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 > 戰國策 > 戰國策卷二十三 魏二

  犀首田盼欲得齊魏之兵以伐趙

  犀首、田盼欲得齊、魏之兵以伐趙,梁君與田侯〔一〕不欲。犀首曰:「請國出五萬人,不過五月而趙破。」田盼曰:「夫輕用其兵者,其國易危;易用其計者,其身易窮。公今言破趙大易,恐有後咎。」犀首曰:「公之不慧也。夫二君者,固已不欲矣。今公又言有〔二〕難以懼之,是趙不伐,而二士〔三〕之謀困也。且公直言易,而事已去矣。夫難搆而兵結,田侯、梁君見其危,又安敢釋卒不我予乎?」田盼曰:「善。」遂勸兩君聽犀首。犀首〔四〕、田盼遂得齊、魏之兵。兵未出境,梁君、田侯恐其至而戰敗也,悉起兵從之,大敗趙氏。

  〔一〕 鮑本閔王。正曰:事在齊宣十一年,魏惠後三年,趙肅侯十八年。公孫衍欲敗從,田盼本非與謀,故其聞衍之說,猶能以用兵難之。既而訹於其言,勸兩君以聽衍而身將齊、魏之兵,蓋狃於戰鬥之習,墮衍計中,以成其欺,以敗和好,快讎秦之欲,皆盼之為也。觀馬陵之役,魏客之言,張丑說楚之辭,知盼為鄰國所畏,百姓所服。今以此事觀之,盼亦優於勇而短於謀者也。

  〔二〕 姚本曾添「有」字。 鮑本無「有」字。○

  〔三〕 姚本一作「君」。 鮑本二士,衍、盼。

  〔四〕 鮑本「犀首」二字不重。○ 補二字。


  犀首見梁君

  犀首見梁君曰:「臣盡力竭知,欲以為王廣土取尊名,田需〔一〕從中敗君〔二〕,王又聽之,是臣終無成功也。需亡,臣將侍;需侍,臣請亡。」王曰:「需,寡人之股掌〔三〕之臣也。為子之不便也,殺之亡之〔四〕,毋謂天下何,內之無若群臣何也〔五〕!今吾為子外之,令毋敢入〔六〕子之事。入子之事者,吾為子殺之亡之,胡〔七〕如?」犀首許諾。於是東見田嬰,與之約結;召文子〔八〕而相之魏,身相於韓。〔九〕

  〔一〕 姚本前作田繻,今直言需。

  〔二〕 鮑本補曰:一本標「君」一作「臣」,又作「之」。 札記今本「君」作「臣」。

  〔三〕 鮑本猶股肱。

  〔四〕 鮑本補曰:一本標云,有「外之」字。 札記丕烈案:有者當是。此讀「外之毋謂天下何」七字為一句,與下「內之」為對文,涉「今吾為子外之」而脫。

  〔五〕 鮑本內,謂親之。稱「群臣」,則衍與焉。正曰;言殺之亡之,天下之人與內之群臣,皆不以為然也。

  〔六〕 姚本入,猶與也。曾、劉無此注。

  〔七〕 鮑本胡,猶何。

  〔八〕 鮑本田文。

  〔九〕 姚本曾題,劉連。〔校一〕 鮑本補曰:田文為魏相,蓋犀首約結於嬰,召其子而相之也。下章與此同。事宜在襄王時,非文奔魏相昭王事也。 身相韓,衍欲相韓也。下言置田需以稽二人,則衍仍留魏矣。 一本此下別為一章。〔校一〕曾鞏本,另篇。劉敞本,此篇與下篇《蘇代為田需說魏王》連篇,鮑本亦同。


  蘇代為田需說魏王

  蘇代為田需說魏王曰:「臣請問文之為〔一〕魏,孰與其為齊也?」王曰:「不如其為齊也。」「衍之為魏,孰與其為韓也〔二〕?」王曰:「不如其為韓也。」而〔三〕蘇代曰:「衍將右韓而左魏,〔四〕文將右齊而左魏。二人者,將用王之國,舉事於世,中道〔五〕而不可,王且無所聞之矣〔六〕。王之國雖滲〔七〕樂而從〔八〕之可也〔九〕。王不如舍〔一0〕需於側,以稽二人者之所為。二人者曰:『需非吾人也〔一一〕,吾舉事而不利於魏,需必挫我於王。』二人者必不敢有外心矣。二人者之所為之〔一二〕,利於魏與不利於魏,王厝〔一三〕需於側以稽之,臣以為身利〔一四〕而〔一五〕便於事〔一六〕。」王曰:「善〔一七〕。」果厝需於側。〔一八〕

  〔一〕 姚本為,助也。曾、劉無此注。

  〔二〕 鮑本衍,陰晉人,時屬韓,故下蘇代說昭魚亦云。正曰:陰晉,魏地,衍實魏人,其善韓非以此。

  〔三〕 鮑本衍「而」字。

  〔四〕 姚本右,近;左,遠。曾、劉無此注。 鮑本右,言助之力。正曰;時尚右,說見趙策。

  〔五〕 鮑本中道,猶中立也,言不能兩全二國。

  〔六〕 鮑本不聞所以救之。正曰:彼有外心,王不得而聞之。

  〔七〕 鮑本言浸微浸弱,如漏器然。

  〔八〕 姚本曾作「後」。

  〔九〕 鮑本言如漏器,尚足樂,雖從二子可也。然從二子必亟亡,不得如是也。補曰:「滲樂」未詳。札記丕烈案:此當作「操藥」,形近之訛也。言國病甚。鮑所讀非。

  〔一0〕鮑本舍,猶厝。

  〔一一〕鮑本需非二人之黨。

  〔一二〕姚本劉去「之」。

  〔一三〕鮑本「厝」,「措」同。

  〔一四〕姚本劉去「身利」字。 鮑本身,王身。

  〔一五〕姚本一本無「而」字。

  〔一六〕鮑本「而」下有「國」字。○ 補曰:一本「而便於事」。又姚注云,劉去「身利」字,一無「而」字,似義長。

  〔一七〕札記今本「善」誤「然」。

  〔一八〕鮑本彪謂:哀王於是有人君之言,不亡需是也。惜其不旋踵,需不入衍之事,蘇代入之矣!待衍如是可也,如得賢而付之閫外,若此者不亦殆乎!正曰:魏王始聽犀首而欲外田需,復因蘇代而置需以稽二人。賢否之不知,用舍之不能,熒惑於游士之言,而拱手以聽之,其孱昏甚矣!


