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部 > 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 > 思路与想法

  我好琢磨事儿,想其间的道理,虽非“思想家”,倒也好发谬论,惹人窃笑。这些思路想法 不足为训,然既是“自我介绍”,就该如实陈述,有善不必顾虑自诩夸扬,有过莫加粉饰回 避。我的“思想方法”不喜欢机械割裂、甲乙对立的理论古人的办法,以为那是没能真懂人家的 意思、未能“感通”的毛病。
这是不是“折衷主义”?或者主张好坏善恶是非正误都可不分,全无所谓?那又并非我之本意 。不是要泯灭区分差异,不是要“和稀泥”。我想的是人们历来常常论到的一个“情”与“ 理”的对立问题。
人们送我一顶高帽叫“红学家”,我有了理由可以顺水推舟——就拿《红楼梦》作例来比喻 拙见。
依我看来,曹雪芹这个人怪就怪在他的“思想方法”。比如——
石、玉、人,三物本是不同的,而在他看来,可以互通,可以转化——通与化有一基本因子 ,就是“灵”与“情”。故曰“大旨谈情”、“灵性已通”。故而石变为玉,玉化为人,本 质有了共同的东西(性情,功能,作用,意?义……?)。
“石→玉→人”,这个“公式”甚至让我想起达尔文的进化论,曹雪芹是“东方达尔文”, 也有他独创的“进化论”。
雪芹公子不但不把“物”与“人”对立起来,还把“正”与“邪”调节了一回,生出了一个 惊世骇俗的离经叛道的“怪论”:即他所写的108位异样女子都是“正邪两赋而来”的奇 才异质,其“聪明灵秀之气在万万人之上”!
这有没有价值?中国思想史的大著中列过这么一章一节的专论吗?讲红学讲了一百年二百 年,不讲这个根本大题,那红学又是干什么?有它存在的必要吗?红学家们,你们可 以赐答一下吗?
多年以来,“家”们说了:曹雪芹的伟大就在于以“情”反“理”——故一个“叛逆者”( 古代革命家)也,云云。这种见解“古已有之”,至晚到“诠释”汤显祖的《临川四梦》, 已经大畅斯风了。
众口一词——就全对了吗?其实,雪芹的书中从来未尝反“理”。咱们先从“情”讲起。
情是什么?怎么“界定”?我的办法与词典不同,我曾说过:精,米之最佳成分也;晴,气候 之最佳境界也;清,水之最佳状态也;菁,草之美也;倩,人之美也;请,语之礼也;靓, 妆之好也……如此可见,“仓颉造字”,中有至理,循律以推,则可知情,心之最高功能与 境地也。
故人必有情,情之有无、多寡、深浅、荡挚……可定其人的品格高下。这儿就发生了一个 极有趣的问题:中华文化儒道释三大家,他们对“情”怎么看待和“处置”?
释迦牟尼,其人有情乎?无情乎?记得有一副对联,道是:“不俗即仙骨,多情乃佛心。”说 得 最好不过了。佛若无情,不会去受千辛万苦,只为了一个普度众生。众生都要普度,他心方 安,难道世上还有比这更多情的人吗?
先师顾随先生讲一故事:玄奘大法师苦住天竺国十七年,一次忽见到中土传来的一把扇子, 因 而感伤而生了一场病。有人便讥讽说:“好一个多情的和尚!”顾随先生说:玄奘上人不多 情,他会远涉万里,去国十七年而苦求真经(也是为了度人)吗?
正好,在佛经上,“众生”一词,或译“诸有情”。在中华古汉语,人也叫“含生”、“含 灵”。这就充分表明:有感情有灵性的,才能叫人,方够一个“生”字。
释迦牟尼遭遇的极大悲剧就是“情极之毒”(脂砚斋评贾宝玉),他为众生离苦,寻不到一个 办法,最终认为“情”是一切苦恼的本根,离苦必须绝情断情!
