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部 > 四書章句集注 > 孟子集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

  凡二十章。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桮,音杯。棬,丘圓反。性者,人生所禀之天理也。杞柳,柜柳。桮棬,屈木所為,若卮匜之屬。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必待矯揉而後成,如荀子性惡之說也。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戕,音牆。與,平聲。夫,音扶。言如此,則天下之人皆以仁義為害性而不肯為,是因子之言而為仁義之禍也。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袂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湍,他端反。湍,波流瀠回之貌也。告子因前說而小變之,近於揚子善惡混之說。孟子曰:「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言水誠不分東西矣,然豈不分上下乎?性即天理,未有不善者也。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夫,音扶。搏,補各反。搏,擊也。躍,跳也。顙,額也。水之過額在山,皆不就下也。然其本性未嘗不就下,但為博激所使而逆其性耳。此章言性本善,故順之而無不善;本無惡,故反之而後為惡,非本無定體,而可以無所不為也。

  告子曰:「生之謂性。」生,指人物之所以知覺運動者而言。告子論性,前後四章,語雖不同,然其大指不外乎此,與近世佛氏所謂作用是性者略相似。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曰:「然。」「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曰:「然。」與,平聲。下同。白之謂白,猶言凡物之白者,同謂之白,更無差別也。白羽以下,孟子再問而告子曰然,則是謂凡有生者同是一性矣。「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孟子又言若果如此,則犬牛與人皆有知覺,皆能運動,其性皆無以異矣,於是告子自知其說之非而不能對也。愚按:性者,人之所得於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於天之氣也。性,形而上者也;氣,形而下者也。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氣。然以氣言之,則知覺運動,人與物若不異也;以理言之,則仁義禮智之禀豈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而為萬物之靈也。告子不知性之為理,而以所謂氣者當之,是以杞柳湍水之喻,食色無善無不善之說,縱橫繆戾,紛紜舛錯,而此章之誤乃其本根。所以然者,蓋徒知知覺運動之蠢然者,人與物同;而不知仁義禮智之粹然者,人與物異也。孟子以是折之,其義精矣。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告子以人之知覺運動者為性,故言人之甘食悅色者即其性。故仁愛之心生於內,而事物之宜由乎外。學者但當用力於仁,而不必求合於義也。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曰:「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於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於外也,故謂之外也。」長,上聲,下同。我長之,我以彼為長也;我白之,我以彼為白也。曰:「異於白馬之白也,無以異於白人之白也;不識長馬之長也,無以異於長人之長與?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與,平聲,下同。張氏曰:「上異於二字疑衍。」李氏曰:「或有闕文焉。」愚按:白馬白人,所謂彼白而我白之也;長馬長人,所謂彼長而我長之也。白馬白人不異,而長馬長人不同,是乃所謂義也。義不在彼之長,而在我長之之心,則義之非外明矣。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以我為悅者也,故謂之內。長楚人之長,亦長吾之長,是以長為悅者也,故謂之外也。」言愛主於我,故仁在內;敬主於長,故義在外。曰:「耆秦人之炙,無以異於耆吾炙。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耆炙亦有外與?」耆,與嗜同。夫,音扶。言長之耆之,皆出於心也。林氏曰:「告子以食色為性,故因其所明者而通之。」自篇首至此四章,告子之辯屢屈,而屢變其說以求勝,卒不聞其能自反而有所疑也。此正其所謂不得於言勿求於心者,所以卒於鹵莽而不得其正也。