  史舉非犀首於王

  史舉〔一〕非犀首於王。犀首欲窮之,謂張儀曰:「請令王讓先生以國〔二〕,王為堯、舜矣;而先生弗受,亦許由也。衍請〔三〕因令王致萬戶邑於先生〔四〕。」張儀說,因令史舉數見犀首。王聞之而弗任也〔五〕,史舉不辭而去。〔六〕

  〔一〕 鮑本即甘茂所事。

  〔二〕 鮑本衍以此說儀,使之為己解舉,故舉後見之。

  〔三〕 鮑本無「請」字。○

  〔四〕 鮑本弗受國,故致邑。

  〔五〕 鮑本任,猶信也。舉既非之,而數見之,故王疑之。

  〔六〕 鮑本補曰:據此,讓國之說,不特鹿毛壽之愚燕噲也。此恐惠王時事。


  楚王攻梁南

  楚王〔一〕攻梁南,韓氏因圍薔〔二〕。成恢〔三〕為犀首謂韓王〔四〕曰:「疾攻薔,楚師必進矣。魏不能支,交臂而聽楚,韓氏必危,故王不如釋薔。魏無韓患,必與楚戰,戰而不勝,大梁不能守,而又況存薔乎?若戰而〔五〕勝,兵罷〔六〕敝,大王之攻薔易矣。」〔七〕

  〔一〕 鮑本懷。

  〔二〕 姚本一本作「薔」。 鮑本「〈蔷,中"回改田"〉」作「黃」。○ 下同。補曰:未詳。一本作「薔」。 札記今本「〈蔷,中"回改田"〉」作「薔」。

  〔三〕 鮑本魏人。

  〔四〕 鮑本襄。

  〔五〕 姚本劉添「而」字。 鮑本無「而」字。

  〔六〕 鮑本罷,音疲。

  〔七〕 鮑本正曰:此策時不可考。


  魏惠王死

  魏惠王死,葬有日矣。天大雨雪,至於牛目〔一〕,壞城郭,且為棧道而葬。群臣多諫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喪行,民必甚病之。官費又恐不給,請弛期〔二〕更日。」太子曰:「為人子,而以民勞與官費用之故,而不行先王之喪,不義也〔三〕。子勿復言。」

  〔一〕 鮑本駕車用牛,故以及其目為深候。

  〔二〕 鮑本弛,解也。昔約今解。

  〔三〕 姚本一本無「也」字。


  群臣皆不敢言,而以告犀首。犀首曰:「吾未有以言之也〔一〕,是其唯惠公〔二〕乎!請告惠公〔三〕。」

  〔一〕 鮑本未得其說以說。

  〔二〕 姚本一作薛公。旁出云,一本皆惠子。然其後與此本皆直言惠子,恐惠子者是。 鮑本施也。

  〔三〕 姚本一作「子」。


  惠公〔一〕曰:「諾。」駕而見太子曰:「葬有日矣。」太子曰:「然。」惠公曰:「昔王季歷葬於楚山〔二〕之〔三〕尾,〈欒,中"木改水"〉水齧其墓〔四〕,見棺之前和〔五〕。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見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欒,中"木改水"〉水見之。』於是出而為之張於朝〔六〕,百姓皆見之,三日而後更葬。此文王之義也。今葬有日矣,而雪甚,及牛目,難以行,太子為及日之故,得毋嫌於欲亟葬乎?願太子更日。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七〕也,故使雪甚。因弛期而更為〔八〕日,此文王之義也。若此而弗為,意者羞法文王乎?」太子曰:「甚善。敬弛期,更擇日。」

  〔一〕 姚本一作「子」。

  〔二〕 姚本續云:呂氏春秋作「惠公」、「渦山」。

  〔三〕 姚本一本無「之」字。

  〔四〕 姚本續云:後語作「蠻水」。注,盛弘之荊楚記曰,「宜都縣有蠻水,即烏水也。今襄州南有烏水」。按,古公亶父以修德為百姓所附,遂杖策去之,與太姜踰梁山而止於岐山之陽。故詩曰,「率西水許,至于岐下。」是為太王。太王生季歷,季歷卒,葬鄠縣之南,今之葬山名。而皇甫謐云,「楚山一名潏山,鄠縣之南山也」。縱有楚山之名,不宜得蠻水所齧,雖惠子之書五車,未為稽古也。續云:〈欒,中"木改水"〉,音鸞。說文云,漏流也,一曰漬也。墓為漏流所漬,故曰「〈欒,中"木改水"〉水齧其墓」,不必譏惠子也。 鮑本補曰:呂氏春秋作「葬於渦水之尾」,後云「天故使明水見之」。初學記引一作「渦山」,論衡作「滑山」。 札記丕烈案:「初學記引」四字乃吳氏自注語,吳本注中有注,今刻本多誤,說已見齊策。