儒们不大讲“情”,只讲忠孝仁义、三纲五常……这其实是把“情”伦理化、道德化——即 人际关系制约化了。其实呢,一个真孝子,全是一片真情体贴父母的言谈行止。如果只凭的 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概念”,一个“孝”字教条训话,他绝对成不了一个名实相副的“孝” 者。此理最为重要,可惜人们却常常弄迷糊了。
所以,《长生殿》开头就大笔点睛,说是“……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 子孝,总由情至。”而《戚序本石头记》第二十六回回前题诗中也恰有“画蔷亦自非容易, 解得(至情)臣忠子亦良”,正谓此也。
见了此等历史语言,如只知“批判封建思想”而不悟中华古代人的情感实质,那就什么文学 艺术也难多讲了。
道家呢?虽说是“太上绝情”、“至人无梦”,讲“涤除玄览(心)”,摒除杂思,一心守静 ,似乎无情了;可是濠上之游,庄、惠二人互辩“乐哉鱼乎”,知鱼之乐,非情而何?
佛经里说闻法者或悲感涕泣,或欢喜奉行——既有悲有喜,可见佛之说法也要感动听者,此 又非情而何?
看来,古今大哲人,大智慧,无不为“情”的问题而大费周折,尽管貌似不同,实则“其致 一也”。
说到此处,再看雪芹公子才人,就见出他的“大旨谈情”的见解主张,是非同小可了。
宝玉(雪芹的化身或幻相)的最大特点是“情不情”——以“情”心来对待那一切无情、不情 之人、物、事、境。
他自幼率性任情,故有“狂痴”之罪名;但他最讲道理,故最能体贴他人——此即“理”也 。比如,他心怜平儿,欲稍尽心意,却知她是兄长房中之人,亦嫂级等次也,便不能忘理而 任情。比如他在嫂嫂凤姐生日那日,因情而私出城外,为尽一礼,然又服膺书童茗烟之言, 尽礼之后,还须即速回家,以慰祖母,以贺贤嫂——此又非“理”而何哉?
举一可以反三,书中类此者,在在昭然,无俟枚举。
是故,雪芹未尝将“情”、“理”绝对化起来,敌对起来,势不两立起来。说《红楼》是 一部“反理教”的书,岂其然耶?
孔孟等圣贤,出于治国安民的好心,把“情”伦理道德化了。雪芹则是:在伦理、社会关系 上,承认“理”是适可而必要的;而在独处自便之境中,则将“情”诗化起来,艺术化起来 。两者并不构成绝对矛盾冲突——甚且有时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情,即“天”是也。理,即“人”是也。情与理谐,是即“天人合一”的大道理——亦即中 华文化的最大特色与精髓所在。
——我的“思想方法”颇与雪芹有相近相通之处。是以我说我不喜欢把事理人情割裂两截、 制造人为的对立的那种识见主张。
我们中华人至今日常生活用语从未废弃“情理”一词,相反,一直遵奉运用。宝玉不乐于高 冠礼服地贺喜吊丧的纯“表演性”俗礼,是因其中已失真情,而绝不可以举此以为“反理” 之证。宝玉不喜功名禄位,也只因其间只有官气,而无真情——他特重者是一个“真”字。 性真情真,待人以真,对事以真……是以十分感慨于“假作真时真亦假”的俗世伪装,作 奸取巧,利己害人。
我尊重雪芹,喜爱《红楼》,全在于此。什么“爱情悲剧”,什么“婚姻不自由”……还 有“反封建”、“叛逆者”等等识见,那是另一回事,与在下的“思路与想法”,关系就很 小了。
诗曰:
后贤难议议前贤,“情”“理”相逢仇对煎。
细究中华文化史,天人合一否耶然?
不悔——知愧
我还是服膺曹子雪芹的话:“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八个字像是只不过一两层道理,其实 却是千回百转、回肠荡气的人生感叹。不是不悔。若真的不悔,那愧又何来?其愧既又有余 ,则其悔之深可想而知矣。然而,悔到底是个“马后课”,比及知悔能悟,事情早已明日黄 花,成了“历史”,故曰无益。俗话还常说“追悔莫及”。是以万人能悔,虽是好事,毕竟 那万人已然做成了至少一万件错事坏事了。呜呼,岂不可悲,岂不可痛!
这么说,其实还是一层最浅的常理。倘若细究起来,雪芹是个大智慧者,他那话含蕴的内情 恐怕还深还厚得多。那“无益”,也许并不是顽固不化,执迷不悟,死不回头;而是这种悔 者,本来丝毫没做什么错事,倒是做极高尚极善美的事——可结果呢?做错事坏事的万人都 功成名就,位高禄厚,洋洋乎自得,而这个做好事的曹雪芹,却落得“万目睚眦,众口嘲谤 ”,一生忍辱负垢,受尽了欺侮贬抑、诬陷伤害。雪芹之知悔而又曰无益,盖深嗟人世之险 恶,天道之不公。把他那无比沉痛的话看浅了,读错了,则是更加可悲,更加可痛!