  孟季子問公都子曰:「何以謂義內也?」孟季子,疑孟仲子之弟也。蓋聞孟子之言而未達,故私論之。曰:「行吾敬,故謂之內也。」所敬之人雖在外,然知其當敬而行吾心之敬以敬之,則不在外也。「鄉人長於伯兄一歲,則誰敬?」曰:「敬兄。」「酌則誰先?」曰:「先酌鄉人。」「所敬在此,所長在彼,果在外,非由內也。」長,上聲。伯,長也。酌,酌酒也。此皆季子問、公都子答,而季子又言,如此則敬長之心,果不由中出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將曰『敬叔父』。曰:『弟為尸,則誰敬?』彼將曰『敬弟。』子曰:『惡在其敬叔父也?』彼將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須之敬在鄉人。』」惡,平聲。尸,祭祀所主以象神,雖子弟為之,然敬之當如祖考也。在位,弟在尸位,鄉人在賓客之位也。庸,常也。斯須,暫時也。言因時制宜,皆由中出也。季子聞之曰:「敬叔父則敬,敬弟則敬,果在外,非由內也。」公都子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然則飲食亦在外也?」此亦上章耆炙之意。范氏曰:「二章問答,大指略同,皆反覆譬喻以曉當世,使明仁義之在內,則知人之性善,而皆可以為堯舜矣。」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此亦「生之謂性、食色性也」之意,近世蘇氏、胡氏之說蓋如此。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好,去聲。此即湍水之說也。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象,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王子比干。』韓子性有三品之說蓋如此。按此文,則微子、比干皆紂之叔父,而書稱微子為商王元子,疑此或有誤字。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與?」與,平聲。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乃若,發語辭。情者,性之動也。人之情,本但可以為善而不可以為惡,則性之本善可知矣。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夫,音扶。才,猶材質,人之能也。人有是性,則有是才,性既善則才亦善。人之為不善,乃物欲陷溺而然,非其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惡,去聲。舍,上聲。蓰,音師。恭者,敬之發於外者也;敬者,恭之主於中者也。鑠,以火銷金之名,自外以至內也。算,數也。言四者之心人所固有,但人自不思而求之耳,所以善惡相去之遠,由不思不求而不能擴充以盡其才也。前篇言是四者為仁義禮智之端,而此不言端者,彼欲其擴而充之,此直因用以著其本體,故言有不同耳。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夷,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夷也,故好是懿德。』」好,去聲。詩大雅烝民之篇。蒸,詩作烝,眾也。物,事也。則,法也。夷,詩作彝,常也。懿,美也。有物必有法:如有耳目,則有聰明之德;有父子,則有慈孝之心,是民所秉執之常性也,故人之情無不好此懿德者。以此觀之,則人性之善可見,而公都子所問之三說,皆不辯而自明矣。程子曰:「性即理也,理則堯舜至於塗人一也。才禀於氣,氣有清濁,禀其清者為賢,禀其濁者為愚。學而知之,則氣無清濁,皆可至於善而復性之本,湯武身之是也。孔子所言下愚不移者,則自暴自棄之人也。」又曰:「論性不論氣,不備;論氣不論性,不明,二之則不是。」張子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愚按:程子此說才字,與孟子本文小異。蓋孟子專指其發於性者言之,故以為才無不善;程子兼指其禀於氣者言之,則人之才固有昏明強弱之不同矣,張子所謂氣質之性是也。二說雖殊,各有所當,然以事理考之,程子為密。蓋氣質所禀雖有不善,而不害性之本善;性雖本善,而不可以無省察矯揉之功,學者所當深玩也。

  孟子曰:「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富歲,豐年也。賴,藉也。豐年衣食饒足,故有所顧藉而為善;凶年衣食不足,故有以陷溺其心而為暴。今夫麰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夫,音扶。麰,音牟。耰,音憂。磽,苦交反。麰,大麥也。耰,覆種也。日至之時,謂當成熟之期也。磽,瘠薄也。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聖人亦人耳,其性之善,無不同也。故龍子曰:『不知足而為屨,我知其不為蕢也。』屨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蕢,音匱。蕢,草器也。不知人足之大小而為之屨,雖未必適中,然必似足形,不至成蕢也。口之於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於味也,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耆皆從易牙之於味也?至於味,天下期於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耆,與嗜同,下同。易牙,古之知味者。言易牙所調之味,則天下皆以為美也。惟耳亦然。至於聲,天下期於師曠,是天下之耳相似也。師曠,能審音者也。言師曠所和之音,則天下皆以為美也。惟目亦然。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姣,古卯反。子都,古之美人也。妏,好也。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然,猶可也。草食曰芻,牛羊是也;穀食曰豢,犬豕是也。程子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體用之謂也。孟子言人心無不悅理義者,但聖人則先知先覺乎此耳,非有以異於人也。」程子又曰:「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此語親切有味。須實體察得理義之悅心,真猶芻豢之悅口,始得。」