  〔五〕 鮑本和,棺兩頭木。補曰:玉篇作「〈禾并〉」,胡戈、戶臥二反;廣韻作「〈片禾〉」,皆云棺頭也。此作「和」,蓋音通。

  〔六〕 姚本後語,「張帳以朝」。 鮑本無「於」字。○ 張幕帟如朝廷然。補曰:姚本「張於朝」注,後語,「張帳以朝」。按周禮,「掌次以待張事」。 札記「於」,鮑本無。丕烈案:呂氏春秋、論衡作「張朝」。

  〔七〕 鮑本秦稱民「黔首」,非此時語也。正曰:禮祭義亦有「黔首」字,非始於秦。

  〔八〕 鮑本為,猶撰。正曰:下文有。


  惠子非徒行其說也,又令魏太子未葬其先王而因又〔一〕說文王之義。說文王之義以示天下,豈小功也哉!〔二〕

  〔一〕 鮑本「因又」作「又因」。○ 札記丕烈案:呂氏春秋作「因有」。

  〔二〕 鮑本補曰:雨,去聲。「為之」、「為及」之「為」,去聲。張,之亮反。


  五國伐秦

  五國伐秦〔一〕,無功而還。其後,齊欲伐宋,而秦禁之。齊令宋郭之秦,請合而以伐宋。秦王〔二〕許之。魏王畏齊、秦之合也,欲講於秦。

  〔一〕 鮑本成皋之役。此十年。

  〔二〕 鮑本昭。


  謂魏王曰:「秦王謂宋郭曰:『分宋之城,服宋之強者,六國也。乘宋之敝,而與王〔一〕爭得者,楚、魏也。請為王毋禁楚之伐魏也,而王獨舉宋。王之伐宋也,請剛柔而皆用之〔二〕。如宋者,欺之不為逆者〔三〕,殺之不為〔四〕讎者也。王無與之講以取埊,既已得埊矣〔五〕,又以力攻之,期於啗宋而已矣。』

  〔一〕 鮑本王,齊閔。

  〔二〕 鮑本宋強、宋弱,皆必伐之。

  〔三〕 姚本曾添「者」字。 鮑本無「者」字。○

  〔四〕 姚本曾作「而無」。

  〔五〕 姚本劉添「矣」字。 鮑本無「矣」字。○


  「臣聞此言,而竊為王悲〔一〕,秦必且用此於王矣〔二〕。又必且曰王以〔三〕求埊,既已得埊,又且以力攻王。又必謂王曰〔四〕使王輕齊,齊、魏之交已醜〔五〕,又且收齊以更〔六〕索於王。秦嘗用此於楚矣,又嘗用此於韓矣,願王之深計之也。秦善魏不可知也已〔七〕。故為王計,太上伐秦,其次賓秦,其次堅約而詳講,與國無相離也〔八〕。秦、齊合,國不可為也已。王其聽臣也,必無與講〔九〕。

  〔一〕 鮑本「悲」作「患」。○

  〔二〕 鮑本用楚伐魏。

  〔三〕 鮑本「以」作「必」,「曰」作「劫」。○ 札記丕烈案:「曰」當作「因」,形近之訛也,鮑改非。

  〔四〕 鮑本衍「曰」字。 札記丕烈案:「謂」當作「講」,「曰」當作「因」,形近之訛也。

  〔五〕 鮑本惡也。

  〔六〕 鮑本「更」作「東」。○ 補曰:一本「更索」。

  〔七〕 鮑本言不可信。

  〔八〕 鮑本「離」作「讎」。○ 補曰:「詳」,「佯」通,史多有。「媾」字句。佯媾於秦,此即趙策所謂不得已而必媾,則願五國復堅約者。此「賓」即「擯」。「讎」,一本作「離」。 札記今本「離」作「讎」。

  〔九〕 鮑本與秦講。


  「秦權重魏,魏再明孰〔一〕,是故又為〔二〕足下傷〔三〕秦者,不敢顯也〔四〕。天下可令伐秦,則陰勸而弗敢圖也。見天下之傷秦也,則先鬻與國而以自解也〔五〕。天下可令賓秦,則為劫於與國而不得已者。天下不可,則先去〔六〕,而以秦為上交以自重也。如是人者,鬻王以為資者也,而焉能免國於患?免國於患〔七〕者,必窮三節〔八〕,而行其上。上不可,則行其中;中不可,則行其下;下不可,則明不與秦。而〔九〕生以殘秦〔一0〕,使秦皆無百怨百利,唯已之曾安〔一一〕。令足下鬻之以合於秦〔一二〕,是免國於患者之計也。臣何足以當之?雖然,願足下之論臣之計也。

  〔一〕 鮑本「再」作「冉」,「孰」作「熟」。○ 言此明且熟。補曰:即「熟」。 札記丕烈案:此當讀「秦權重」為一句,「魏冉明」為一句。「魏」字誤複,「孰」字亦有誤。「是」字屬下句讀。鮑、吳皆非也。

  〔二〕 鮑本「又為」作「有謂」。○ 或人謂魏王當如下。補曰:「又」,「有」通。 札記丕烈案:「為」,當去聲讀,鮑所改誤甚。

  〔三〕 鮑本傷,猶。

  〔四〕 鮑本恐秦覺之。

  〔五〕 鮑本言與國為之,非我也。

  〔六〕 鮑本背諸國也。

  〔七〕 姚本曾、劉無此以上四字。

  〔八〕 鮑本補曰:三節,即上文太上、其次之說。

  〔九〕 姚本一作「兩」。

  〔一0〕鮑本生,猶進,言伐之不已。正曰:不能伐,不能擯,又不能媾,必為秦所伐,則誓鬥而必死,不與秦俱生以殘秦。

  〔一一〕鮑本已,止。曾,則也。言使秦見殘,不擇利害,唯務止魏之殘以自安也。

  〔一二〕鮑本「令」上補「無」字,「足」作「天」。○ 所謂鬻王以秦為上交者。補曰:「令」字上恐有缺誤。 札記今本「令」誤「今」。


  「燕,齊讎國也〔一〕;秦,兄弟之交也〔二〕。合讎國以伐婚姻〔三〕,臣為之苦矣〔四〕。黃帝戰於涿鹿之野,而西戎之兵不至;禹攻三苗,而東夷之民不起〔五〕。以燕伐秦〔六〕,黃帝之所難也,而臣以致燕甲而起齊兵矣。

