運請寬示期,以免趕辦不及;想早蒙臺鑑矣。茲復懇者,敝局所屬子贌各館,月有比較;月須照額繳足。交代之際,如有餘鹽,不準抵課,盡數充公。章程甚嚴。弟查此項餘鹽,即鹽務中人所藉口於短銷而墊報者也。自光緒十七年正月以後,不準復有墊報名目。又辦館者,委員少而司事多;司事必有保家具結保欠,欠則勒保賠償。押保而追賠,不知凡幾。現今年復定章通飭所屬:(水按:此處疑脫以字。)後交卸不準放量;如敢放量,必令再辦兩月以自賠累。弟現嚴催各館,下月繳清上月之課,不許其多欠者,慮其將來交卸受累不堪也。然欠課既勒賠足,餘鹽不準抵課,不許放量,一律充公:是嚴而又嚴矣。聞貴總局遇有餘鹽之館,仍作收買唐鹽原價抵課;不足而後勒補,有餘仍作唐鹽原價照數發還:嚴而仍恕,似較公平。未審果有此例否?唐鹽每石作價若干?並懇詳悉示知,以便稟請仿照辦理,不致失之苛刻,令人不能復堪。不獨弟之幸,抑亦南中各館之幸也。伏乞早日示知;不勝企禱之至!

  〔三月初十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

  十一日,詣府署謁唐觀察,商馮委員大鏞欠課事。休寗張子瑜持程省卿書來見。送茶葉四瓶、火腿二條;璧。朱太守送二餚、二點;收。鮑叔五來書;即復。

  十二日,具稟呈送二月各館繳課清摺於臬道臺。具稟賀福建臬臺張笏臣廉訪署藩臺。李麗川大令送字格十副;即復。梁壽生來函;即復。

  十三日,作書復胡慎之,由福州軍裝局委員候補縣俞代交。又復蕭琴石(鑫)於竹塹。又得胡蔗村函;即復。

  十四日,作書寄天津邵班卿,又書寄虎臣兄,又書復顧月翁。

  ·致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閣下:

  元日奉復一函;想早達左右。辰維侍祺萃吉,勛祉咸著:以頌,以羨。弟之近況,前已略陳,兼及欲去之故;而非得臺撫以不服水土入告,別無去路。求之不得,而苟安焉,又似失其平生之所守。目下祗以鹽務略有起色,強附於古人會計當牛羊遂之義,聊藉以解伐檀之嘲;究非所以自立之道。又念生今之世,作候補人員藉差餬口,非辦釐捐,即辦鹽務;惟以苛索民財為能事。口談聖賢道義,身為霸者罪人。縱硜硜自守,薪水之外,不染一塵,亦不過曲謹小廉,沾沾自足。計惟有託疾竟去,並原省棄之,退歸老鄉里,仍讀我書,庶不自失耳。輾轉於中,久不能決。生平直諒多聞友,無逾於閣下者,謹就正焉。伏乞明以教之!不勝企禱之至。

  再啟者:蒙代購中國江海新圖,苦無便人託其攜帶。現已具函託敝友范荔泉廣文就臺北俟摺差或入京引見者圖之;未知能否得當。另有致閣下一函,求付此圖。其人姓名,俟范君覓得,再行填注;恐筆跡不符,故先行關照也。弟再頓首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

  十五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唐護道、朱太尊枉顧。作書並紙寄嘉義求鄧大令書屏條。得范荔泉兄書。

  十六日,拜唐護道、疏司馬、李印侯大令、馮大鏞大令。

  十七日,施韻篁和臺灣雜感詩八首送至。作書寄張經甫、范荔泉、王蔀畇。又得林翊甫書;即復。

  十八日,作書致楊英臣守備,得叔祖及汪上錦書,又得書甫書,即作答。又書致章菊農。

  二十日,謁唐觀察。夜邀張瀚伯、蘇履生、鄒仙洲、申莘甫、李少帆、陶潤伯、顧聰生、潘次莘、顧少卿、沈昂青、王良弼、黃雲軒、范膏民及介如、朗山飲於道署之斐亭。

  二十一日,潘次莘枉顧。得胡蔗村書;即復。

  二十二日,唐觀察枉顧。得吳鼎卿書。

  二十三日,拜唐觀察;訪疏司馬。作書復吳鼎卿。得顧月樵書;即復。施韻篁山長枉顧,送再造丸一圓;詢知予右臀酸痛,云可以此丸治也。

  二十四日,得虎臣兄京中三月初三日書。

  二十五日,作書寄范荔泉,得翁子文、程玉堂二提調書。

  二十六日,接到臬道臺二十二日臺北來書。鄧季垂大令贈桑寄生、川厚朴二藥;即作書謝之。作書復翁、程二提調(排遞)。澎湖徐委員(師魯)領引二百張。

  ·致吳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閣下:

  接到還雲,悉知一切。運務積弊巳久;一旦大加釐剔,稍不留意,舊弊未去,新弊復生。豸憲已批準大甲贌商自行領運,而仍於章程內,載入「如有為難之處,悉由發運領運委員為之照料」等語;正恐其爭相僱船,彼此各執私見耳。禁用估駁首,而令船戶自覓親友鄰右作保;正恐估駁首另有需索耳。且船百數十,運鹽十數萬,而只用一人作保:此一人者,實在能保與否,不待智者而後知矣。把持需索,無弊不作,夫何待言。該委員等識不及遠,猶沿配運管辦惡習而不悟。初被詰責,尚欲飾非,謂並無其人。及至無可隱諱,乃互相推諉,而復怪甲商遽爾稟出。弟因創辦之始,該委員等均非諳練之人,故未轉稟上臺,而公牘私函並發;惟令顧全大局,恪遵章程,斟酌船數,勿誤風信,通融辦理。幸該委員等尚知自轉圜,頭人已逐去。鹿、甲、竹三處引張皆一體發領,該可不致貽誤。惟該委員等因章程內有「許船戶疊運數次」之語,不待第一次領運交卸回來再給領第二次之引,遽於第一次領引之時並給數次之引;而不慮船戶引已到手,沿途停泊,緩急可以自主,而不肯爭先趕回,又恐將來為船戶所制,而不能制船戶。在該委員等惟知引已發出,船已定當,便可了事;殊不知船戶領鹽之後,沿途遲速,利弊大不相同,要在操縱得宜,乃可使利多而弊少耳。此事弟昨日始知其詳;而引張已發去八、九,無可挽回,無可挽咎(水按:咎疑救的聲誤。)徒呼荷荷!此後惟望風順運速而已。公稱公■〈石匋〉業將制就;得此一較,可以杜船戶之口,可以洗剋扣之誣,兩得其平,亦利運之要務。祈閣下告知各館;以後船將稱■〈石匋〉到,務與較明;以服船戶之心,免費脣舌也。〔三月〕二十三日

  ·復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二位仁兄大人閣下

  二十五日酉刻,到十八日排遞惠書,敬悉一切。敝局遵辦北路、中路輪運鹽石所需麻袋駁船棧租扛抬人工一切價值總數,前已移請貴總局備案。以此核數,大約每百石需銀十五元有奇。細查每次所運:麻袋有新舊,內港潮水有衰旺,出口上輪船風浪有大小;或多僱估俚幫助,或另用竹筏牽帶,或漏夜趕裝加給油火點心;雖此多彼少,用各不同,難以一律,然分而核之,亦不過每百石十五元六角、或七角上下,極多至十六元而止。皆系瀨北場鹽。若運瀨東、洲北二場之鹽,到安平仍須另加駁船腳銀約一元。至於各場晒價,洲南、洲北、瀨東、瀨北皆每石例給銀十六元一角二錢八尖,瀨南場例給銀十三元四角四錢。然瀨南場小,距鳳山路近;每年所晒,不敷鳳屬運銷;彰、淡二屬歲銷者,皆瀨東洲南北三場之鹽也。瀨北距安平口較近;故去年及今春輪船所運,皆瀨北之鹽也。統計天平一二四瀨北場鹽百石,運至安平棧復運上輪船,晒價、袋價、駁船價及上下扛抬人工,約共需六八銀三十二元有零。其大較也。至於細目,有疊次承辦委員報銷冊在,亦可詳稽;茲不備錄。伏乞鑑原焉。

