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 > 戰國策 > 鮑彪序

  附兩則

  國策,史家流也。其文辯博,有煥而明,有婉而微,有約而深,太史公之所考本也。自漢稱為戰國策,雜以短長之號,而有蘇、張縱橫之說。學者諱之置不論,非也。夫史氏之法,具記一時事辭,善惡必書,初無所決擇。楚曰檮杌,書惡也。魯曰春秋,善惡兼也。司馬史記,班固漢書,有佞幸等列傳,學者豈以是為不正,一舉而棄之哉?矧此書,若張孟談、魯仲連發策之慷慨,諒毅、觸讋納說之從容,養叔之息射,保功莫大焉;越人之投石,謀賢莫尚焉;王斗之愛縠,憂國莫重焉。諸如此類不一,皆有合先王正道,孔、孟之所不能違也。若之何置之?曾鞏之序美矣,而謂禁邪說者,固將明其說於天下,則亦求其故而為之說,非此書指也。

  起秦迄今千四百歲,由學者不習,或衍或脫,或後先失次,故「肖」、「立」半字,時次相糅,劉向已病之矣。舊有高誘注,既疏略無所稽據,注又不全,浸微浸滅,殆於不存。彪於是考史記諸書為之注,定其章條,正其衍說,而存其舊,慎之也。地理本之漢志,無則缺;字訓本之說文,無則稱猶。雜出諸書,亦別名之。人姓名多不傳見,欲顯其所說,故繫之一國。亦時有論說,以翊宣教化,可以正一史之謬,備七略之缺。以之論是非,辨得失,而考興亡,亦有補於世。紹興十七年丁卯仲冬二十有一日辛巳冬至縉雲鮑彪序。

  劉氏定著三十三篇,東周一、西周一、秦五、齊六、楚四、趙四、魏四、韓三、燕三、宋衛一、中山一。今按,西周,正統也,不得後於東周,定為首卷。

  彪校此書,四易稿而後繕寫。己巳仲春重校,始知東周策「嚴氏之賊,陽豎與焉」為韓策嚴遂、陽豎〔一〕也。先哲言,校書如塵埃風葉,隨掃隨有。豈不信哉?尚有舛謬,以俟君子。十一日書。

  〔一〕 鮑本正曰:嚴遂、陽豎事有差互,說見周、韓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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