  〔一〕 鮑本兩國自宣閔、易昭再世相讎。

  〔二〕 鮑本燕、齊與秦。

  〔三〕 鮑本猶兄弟也。此士欲為魏合燕、齊以伐秦。

  〔四〕 鮑本言伐秦之難而己為之。

  〔五〕 鮑本「起」作「赴」。○ 言帝王用兵,猶有不從者。不經見。 札記今本「起」作「赴」,乃誤涉鮑也。

  〔六〕 鮑本「燕」下補「齊」字。○ 札記丕烈案:上策文云,「燕,齊讎國也;秦,兄弟之交也」。「燕」字逗,乃〈扌忩〉下二句,故此云,「以燕伐秦,黃帝之所難也」。下云,「而臣以致燕甲而起齊兵矣」,以見其能使燕忘齊為讎國之意耳。鮑讀之不審,乃以「燕齊」二字為連文,說「秦兄弟之交也」,云燕、齊與秦,遂於此補「齊」字,其誤甚矣。吳氏不正,亦非。


  「臣又偏事三晉之吏,奉陽君、孟嘗君、韓呡〔一〕、周聚〔二〕、周、韓餘為徒〔三〕從而下之〔四〕,恐其伐秦之疑也。又身自醜於秦〔五〕,扮〔六〕之請焚天下之秦符者,臣也;次傳〔七〕焚符之約者,臣也;欲使五國約閉秦關者,臣也〔八〕。奉陽君、韓餘為既和矣,蘇脩、朱嬰〔九〕既皆陰在邯鄲,臣又說齊王而往敗之。〔一0〕天下共講,因使蘇脩游〔一一〕天下之語,而以齊為上交,〔一二〕兵〔一三〕請伐魏,臣又爭之以死。而果西因蘇脩重報〔一四〕。臣非不知秦勸〔一五〕之重也,然而所以為之者,為足下也。」〔一六〕

  〔一〕 鮑本「偏」作「遍」,「呡」作「珉」。○

  〔二〕 札記今本「聚」誤「最」。

  〔三〕 鮑本與為徒友。

  〔四〕 鮑本補曰:韓餘,疑即趙策韓徐。「周」「韓」之間有脫字,不然衍「周」字。 「為徒從而下之」句,謂徒黨合從也。又恐「從」,「徒」字訛衍。 札記丕烈案:吳說未是。當云,「徒為從而下之」。徒,但也;從,合從。

  〔五〕 鮑本與秦惡。

  〔六〕 姚本扮,博幻切,握也。 鮑本扮,并也,握也。言合諸國。補曰:扮,撫吻反。

  〔七〕 鮑本傳之諸國。

  〔八〕 鮑本「欲」作「次」。○ 不通秦。補曰;燕策,蘇代謂焚天下之秦符,上計破秦,其次長賓之,皆與此合。 札記今本「使」誤「伐」。丕烈案:上策文云,「扮之請焚天下之秦符者,臣也;次傳焚符之約者,臣也」。「扮」當作「初」,形近之訛也。二句是一事,上云「初」,下云「次」,自為對文。鮑不審,乃并改此。姚讀扮,博幻切,吳讀撫吻反,皆未是。

  〔九〕 鮑本此皆三晉之吏也。

  〔一0〕鮑本敗宋郭合秦之約。

  〔一一〕鮑本游,揄揚之。

  〔一二〕鮑本蓋詐。

  〔一三〕鮑本兵,齊兵。

  〔一四〕鮑本脩,在邯鄲,齊之西也。報以齊不伐魏。

  〔一五〕鮑本「勸」作「權」。○ 補曰:恐作「權」,上有。

  〔一六〕鮑本彪謂:此非蘇代不能也。故史言代復約從親如蘇秦時,獨所謂行其上不可,則行其中,下為不可用也。夫伐秦不勝,竄走求成之不給,安能賓之?諸侯見其敗,輕之矣,豈有聽其堅約之說哉?蓋代之計,專以伐之為上,而游辭見其多策耳,計不出於此也。正曰:按趙策五國伐秦章,蘇代說奉陽君云云,中有與此章出入者,知此必代之辭也。三策並陳,上則伐之,中則擯之,下則媾之,未及伐之敗也,鮑說謬矣。


  魏文子田需周宵相善

  魏文子〔一〕、田〔二〕需、周宵〔三〕相善,欲罪犀首。犀首患之,謂魏王曰:「今所患者,齊也。嬰子言行於齊王〔四〕,王欲得齊,則胡不召文子而相之?彼必務以齊事王。」王曰:「善。」因召文子而相之。犀首以倍田需、周宵〔五〕。

  〔一〕 鮑本衍「魏」字。田文。正曰:提魏事也。

  〔二〕 札記今本「田」誤「曰」。

  〔三〕 鮑本「宵」作「霄」。○ 孟子時有此人,至是三十年矣。正曰:田文前相魏,當襄王時,孟子見梁襄王相去不遠也。

  〔四〕 鮑本閔。

  〔五〕 鮑本二人雖善文,今衍薦文,文必善衍,善衍則復背其所善。


  魏王令惠施之楚

  魏王令惠施〔一〕之楚,令犀首之齊。鈞二子者〔二〕,乘數鈞〔三〕,將測交也〔四〕。楚王聞之〔五〕,施因令人〔六〕先之楚,言曰:「魏王令犀首之齊,惠施之楚,鈞二子者,將測交也〔七〕。」楚王聞之,因郊迎惠施。