我常常为此而自己忧愤:世人待他太浅薄、太恶毒了。心里十分难过。
只因这么一点痴念,我自己也走上了一条可愧可悔的狭路。
我不幸之至——当上了“红学家”。
甲子(1984)那年,我作过一首《自咏》的自度曲,幸有存稿,其词曰:
为芹脂誓把奇冤雪。不期然,过了这许多时节。交了些高人巨眼,见了 些魍魉蛇 蝎,会了些高山流水,受了些明枪暗钺。天涯隔知己,海上生明月。凭着俺笔走龙,墨磨铁 ;绿意凉,红情热。但提起狗续貂,鱼混珠,总目眦裂!白面书生,怎比那绣弓豪杰——也 自家,壮怀激烈。君不见,欧公词切。他解道:“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怎 不教人称绝!除非是天柱折,地维阙;赤县颓,黄河竭;风流歇,斯文灭——那时节呵,也 只待把石头一记,再镌上青埂碣。
您看这支曲子,可不算短,该说是个大曲。它说了那半日,到底说个什么?那中心焦聚,正 是个悔与不悔的问题。因为这实在合题对榫,我才引录于此,以见我这拙文,并非随时就题 托寓,真是在自家胸中,思量已久了。
这支曲子,分明说的就是一个悔,一个不悔。说悔,那语气好像是受了那些魍魉蛇蝎的那么 多的明枪暗钺,可谓遍体鳞伤,若不当红学家,何至如此?是则悔之之意存焉。说不悔 ,那语气也不为不强了,为了给雪芹、脂砚洗雪奇冤,受了这等人的欺辱伤害又算得什么? 倘 若因此而悔,一切都不值一哂了,也把雪芹的价值给拖下不少。我怎么能改易初衷,向魍魉 蛇蝎投降呢?
所以,始终不悔,永远不悔。
这一不悔,是永恒的。我将继续承当一切明枪暗钺的惠然垂顾。
欧公的那十四个字,见于他的小词《玉楼春》。我以为,把它摘取来移赠雪芹,最是贴切不 过。雪芹是我中华最崇高最伟大的情痴,但他的小说(原著,不指一百二十回程高伪续本《 红楼梦》)绝对不是为“风月”而作。他的情痴,已臻极处,应尊之为“情圣”才更对。但 是,痴还是一个关键的字义。此痴,非本义“不慧”之谓,相反,那正是大慧若痴,如同大 智若愚之理。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方能无退,即不悔。
雪芹明示吾人: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其不悔之教,可谓至矣。
小说里的贾宝玉是谁?有人说就是雪芹自己的化身幻影,有人说与雪芹无关,是张三李四的 “集中概括”。惟鲁迅先生明言不讳,一曰贾宝玉的模特儿是曹雪芹,再曰雪芹是“整个儿 的进了小说”。我愿意听信鲁迅先生的话,他不开玩笑,也不背教条。那么,您看雪芹怎么 写宝玉?他为了蒋玉菡的事,为了冯紫英的事,为了龄官的事,为了金钏的事(还有隐在字里 行间的某些人的事),遭到了一场几乎致命的毒打,及至黛玉慰问他“你从此可都改了罢” ,他却长叹一声,简短地回答:“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 ”
这声音,也就是雪芹的回答别人劝他逼他放弃写书的声音。
他又何尝悔,悔个什么?因为他自知并没有做坏事或做错了事。
“风月”是表面。“这些人”也绝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即一类同型之人。一部《石头 记》原计划是写一百零八名女子英豪——如《水浒》之写一百零八条男子好汉。正所谓“千 红一哭”、“万艳同悲”,即是此义。
然则,他又悔个什么呢?
雪芹的诞辰是首夏芒种节四月二十六日,他在书中用明笔暗墨巧妙记明,但世人不悟。我有 一首拙诗咏怀写道是——
今日芹生日,萧然举世蒙。
寿君谁设盏?写我自怜工。
万口齐嘲玉,千秋一悼红。
晴蕉犹冉冉,甄梦岂全空?