  謹再啟者:前次飛捷運北之四千石,來函有「麻袋多有破壞不能扛取出艙者,並有散鹽在倉者;無麻袋者亦計百有餘包。分配各館,實收共三千石左右;短失之數甚鉅。」云云。殊不可解。飛捷每次裝鹽上船;每袋一石,從不散裝。且必多帶麻袋數十隻,以備破碎時換裝。每袋觔重,去年已經押送委員劉光帶公稱南來互相比較明白。去年運北,復逐一過稱。據劉委員兩次來函,皆稱每袋間有虧短,極多不過半觔。南郡袋原作一斤,北郡作二斤;由此二言,則每袋有餘也明矣。前次即使袋破,鹽散在倉者百有餘包,亦應掃起重裝,運之登岸;即有散失,每袋失去一半足矣、極矣。即使散者盡行棄而不收,只有餘袋,亦不過百餘石。何以短失幾至千石之多?南郡無袋,不能上輪船;上船仍須過稱而後入艙;輪開一日夜即達,不比民船隨路停泊,或虞走漏;管駕決不作弊:亦無由短失也。前此靖海、飛捷運交番挖七千一百石,靖海曾帶南中公稱與之面較,並無短失。厥後鹿港總館來文,忽稱盤失一千六百餘石之多。當即移請貴總局飭查,至今未蒙移覆。統計前此輪運,截至二月初五日止,共計一萬九千一百石;據稱短失共計二千六百石。以敝局成本計,已失去銀幾八百元;以貴總局課款計,是失去銀幾四千元。關係非小,敢請二公澈底查之。現奉電音預備之五千石,約月內可以備齊。便輪南來時,並懇代為稟請藩憲仍派員押運,帶稱南來較準每袋觔數,押之而行;勿惜小費,以免大失。想二公亦必以為然矣。二十六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

  二十七日,謁唐觀察,訪疏司馬。作書復虎臣兄,稟顧方伯。

  二十八日,送蘇侶笙廣文、申莘甫孝廉、范膏民茂才赴臺灣府試院閱卷。得林翊庭書;即復。作書賀袁爽秋觀察簡任皖南。

  ·上皖南道袁爽秋觀察(昶)

  謹稟者:皖南四府一州,曩遭粵寇蹂躪,為時最久,受禍最酷。其民死於兵疫饑餓者十有八、九,存者無幾;其田原山澤之荒廢,不待問矣。難平之後,休養生息未三十年,人口未甚蕃庶,土地未盡開墾,而沿江上下千數百里,夾岸列郡數十,每年秋登,惟皖南榖價最賤。其故何哉?謂徽、寧、廣多山,產茶利厚;池、太濱江,圩田易種而屢熟;土曠人少,農有餘粟:似也。(適按:此處原鈔本作「徽寧地廣多山」「寧地太濱江」,皆誤;今校改。徽州府、寧國府、廣德州、池州府、太平府、所謂皖南四府一州」也。)然皖南各處,戶鮮蓋藏;民貧甚,往往不能完納賦稅。抑又何哉?有深為民害者二焉:煙與賭是也。亂後茶稅加重二十餘倍於原額,商久困,茶價年減一年;春夏採茶得值,除償工力而外,所餘無幾,以供煙賭,固不足也。秋禾未熟,責債者已候於門;榖既登,不急賣、不賤賣,不得也。此皖南榖價之所以賤也。天地山川自然之利,悉以供煙賭之費,甕飧已難自給;催科者至,惟有逃避耳。此皖南逋賦之所以多也。□生長草野;身經大難,復睹平世。親見同治五、六年間,自徽州以達寗、太,數百里之內,孑遺之家,倉有粟,廚有肉,甕有酒,各醉飽以樂陞平,幾於道不拾遺,戶不夜閉。無他,地方煙匪賭徒死亡已盡,無害之者也。九年、十年以後,賭漸熾;至光緒建元以後,煙漸盛。迄至今日,煙館、賭場遍地皆是,而皖南亦遂貧甚。煙匪博徒無所得食,強者魚肉鄉里,凌虐良懦;弱者迫而為鼠竊狗偷:於是皖南復囂然時虞不靖矣。今幸我大公祖恭膺簡命,觀察皖南,俾□得為部民,可以地方極深之害,披肝瀝膽以達鈞聽;如久病者一旦遇倉、扁,汲汲自訴受病之源,而求治之迫切之情不敢不盡。惟祈格外垂鑑焉!舉世之人,皆以禁煙為必不能為之事;陷溺於煙者萬無可以救拔之理,□亦知之。第察鄉里廢時失業傾家敗產之人,大半皆始於賭而成於煙。當今之時,嚴申賭禁,使民各務正業,不復夜聚而曉散,則染煙之害者必日以漸少。少一廢時失業傾家敗產之人,即免一家之凍餒,多完一戶之租賦。此其理顯而易見;此其效速而易收。而歷任治皖南者忽之。蓋高語治功,而未深知民隱;又誤於老氏烹鮮之喻,曹參勿擾獄市之言,而欲清靜以為治也。焉有地方煙賭之民多,完納租賦之民少,而可以言治哉?□素知我大公祖恫瘝之心,宏濟之志,超邁尋常;將來必有為我皖南四府一州興養立教,使比戶世世利賴無窮。乃沾沾先以煙賭之害為言,若卑之無甚高論者,□之私心,以為淺近之言,惟大智者能察之也。善治病者必先知病源;善養馬者必先去馬害。伏乞我大公祖圖之。耑此,稟聞;不勝企禱。再請鈞安。