  〔一〕 鮑本施自孟子時至此亦三十餘年。正曰:施屢見策文,蓋惠、襄時人。此策不可考。

  〔二〕 鮑本言恩禮之等。

  〔三〕 鮑本車乘之。

  〔四〕 鮑本測,猶卜也。視何國厚吾使,因知其厚我。下衍「楚王聞之」四字。

  〔五〕 鮑本補曰:四字恐因下文衍。

  〔六〕 札記「人」,鮑本作「之」。

  〔七〕 鮑本施欲楚之厚己。


  魏惠王起境內眾

  魏惠王起境內眾,將太子申而攻齊。客謂公子理〔一〕之傳〔二〕曰:「何不令公子泣王太后,止太子之行?事成則樹德,不成則為王矣。太子年少,不習於兵。田朌〔三〕宿將也,而孫子〔四〕善用兵。戰必不勝,不勝必禽。公子爭之於王,王聽公子,公子不〔五〕封;不聽公子,太子必敗;敗,公子必立;立,必為王也。」〔六〕

  〔一〕 鮑本申弟也。正曰:註以下說推之,無明徵。

  〔二〕 鮑本「傳」作「傅」。○ 札記丕烈案:「傅」字是也。

  〔三〕 鮑本「朌」作「盼」。○ 札記今本「朌」作「盼」。

  〔四〕 姚本孫臏也。

  〔五〕 鮑本「不」作「必」。○ 札記今本「不」作「必」。

  〔六〕 鮑本彪謂:止太子之行,正誼也;而志於樹德、為王,則譎矣。故夫譎正之間不容髮,人議論豈以或出於正言未卒而譎隨之,惟其心之不正故也。


  齊魏戰於馬陵

  齊、魏戰於馬陵,齊大勝魏,殺太子申,覆十萬之軍。魏王召惠施而告之曰:「夫齊,寡人之讎也,怨之至死不忘。國雖小,吾常欲悉起兵而攻之,何如?」對曰:「不可。臣聞之,王者得度〔一〕,而霸者知計。今王所以告臣者,疏於度而遠於計。王固先屬怨於趙,〔二〕而後與齊戰。今戰不勝,國無守戰之備,王又欲悉起而攻齊,此非臣之所謂〔三〕也。王若欲報齊乎,則不如因變服〔四〕折節而朝齊,楚王〔五〕必怒矣。王游〔六〕人而合其鬥,則楚必伐齊。以休楚而伐罷〔七〕齊,則必為楚禽矣。是王以楚毀齊也。」魏王曰:「善。」乃使人報於齊,願臣畜〔八〕而朝。

  〔一〕 鮑本法度。

  〔二〕 鮑本記,三十年伐趙,趙告急於齊,齊救趙伐魏。正曰:按魏伐趙,趙告急於齊,齊救趙伐魏,乃惠王十八年敗于桂陵時事。此三十年,魏龐涓伐韓,齊田忌、孫臏伐魏以救韓。魏大發兵,使太子申將,與龐涓合軍拒之,戰于馬陵,魏師大敗,殺太子申、龐涓。「魏龐」以下,並大事記文,從孫臏傳。記又見秦、齊策。

  〔三〕 鮑本謂,謂得度知計。

  〔四〕 鮑本「因」作「固」。○ 不為人君服。

  〔五〕 鮑本威王。

  〔六〕 鮑本游,謂使人游二國之間也。

  〔七〕 鮑本罷,音疲。

  〔八〕 鮑本畜,自比犬馬也。


  田嬰許諾。張丑曰:「不可。戰不勝魏〔一〕,而得朝禮,與魏和而下楚,此可以大勝也〔二〕。今戰勝魏,覆十萬之軍,而禽太子申;臣萬乘之魏,而卑秦、楚〔三〕,此其暴於〔四〕戾定矣〔五〕。且楚王之為人也,好用兵而甚務名,終為齊患者,必楚也。」田嬰不聽,遂內魏王,而與之並朝齊侯再三。

  〔一〕 鮑本此設辭也。

  〔二〕 鮑本勝,謂不敗耳,非戰勝。

  〔三〕 鮑本「卑」作「甲」。○ 居二國之上。

  〔四〕 姚本曾添「於」字。 鮑本無「於」字。○

  〔五〕 鮑本言二國謂齊暴戾決矣。正曰:定,止也,謂齊之怒止。


  趙氏醜之。楚王怒,自將而伐齊,趙應之,大敗齊於徐州。〔一〕

  〔一〕 鮑本「徐」作「俆」。○ 彪謂:施之策齊、楚,如視白黑、數一二,可謂明矣。而不能止太子之將,何邪?豈言之而不聽邪?以施之智,其於策馬陵之戰不勞慮矣。張丑者,亦施之倫歟?