在万口嘲谤、千夫所指的压力下,他为了“悼红”,毅然不悔。他是位不世出之异士奇才, 而无人正识,反遭诬谤。我们这些通常的大俗人,休言“望尘”两字,可人家为了那么崇伟 的目标都能不悔,咱们又所悔何事?
无悔,不悔,难悔,也拒悔。
可是悔与愧常常相联,如有不解之缘;揆其缘由,大抵因愧生悔,所悔即所愧,二者一也, 本不可分。反过来,能推衍出一句不悔即无愧吗?这就是一个大问题,凡曰不悔者,必须想 想自己内心,有无愧怀?然后再言悔与不悔。
扪心自问,我做了红学家,一面无愧,一面有愧。
无愧者,从40年代一开始,我就是只知为了芹脂奇冤须雪,不知有他。那时是个青年学生, 写了第一篇红学文章,连“发表欲”都没有,就压置在纸堆中,自然更不懂发表了还有 “稿酬”。至于凭借着这个冷门兼热门的“学问”竟也可以升官发财,当上什么“长”之类 ,还有公费旅游的条件,可以到处用假头衔去招摇撞骗……当然更不曾梦见。所以也没有排 挤别人、打扮自己的意图。很纯洁,很天真。
在这一面,无愧。暗室无灯,也没怕过会儿有鬼来报仇问罪。而且直到今天,还是如此。
然而,另一面则抱愧实深,想起来时,觉汗颜内疚。这就是:我自知并没有充当红学家的真 实的德才学识。如果在这一点上我不自揣量,那真是不知愧耻之尤了。
记得似乎是曹子建说过一番比喻:须有美人南威之色,方可以论姿容;须有宝剑龙渊之利, 才堪以议断割。每诵其言,辄生愧心。又闻《文心雕龙》著者刘彦和大师曾说:“夫麟凤与 ?nfdbf?雉悬绝,珠玉与砾石超殊,白日垂其照,青眸写其形。然鲁臣以麟为?nfdbf?, 楚人以雉为凤, 魏氏以夜光为怪石,宋客以燕砾为宝珠:形器易征,谬乃若是;文情难鉴,谁曰易分?”雪 芹是麟凤珠玉,是龙渊南威——而我是个大俗人,大陋才,大卑识,大禄蠹——我会有资格 来对雪芹说长道短吗?
岂非笑谈,岂非神话?
实实愧煞人也!
说到这一层,就须识得雪芹和他的书,具有几个层次的巨大的悲剧性。一是雪芹这个人的遭 遇 的悲剧性,怀才沦落,不为世容。二是他的书的悲剧性,那是为了千红万艳同悲一哭的博大 思想襟怀,却被伪续者篡改歪曲而成为一男一女、哥哥妹妹的“爱情不幸”、“姻缘未遂” , 才子佳人,被“小丑”拨乱破坏了的大俗套。三是此人此书的身后命运的悲剧性——第一流 大学者、高人卓识,不屑不肯来为之研讨论著,却把红学的重任落到了像我这样不学无 术之人的手中笔下,由白日青眸,而鲁臣宋客……呜呼,岂不愧哉,岂不悲哉!
知愧,知愧。这愧,是为了自励自勉,努力提高与充实自己。龙渊南威,这辈子是无望了, 但还妄欲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所以这愧,并不由此而生悔。这道理是清白无误的。
知愧,不悔,无“矛盾”可言。知愧是为了鼓舞自己不断努力,使可愧者逐减,也为了与那 处心积虑挤抑于我的比赛“本钱”。不悔,是为了增强勇气与体魄,以便抵挡那些与日俱增 的明枪暗钺,承当伤害。两者都是积极的。友人说我“竞技状态”总是良好。
但近来,不时传来各地友好的关切的声音,有的说:“读过某刊,时有与您毫无干涉的事, 也会贼贼咕咕地捅一刀。”表示慨叹。有的说:“请多珍重,一些不入耳的话,不必多往 心 里去。”我着实感动,感激他们的不敢明言多言而又不忍不言的苦心密意。我拿什么来报 答这些善良的心田呢?