  〔三月二十八日〕治晚生□謹稟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

  二十九日,作書寄元階叔,作書寄嘉兄。

  三十日,得邵班卿丁內憂信。胡次樵自臺北至。

  四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朱太守枉顧;敖鴻沂(春樹)從九來見。

  初二日,訪陶仁伯、鄒仙洲,遇李少帆於座。

  初三日,俞偉臣大令來談。以墨一匣送唐韡之觀察,答其前日餚點之■〈貝鬼〉也。白駒良(少安)來見。得張月樓統領書;即復。

  ·復張月樓

  月樓軍門仁長大人閣下:

  奉到鈞函,敬悉潭祉安和,勛猷卓著;欣羨之至。承示基隆如兩扇大門,關得一扇,尚有一扇未關;擬於岸鱗堆添建砲臺一所,綢繆牖戶:誠為遠慮忠謀。曷勝欽服。基隆舊有砲臺均未得法;只知向外擊敵,而未防敵彈墜於壘內炸裂堪虞,而射寮弁勇所住之房,陷於絕地,尤可寒心。傳去年秋間,曾發妄論;奉撫、藩二憲批諭,似以為然。而置砲似乎太高,能禦遠而不能禦近,尤為軍家之忌:尚未論及。此次老仁長相度岸鱗地勢,未知安砲之處高下若何?有高處之砲,以禦遠來之船,更有低處之砲,以禦逼近之船,似更周密矣。茲事非身親其境,熟察沙線風潮方向便利,精測敵船出入轉折情形,不能得機得勢,非局外所能懸揣。然愚者千慮,或有一得,撮土細流,可作高深之助,亦未可知。忝在知心,故敢冒昧以瀆鈞聽。惟我仁長並留意圖之。

  ·日記(光緒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

  初四日,唐觀察用少陵摘蒼耳韻賦詩謝■〈貝鬼〉墨。

  初五日,謁唐觀察:又謁萬鎮臺,未見。得鮑敘五書;即復。兼致胡蔗村。疏禹門過談。

  初六日,敖春樹自麻豆驗收工程回。

  初七日,清理舊稿。

  初八日,作書唁邵班卿,並於上海託茂春號辦祭幛同寄。

  初九日,突然腹洩六、七次;服紅靈丹,痛乃止。是夜大雨。

  初十日,得鳳山總館電報:旗尾館被劫。發電報臬道臺,並請鳳山縣勘辦。得張經甫書。

  十一日,疏司馬、朱太守及詹仲芳、白少安、蘇賡華過談。鄒仙翁枉顧。詹仲芳、饒禹甸均來局。

  十二日,謁唐觀察,訪疏禹門;遇包哲臣自江西葬親回局。俞大令來談。汪縉卿自家鄉至,得叔祖書一、汪上錦書一、書甫弟書一。得向司馬熙自萬州寄來書一。

  十四日,謁唐觀察,訪包、疏二君。

  十五日,奉委行香;如朔禮。

  十六日,至柴頭港迎接臬道憲。謝鍾英兄到局。

  十七日,拜朱雨帆、陶聲甫、汪玉農、舒品三、申莘甫、蘇侶笙。

  十八日,臬道憲入試院代學政科試。謁萬軍門。

  十九日,午後,入試院謁臬道憲回公事。作書寄虎臣兄,又書寄張經甫、范荔泉二兄。

  (水按:十九日後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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