  惠施為韓魏交

  惠施為〔一〕韓〔二〕、魏交,令太子鳴〔三〕為質於齊。王〔四〕欲見之,朱倉〔五〕謂王曰:「何不稱病?臣請說嬰子曰:『魏王之年長矣,今有疾,公不如歸太子以德之。不然,公子高在楚,楚將內而立之,是齊抱空質而行不義也。』」

  〔一〕 鮑本為,猶合。 札記今本「為」誤「謂」。

  〔二〕 鮑本「韓」作「齊」。○

  〔三〕 鮑本魏記唯申及赫名,餘不名。

  〔四〕 鮑本魏王。

  〔五〕 鮑本魏人。


  田需貴於魏王

  田需貴於魏王,惠子曰:「子必善左右。今夫楊,橫樹之則生,倒〔一〕樹之則生,折而樹之又生。然使十人樹楊,一人拔之,則無生楊矣。故以十人之眾,樹易生之物,然而不勝一人者,何也?樹之難而去之易也。今子雖自樹於王,而欲去子者眾,則〔二〕子必危矣。」〔三〕

  〔一〕 姚本劉作「側」。 鮑本正曰:姚云,「倒」劉作「側」。愚謂「倒」字勝。

  〔二〕 姚本曾去「則」字。

  〔三〕 鮑本補曰:此與孟子「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云云,語相類,而意在自樹。又云「子必善左右」,則君子小人之用心可見矣。


  田需死

  田需死。昭魚謂蘇代曰:「田需死,吾恐張儀、薛公〔一〕、犀首之有一人相魏者。」代曰:「然則相者以〔二〕誰而君便之也?」昭魚曰:「吾欲太子之自相也。」代曰:「請為君北見梁王,必相之矣。」昭魚曰:「奈何?」代曰:「君〔三〕其為梁王,代請說君。」昭魚曰:「奈何?」對曰:「代也從楚來,昭魚甚憂。代曰:『君何憂?』曰:『田需死,吾恐張儀、薛公、犀首有一人相魏者。』代曰:『勿憂也。梁王,長主也,必不相張儀。張儀相魏,必右秦而左魏。薛公相魏,必右齊而左魏。犀首相魏,必右韓而左魏〔四〕。梁王,長主也,必不使相也〔五〕。』代曰:『莫如太子之自相。是三人皆以〔六〕太子為非固〔七〕相也,皆將務以其國事魏,而欲丞相之璽〔八〕。以魏之強,而持〔九〕三萬乘之國輔之,魏必安矣。故曰,不如太子自相也。』」遂北見梁王,以此語告之,太子果自相。〔一0〕

  〔一〕 鮑本嬰。正曰:史索隱以為田文。按嬰卒於閔王之世。大事記附見於閔元年,此事在四年後。

  〔二〕 姚本一本無「者以」字。

  〔三〕 鮑本「君」作「若」。○ 若,汝也。補曰:一本「君其為」。考下文是。 札記今本「君」作「若」。丕烈案:史記作「君」。

  〔四〕 姚本右,親也。左,疏外也。

  〔五〕 鮑本「也」下補「王曰然則寡人孰相」八字。○ 正曰:史有此八字。按此乃蘇代請昭魚為王,而設為說王之辭,無此句可也。 札記丕烈案:史亦設辭,但不必與策文同耳。

  〔六〕 鮑本「皆以」作「不以」。○ 補曰:「不以」,一本作「皆以」。史同。

  〔七〕 姚本固,猶久。

  〔八〕 鮑本印也。補曰:秦武王初置丞相,用樗里子、甘茂,在張儀死後。此云丞相璽,則魏已有此名。

  〔九〕 姚本一本無「持」字。

  〔一0〕鮑本魏記九年有。補曰:大事記,赧王八年書秦逐公孫衍,謂衍既去秦,事不復見。韓非子載犀首與張壽為怨,陳需新入,不善犀首,因使人微殺張壽。魏王以為犀首也,乃誅之。然則衍去秦後,終為魏所殺也。愚按,陳需即策中田需,而策以田需死後,魏欲相犀首,其說不同,當考。又赧王二十二年,伊闕之敗,策云公孫衍割地和秦。大事記猶著其名,豈別一人耶?李兌約五國攻秦時亦有公孫衍,去此又九年。上距犀首為秦大良造時幾五十年,嘗疑其甚遠。說見趙策。


  秦召魏相信安君

  秦召魏相信安君〔一〕,信安君不欲往。蘇代為說秦王〔二〕曰:「臣聞之,忠不必當〔三〕,當必不忠。今臣願〔四〕大王陳臣之愚意,恐其不忠於下吏,自使有要領〔五〕之罪。願大王察之。今大王令人執事於魏〔六〕,以完其交,臣恐魏交之益疑也。將以塞趙也〔七〕,臣又恐趙之益勁也〔八〕。夫魏王之愛習魏信〔九〕也,甚矣;其智能而任用之也,厚矣;其畏惡〔一0〕嚴尊秦也,明矣。今〔一一〕王之使人入魏而不用,則王之使人入魏無益也。若用〔一二〕,魏必舍所愛習而用所畏惡,此魏王之所以〔一三〕不安也。夫舍萬乘之事而退〔一四〕,此魏信之所難行也。夫令人之君處所不安,令人之相行所不能,以此為親,則難久矣。臣故恐魏交之益疑也。且魏信舍事〔一五〕,則趙〔一六〕之謀者必曰:『舍於秦〔一七〕,秦必令其所愛信者用趙。』是趙存而我亡也〔一八〕,趙安而我危也。則上有野戰之氣〔一九〕,下有堅守之心,臣故恐趙之益勁也〔二0〕。