可怜,没有别的,还只是四个平常的字:知愧,不悔。
鲁迅先生当年也说过一段话,大意是:世界是大家的,不是谁一个独占独霸的,我也要来逛 逛——“潇洒”一回,咱有这权利。
我们中华汉字奥妙无穷,悔是“每”加上“心”。每加“日”为“晦”,加“雨”为“霉” ,这都让人不起快感好感。那么,悔的心情应是黯然低沉的了。但是,每加“文”为“敏 ”,加“?nfdb7?”为“毓”,却是吉祥繁茂的境界。每加“木”为“梅”,加“水”为 “海”, 那就更是不黯淡不低沉。我是决意不悔的,但万一有朝一日被逼得非写“悔书”不可时,那 个“竖心”里也会隐藏着木和水,只觉寒香挺秀,浩荡汪洋,还是光明磊落。红学的本 来境界,即是如此。是以悔与不悔,总归是如木长春,似水常流,不枯不涸,因为真红学是 永恒的生命、无尽的时空。
诗曰:
问余何悔悔如何,未比知惭抱愧多。
暗箭明枪能事尽,毫锋砚影未消磨。
甲戌深秋,写讫于燕都东皋。是年
为甲戌本之240周年,雪芹诞生之
270周年、逝世之230周年。
著书立说,其事最难,也原是一种大胆妄为、不自揣量的蠢事。有一学者,因我在《红楼梦 新证》增订本中批评了他,于是在各种会上说我那书“每一页都有错误”。这也许是事实吧 。因我自幼失学,九岁上小学开蒙的洋课本已是“人刀尺,马牛羊”了,《五经》《四书》 ,概乎未闻。长大了读燕京大学的西语系,系里是欧美教师,终日洋文不离口。此时撰《新 证》,“每一页都有错误”,也不足为奇。
若在我自己看来,那书中有三处大错——
一,讲李煦的惨局,“……再下诏狱,辞连前总督赫?寿……?”,不懂“诏狱”一词(奉 旨下刑部大狱),竟断句为“再下诏,狱辞连……”,可谓欠通。
二,脂批过录者将晴雯“夭风流”抄成了“一大风流”,未能觉察,误解此乃原著佚文中的 情景。可笑。
三,讲女诗人恽珠的《和大观园兰花诗》,不知此指另一部《红楼》续书,与原著不相干 连,说了些胡乱猜度之言。贻笑大方。
此为最应自责的,其他或有琐末,均不如这三例严重。
1998年出版《周汝昌红学精品集》时,本应好好修定一次,可是我自用的一部工作本,上面 记了许多记号的,借与张家口电视台李金波君,无法讨还,遂失去不少应改的机会(一是记 不清,二是目已近盲……)。其中第一章换去了旧文,新写的这篇因要符合全书的体例,要 加人名、地名旁线,我自己已不能做,故倩人帮助代加,复不及核,印出后方知误将“附郭 县”加了地名线(附郭县是附设在州府城内县署,故曰“附郭县”);又将“金升县为府”也 改加成“金升县”。还有些误字未能校出。这些虽事出有因,仍是我该负责,且愧且歉。
又如《红楼艺术》中将金钏误成“玉”钏;原稿中“盘礴”(用《庄子》)被改成了“磅 礴”,等等。
新出的《文采风流第一人——曹雪芹传》,也已校出了三四十处错字。均无法向读者分送 勘误表。(出版家爱面子,绝无肯附印勘误的,此老规矩,今竟难行!)
我在这儿提到这些,有何意味?——就是为了表示我这册书也会出现类似的疏忽而病目无力 细加匡救了。但我仍希望本书“有幸”,像那些笑柄少些再少些。
还有一类,不能算“错”,但也不符本意。例如拙文中有一处用了“够奔”一语,印出来竟 被删去了“够”字。我是考究汉语文“声律”的,用二字复词时不能随便改成单字。此盖因 南方人不懂(够奔,今在京剧中还时时可闻,曲艺亦习见也)。
一次我用“不可得兼”,印出来改成了“不可兼得”。《孟子》此语,不宜乱改——若照洋 语法分析:“得”是助词,“兼”才是动词,即“不可兼获”,也可以讲成“得”作动词, 以“兼”为“动名词”。……总之,妄改成文古语,是不宜提倡的。
我在此默祷明祈:诸公保佑,别让拙著总是“每一页都有错误”!
诗曰:
得失鸡虫剧可怜,小人恩怨重于天。
扫除诬谤吾知过,检讨平生误几篇。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