  孟子曰:「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於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櫱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櫱,五割反。牛山,齊之東南山也。邑外謂之郊,言牛山之木,前此固嘗美矣,今為大國之郊,伐之者眾,故失其美耳。息,生長也。日夜之所息,謂氣化流行未嘗間斷,故日夜之閒,凡物皆有所生長也,萌,芽也。櫱,芽之旁出者也。濯濯,光潔之貌。材,材木也。言山木雖伐,猶有萌櫱,而牛羊又從而害之,是以至於光潔而無草木也。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好、惡,並去聲。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謂仁義之心也。平旦之氣,謂未與物接之時,清明之氣也。好惡與人相近,言得人心之所同然也。幾希,不多也。梏,械也。反覆,展轉也。言人之良心雖已放失,然其日夜之間,亦必有所生長。故平旦未與物接,其氣清明之際,良心猶必有發見者。但其發見至微,而旦晝所為之不善,又已隨而梏亡之,如山木既伐,猶有萌櫱,而牛羊又牧之也。晝之所為,既有以害其夜之所息,又不能勝其晝之所為,是以展轉相害。至於夜氣之生,日以寖薄,而不足以存其仁義之良心,則平旦之氣亦不能清,而所好惡遂與人遠矣。故苟得其養,無物不長;苟失其養,無物不消。長,上聲。山木人心,其理一也。孔子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惟心之謂與?」舍,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見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易,去聲。暴,步卜反。見,音現。暴,溫之也。我見王之時少,猶一日暴之也,我退則諂諛雜進之日多,是十日寒之也。雖有萌櫱之生,我亦安能如之何哉?今夫弈之為數,小數也;不專心致志,則不得也。弈秋,通國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誨二人弈,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弈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為是其智弗若與?曰:非然也。」夫,音扶。繳,音灼。射,食亦反。為是之為,去聲。若與之與,平聲。弈,圍棋也。數,技也。致,極也。弈秋,善弈者名秋也。繳,以繩繫矢而射也。程子為講官,言於上曰:「人主一日之閒,接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宦官宮妾之時少;則可以涵養氣質,而薰陶德性。」時不能用,識者恨之。范氏曰「人君之心,惟在所養。君子養之以善則智,小人養之以惡則愚。然賢人易疏,小人易親,是以寡不能勝眾,正不能勝邪。自古國家治日常少,而亂日常多,蓋以此也。」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舍,上聲。魚與熊掌皆美味,而熊掌尤美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惡、辟,皆去聲,下同。釋所以舍生取義之意。得,得生也。欲生惡死者,雖眾人利害之常情;而欲惡有甚於生死者,乃秉彝義理之良心,是以欲生而不為苟得,惡死而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設使人無秉彝之良心,而但有利害之私情,則凡可以偷生免死者,皆將不顧禮義而為之矣。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由其必有秉彝之良心,是以其能舍生取義如此。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喪,去聲。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但眾人汨於利欲而忘之,惟賢者能存之而不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食,音嗣。嘑,呼故反。蹴,子六反。豆,木器也。嘑,咄啐之貌。行道之人,路中凡人也。蹴,踐踏也。乞人,丐乞之人也。不屑,不以為潔也。言雖欲食之急而猶惡無禮,有寧死而不食者。是其羞惡之本心,欲惡有甚於生死者,人皆有之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為,去聲。與,平聲。萬鍾於我何加,言於我身無所增益也。所識窮乏者得我,謂所知識之窮乏者感我之惠也。上言人皆有羞惡之心,此言眾人所以喪之。由此三者,蓋理義之心雖曰固有,而物欲之蔽,亦人所易昏也。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鄉、為,並去聲。為之之為,並如字。言三者身外之物,其得失比生死為甚輕。鄉為身死猶不肯受嘑蹴之食,今乃為此三者而受無禮義之萬鍾,是豈不可以止乎?本心,謂羞惡之心。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於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於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而不省察於斯焉。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仁者心之德,程子所謂心如穀種,仁則其生之性,是也。然但謂之仁,則人不知其切於己,故反而名之曰人心,則可以見其為此身酬酢萬變之主,而不可須臾失矣。義者行事之宜,謂之人路,則可以見其為出入往來必由之道,而不可須臾舍矣。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舍,上聲。哀哉二字,最宜詳味,令人惕然有深省處。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程子曰:「心至重,雞犬至輕。雞犬放則知求之,心放而不知求,豈愛其至輕而忘其至重哉?弗思而已矣。」愚謂上兼言仁義,而此下專論求放心者,能求放心,則不違於仁而義在其中矣。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學問之事,固非一端,然其道則在於求其放心而已。蓋能如是則志氣清明,義理昭著,而可以上達;不然則昏昧放逸,雖曰從事於學,而終不能有所發明矣。故程子曰:「聖賢千言萬語,只是欲人將已放之心約之,使反復入身來,自能尋向上去,下學而上達也。」此乃孟子開示切要之言,程子又發明之,曲盡其指,學者宜服膺而勿失也。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信,與伸同。為,去聲。無名指,手之第四指也。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惡,去聲。不知類,言其不知輕重之等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拱,兩手所圍也。把,一手所握也。桐梓,二木名。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愛。兼所愛,則兼所養也。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人於一身,固當兼養,然欲考其所養之善否者,惟在反之於身,以審其輕重而已矣。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賤而小者,口腹也;貴而大者,心志也。今有場師,舍其梧檟,養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焉。舍,上聲。檟,音賈。樲,音貳。場師,治場圃者。梧,桐也;檟,梓也,皆美材也。樲棘,小棗,非美材也。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狼善顧,疾則不能,故以為失肩背之喻。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為,去聲。飲食之人,專養口腹者也。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此言若使專養口腹,而能不失其大體,專口腹之養,軀命所關,不但為尺寸之膚而已。但養小之人,無不失其大者,故口腹雖所當養,而終不可以小害大,賤害貴也。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鈞,同也。從,隨也。大體,心也。小體,耳目之類也。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官之為言司也。耳司聽,目司視,各有所職而不能思,是以蔽於外物。既不能思而蔽於外物,則亦一物而已。又以外物交於此物,其引之而去不難矣。心則能思,而以思為職。凡事物之來,心得其職,則得其理,而物不能蔽;失其職,則不得其理,而物來蔽之。此三者,皆天之所以與我者,而心為大。若能有以立之,則事無不思,而耳目之欲不能奪之矣,此所以為大人也。然此天之此,舊本多作比,而趙注亦以比方釋之。今本既多作此,而注亦作此,乃未詳孰是。但作比字〔一〕,於義為短,故且從今本云。范浚心箴曰:「茫茫堪輿,俯仰無垠。人於其間,眇然有身。是身之微,大倉稊米,參為三才,曰惟心耳。往古來今,孰無此心?心為形役,乃獸乃禽。惟口耳目,手足動靜,投閒抵隙,為厥心病。一心之微,眾欲攻之,其與存者,嗚呼幾希!君子存誠,克念克敬,天君泰然,百體從令。」