  〔一〕 鮑本史不書。

  〔二〕 鮑本武或昭。正曰:無考。

  〔三〕 姚本一本作「黨」。 鮑本「當」作「黨」。○ 為信安說,疑於黨之。

  〔四〕 鮑本「願」下補「為」字。○ 補曰:「願」下有缺字。

  〔五〕 鮑本要領,斬刑也。

  〔六〕 鮑本謂別置相,以代信安。

  〔七〕 鮑本信安必右趙者,秦召而伐之,欲魏不通趙。

  〔八〕 鮑本交魏益堅。

  〔九〕 鮑本魏信即信安,省言之。

  〔一0〕鮑本惡,猶憚。

  〔一一〕姚本曾作「令」。

  〔一二〕鮑本用秦所使。

  〔一三〕姚本劉添「以」字。 鮑本無「以」字。○

  〔一四〕鮑本謂去相位。

  〔一五〕鮑本亦去信也。

  〔一六〕鮑本「趙」作「魏」。○

  〔一七〕鮑本此舍,猶棄。奪其愛習,是秦棄魏也。

  〔一八〕鮑本我,魏也。秦本欲塞趙而云然,此魏自疑之辭,非必秦意。

  〔一九〕鮑本將與秦戰。

  〔二0〕鮑本魏不能獨抗秦,必結趙。正曰:趙之謀事者曰,魏信見舍於秦,秦亦將易置趙之臣,令其所愛信者用於趙,我之權去勢奪,是趙存而我已亡,趙安而我獨危,則必戰必守,不聽秦命,是趙益以強。


  「大王欲完魏〔一〕之交,而使趙小心乎?不如用魏信而尊之以名。魏信事王,國安而名尊;離王〔二〕,國危而權輕。然則魏信之事主〔三〕也,上所以為其主者忠矣,下所以自為者厚矣,彼其事王必完矣。趙之用事者必曰:『魏氏之名族不高於我,土地之實不厚於我。魏信以韓〔四〕、魏事秦,秦甚善之,國得安焉,身取尊焉。今我講〔五〕難於秦兵為招質〔六〕,國處削危之形,非得計也。結怨於外,主〔七〕患於中,身處死亡之埊,非完事也。』彼將傷其前事,而悔其過〔八〕行;冀其利,必多割埊以深下〔九〕王。則是大王垂拱之〔一0〕割埊以為利重〔一一〕,堯、舜之所求而不能得也。臣願大王察之〔一二〕。」

  〔一〕 鮑本無「魏」字,「完」下補「魏」字。○

  〔二〕 鮑本不事之。

  〔三〕 鮑本「主」作「王」。○ 札記丕烈案:「王」字是也。

  〔四〕 鮑本衍「韓」字。補曰:疑衍。 札記丕烈案:此「韓」當作「輔」,形近之訛也。

  〔五〕 鮑本「講」作「搆」。○ 補曰:宜從「搆」讀。 札記今本「講」作「搆」,乃誤涉鮑也。

  〔六〕 鮑本言於用兵為招為質。招,言召兵;質,猶本也,為之張本。正曰:「招質」未詳。

  〔七〕 鮑本「主」作「生」。○

  〔八〕 鮑本「其過」作「過其」。○

  〔九〕 鮑本下,亦事也。

  〔一0〕姚本一作「多」。 鮑本「之」作「多」。○

  〔一一〕鮑本得地則益重。

  〔一二〕鮑本彪謂:堯、舜讓天下而何愛於地!此特辯士欲重其事而言之過,若此者不一也。正曰:此類註,不必辨。


  秦楚攻魏圍皮氏

  秦、楚攻魏,圍皮氏〔一〕。為魏謂楚王〔二〕曰:「秦、楚勝魏,魏王之恐也〔三〕見亡矣〔四〕,必舍〔五〕於秦,王何不倍秦而魏王?魏王喜,必內太子〔六〕。秦恐失楚,必效〔七〕城埊於王,王雖復與之攻魏可也。」楚王曰:「善。」乃倍秦而與魏。魏內太子於楚。

  〔一〕 鮑本無「魏」字。○ 亦十三年。補曰:一本「攻魏,圍皮氏」。屬河東。

  〔二〕 鮑本懷。

  〔三〕 鮑本衍「也」字。正曰:下章有此句法。 札記丕烈案:下卷策文云「魏王之懼也見亡」,吳據此也。

  〔四〕 鮑本「矣」作「也」。○

  〔五〕 姚本一作「合」。 鮑本「舍」作「合」。○

  〔六〕 鮑本豈秦歸太子而攻耶?正曰:說見前章。

  〔七〕 札記今本「效」誤「攻」。


  秦恐,許楚城埊,欲興之復攻魏。樗里疾怒,欲與魏攻楚,恐魏之以太子在楚不肯也。為疾謂楚王曰:「外臣疾使臣謁之,曰:『敝邑之王〔一〕欲效城埊〔二〕,而為魏太子之尚在楚也,是以未敢。王出魏質,臣〔三〕請效之,而復固秦、楚之交,以疾〔四〕攻魏。』」楚王曰:「諾。」乃出魏太子。秦因合魏以攻楚。〔五〕

  〔一〕 鮑本昭。

  〔二〕 鮑本前許之,未入也。

  〔三〕 姚本曾作「太子」。

  〔四〕 鮑本此疾,速也,非名。正曰:作名,通。

  〔五〕 鮑本補曰:大事記,赧王九年,秦甘茂、樗里疾伐魏皮氏,未拔,甘茂棄軍奔齊,樗里疾與魏和,罷兵。按茂傳,茂言秦昭王以武遂歸韓,向壽、公孫衍怨,讒茂,茂輟伐魏云。


  龐蔥與太子質於邯鄲

  龐蔥〔一〕與太子〔二〕質於邯鄲,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疑之矣。」「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矣。」龐蔥曰:「夫市之無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鄲去大梁也遠於市,而議臣者過於三人矣。願王察之矣〔三〕。」王曰:「寡人自為知〔四〕。」於是辭行,而讒言先至。後太子罷質,果不得見。〔五〕

  〔一〕 跳本孫作「恭」。

  〔二〕 鮑本魏太子。

  〔三〕 鮑本「矣」作「也」。○

  〔四〕 鮑本言不信人。

  〔五〕 姚本曾作「於是辭行,而讒言先至,後果不得見魏君矣」。劉作「於是辭行,而讒言先至,後果不見龐君。王曰:『寡人自為知』。太子罷質,果不得見」。 鮑本史不書太子質事。以下章年時,因舊次之於此。正曰:此策言邯鄲去大梁也遠,則徙都大梁以後事。惠王三十一年,秦虜公子卬,後徙梁,而韓、宋、魯、衛之朝,乃惠王十五年也,舊次恐不以此。


