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 > 大清律例 > 刑律-罵詈

  『律』324.00罵人

  凡罵人者笞一十互相罵者各笞一十

  『律』325.00罵制使及本管長官

  凡奉制命出使而官吏罵之者及部民罵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罵本管官若吏卒罵本部五品以上長官杖一百若吏卒罵六品以下長官各[指六品至雜職各於杖一百上]減三等[軍民吏卒]罵[本屬本管本部之]佐貳官首領官又各遞減一等並親聞及坐

  條例

  325.01

  凡毀罵公侯駙馬伯及京省文職三品以上武職二碞以上官者杖一百枷號一箇月發落

  325.02

  凡在長安門外等處妄叫冤枉辱罵原問官者杖一百用重枷枷號一箇月發落婦人有犯罪坐夫男若不知情及無夫男者止坐本婦照常發落

  『律』326.00佐職統屬罵長官

  凡首領官及統屬官罵五品以上長官杖八十若罵六品以下長官減三等[笞五十]佐貳官罵長官者又各減二等[五品以上杖六十六品以下笞三十]並親聞乃坐

  『律』327.00奴婢罵家長

  凡奴婢罵家長者絞[監候]罵家長之期親及外祖父母者杖八十徒二年大功杖八十小功杖七十緦麻杖六十若雇工人罵家長者杖八十徒二年罵家長期親及外祖父母杖一百大功杖六十小功笞五十緦麻笞四十並親告乃坐[以分相臨恐有讒間之言故須親聞以情相與或有容隱之意故須親告]

  『律』328.00罵尊長

  凡罵[內外]緦麻兄姊笞五十小功兄姊杖六十大功兄姊杖七十尊屬[兼緦麻小功大功]各加一等若罵[期親同胞]兄姊者杖一百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各加[罵兄姊]一等並須親告乃坐[弟罵兄妻比照毆律加凡人一等]

  『律』329.00罵祖父母父母

  凡罵祖父母父母及妻妾罵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並絞須親告及坐

  條例

  329.01

  凡毀罵祖父母父母及夫之祖父母父母告息詞者奏請定奪再犯者雖有息詞不與准理若祖父母父母聽信後妻愛子蠱惑謀襲官職爭奪財產等項捏告打罵者究問明白不拘所犯次數亦與辦理

  『律』330.00妻妾罵夫期親尊長

  凡妻妾罵夫之期親以下緦麻以上[內外]尊長與夫罵罪同妾罵夫者杖八十妾罵妻者罪亦如之若罵妻之父母者杖六十並須親告乃坐[律無妻罵夫之條者以閨門敵體之義恕之也若犯擬不應笞罪可也]

  『律』331.00妻妾罵故夫父母

  1凡妻妾夫亡改嫁[其義未絻]罵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並與罵舅姑罪同[按妻若夫在被出與夫義絻及姑婦俱改嫁者不用此律又子孫之婦守志在室而罵已改嫁之親姑者與罵夫期親尊屬同若嫡繼慈養母已嫁不在罵姑之例]

  2若奴婢[轉賣與人其義已絻]罵舊家長者以凡人論[其贖身奴婢罵舊家長者仍依罵家長本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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