  〔一〕「字」原「方」,據清仿宋大字本改。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樂,音洛。天爵者,德義可尊,自然之貴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修其天爵,以為吾分之所當然者耳。人爵從之,蓋不待求之而自至也。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要,音邀。要,求也。修天爵以要人爵,其心固已惑矣;得人爵而棄天爵,則其惑又甚焉,終必并其所得之人爵而亡之也。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於己者,弗思耳。貴於己者,謂天爵也。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人之所貴,謂人以爵位加己而後貴也。良者,本然之善也。趙孟,晉卿也。能以爵祿與人而使之貴,則亦能奪之而使之賤矣。若良貴,則人安得而賤之哉?詩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令聞廣譽施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聞,去聲。詩大雅既醉之篇。飽,充足也。願,欲也。膏,肥肉。粱,美穀。令,善也。聞,亦譽也。文繡,衣之美者也。仁義充足而聞譽彰著,皆所謂良貴也。尹氏曰:「言在我者重,則外物輕。」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與,猶助也。仁之能勝不仁,必然之理也。但為之不力,則無以勝不仁,而人遂以為真不能勝,是我之所為有以深助於不仁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言此人之心,亦且自怠於為仁,終必并與其所為而亡之。趙氏曰:「言為仁不至,而不反諸己也。」

  孟子曰:「五穀者,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荑,音蹄。稗,蒲賣反。夫,音扶。荑稗,草之似穀者,其實亦可食,然不能如五穀之美也。但五穀不熟,則反不如荑稗之熟;猶為仁而不熟,則反不如為他道之有成。是以為仁必貴乎熟,而不可徒恃其種之美,又不可以仁之難熟,而甘為他道之有成也。尹氏曰:「日新而不已則熟。」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學者亦必志於彀。彀,古候反。羿,善射者也。志,猶期也。彀,弓滿也。滿而後發,射之法也。學,謂學射。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大匠,工師也。規矩,匠之法也。此章言事必有法,然後可成,師舍是則無以教,弟子舍是則無以學。曲藝且然,況聖人之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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