  梁王魏嬰觴諸侯於范臺

  梁王魏嬰〔一〕觴諸侯於范臺〔二〕。酒酣,請魯君舉觴〔三〕。魯君興,避席擇言〔四〕曰:「昔者,帝女〔五〕令〔六〕儀狄〔七〕作酒而美,進之禹,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齊桓公夜半不嗛〔八〕,易牙〔九〕乃煎敖〔一0〕燔炙〔一一〕,和調五味而進之,桓公食之而飽,至旦不覺〔一二〕,曰:『後世必有以味亡其國者。』晉文公得南之威〔一三〕,三日不聽朝,遂推南之威而遠之,曰:『後世必有以色亡其國者。』楚王登強臺〔一四〕而望崩山〔一五〕,左江而右湖,以臨彷徨〔一六〕,其樂忘死〔一七〕,遂盟強臺而弗登,曰:『後世必有以高臺陂池〔一八〕亡其國者〔一九〕。』今主君之尊,儀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之調也;左白台而右閭須〔二0〕,南威之美也;前夾林而後蘭臺〔二一〕,強臺之樂也。有一於此,足以亡其國。今主君兼此四者,可無戒與!」梁王稱善相屬。〔二二〕

  〔一〕 鮑本史作「罃」,音相近。

  〔二〕 鮑本此十五年,魯、衛、宋、鄭君來朝。補曰:大事記書韓、宋、魯、衛為序。解題云,是時魏惠王方強,諸侯相率而朝之也。索隱,按紀年,魯恭侯、宋桓侯、衛成侯、鄭釐侯。桓侯即公剔成,釐侯即昭侯。

  〔三〕 鮑本魯共公。補曰:李善注文選引戰國策皆作「舉觚」。大事記,魯君舉觴,古者於旅也,語於是道古,即晉所謂杜舉也。 札記丕烈案:此七啟注。

  〔四〕 鮑本擇善而言。

  〔五〕 鮑本蓋堯、舜女。正曰:無考。

  〔六〕 姚本一本無「令」字。

  〔七〕 鮑本博物志言禹時人。

  〔八〕 姚本快也。 鮑本嗛,口有所銜也,言不善食。補曰:嗛,苦簞反。高注快也,則當苦劫反。

  〔九〕 鮑本太公世家註,雍巫字。補曰:知味者。

  〔一0〕鮑本「敖」作「熬」。○ 補曰:熬,古字通。 札記今本「敖」作「熬」,乃誤涉鮑也。

  〔一一〕鮑本燔,火爇物。補曰:有汁而乾曰煎,乾煎曰熬,肉爇之曰燔,近火曰炙。

  〔一二〕鮑本飽而寢安。補曰:覺,居效反。

  〔一三〕姚本一本無「之」字。 鮑本未詳。

  〔一四〕姚本一作「荊」。 鮑本補曰:說苑,「楚昭王欲之荊臺」。後漢邊讓遊章華臺賦,「息於荊臺之上」。荊臺即章華也。淮南子云,「昭王曰,吾聞子樂於強臺」。 札記丕烈案:「荊」、「強」聲之轉也。

  〔一五〕姚本一作「崇山」,藝文類聚引。 鮑本補曰:說苑,「南望獵山」。遊章華臺賦,「南眺巫山之阿」。淮南子,「南望料山」。 札記丕烈案:「獵」、「料」聲之轉也。

  〔一六〕姚本一作「方湟」,藝文類聚引。 鮑本自上觀下曰臨。集韻,彷徨,彷佯,仿佯,徙倚也。補曰:說苑,「下臨方淮」。遊章華臺賦,「前方淮之水」。淮南子,「以臨方皇」。 札記丕烈案:二「淮」字皆當作「湟」,形近之訛也。「徨」,「皇」、「湟」同字耳。

  〔一七〕鮑本補曰:說苑云,「楚昭王欲之荊臺。司馬子綦進諫曰,『荊臺之遊,左洞庭之波,右彭蠡之水,南望獵山,下臨方淮,其地使人遺老而忘死,王不可遊也』」。後漢邊讓遊章華臺賦云,「楚王遊雲夢之澤,息於荊臺之上,前方淮之水,左洞庭之波,右顧彭蠡之隩,南眺巫山之阿,延目廣坐,騁觀終日,顧謂左史倚相曰,『盛哉斯樂,可以遺老而忘死也』」。荊臺即章華也。淮南子云,「令尹子佩請飲莊王,莊王許諾云云。莊王曰,吾聞子樂於強臺,強臺者,南望料山以臨方皇,左江而右淮,其樂忘死。若吾薄陋之人,不可以當此樂也」。注,料山,山名;方皇,水名。右三說聊記以廣聞。

  〔一八〕鮑本書註,澤障曰陂,停水曰池。

  〔一九〕鮑本蓋莊王云。

  〔二0〕鮑本皆美人。補曰:閭須,見荀子。

  〔二一〕鮑本臺、林,地缺,各在其國。

  〔二二〕鮑本彪謂:魯,周公之後也,其教澤存焉。故齊仲孫湫曰,「猶秉周禮」。韓起亦云,「周禮盡在魯矣」,仲尼氏作,縉紳先生萃焉。於是特為中國禮義之邦。觀魯君之所稱說,則周、孔之澤深矣。舉觴一時,而為天下萬世之明戒,魯君豈非賢君哉!補曰:「觀魯」至「深矣」二語,大事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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