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部 > 春秋左传正义 > 卷二十八 成十六年,尽十八年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无传。记寒过节,冰封著树。○“雨木冰”,如字,《公羊传》曰“雨而木冰也”,旧子付反。著,直略反。)
  [疏]“正月雨木冰”。
  ○正义曰:正月,今之仲冬,时犹有雨,未是盛寒。雨下即著树为冰,记寒甚之过其节度。《公羊》、《穣梁》皆云“雨而木冰”,是冰封著树也。今世时有之,皆寒甚所致也。

  夏,四月,辛未,滕子卒。不书名,未同盟。
  郑公子喜帅师侵宋。喜,穆公子子罕也。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无传。
  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将伐郑。黡,栾书子。○黡,於斩反;徐,於玷反。
  [疏]注“黡,栾书子”。
  ○正义曰:十八年悼公之入,黡尚为公族大夫,此时栾书尚在,黡未为卿,而得名见经者,襄二十九年,郑公孙段未为卿而见经,杜云:“盖以摄卿行”,然则此亦当以摄卿故书。

  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楚师未大崩,楚子伤目而退,故曰“楚子败绩”。鄢陵,郑地,今属颍川郡。○鄢,谒晚反,又於建反。
  [疏]注“楚师”至“败绩”。
  ○正义曰:此战楚师未至於败,而楚子身伤,故书“楚子败绩”也。泓之战宋公伤股,师亦败绩,故书师败,而不书宋公败也。君将不言帅师,以君重於师也。战陈以师相敌,死亡既多,举师为重,故师败君伤者,唯书师败而已,不复书君身败也。刘炫又云:“若君将被杀获者,复以杀获者为重,既书师败,又书杀获。即韩之战获晋侯,大棘之战获华元,鸡父之战获胡沈之君是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侧。侧,子反。背盟无礼,卒以败师,故书名。
  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沙随,宋地。梁国宁陵县北有沙随亭。不见公。不及鄢陵战故。不讳者,耻轻於执止。
  [疏]注“不及”至“执止”。
  ○正义曰:诸公被执者,皆讳不书执。此会晋侯不肯见公,不讳之者,公为国内有故,不及战期,虽不见公,非公之罪。是为耻轻於执止,故直书之,以示谏公之意,冀公改过,无后犯。及归,书“公至自会”,以无罪,不讳,故依法告庙也。

  公至自会。无传。
  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尹子,王卿士。子,爵。
  曹伯归自京师。为晋侯所赦,故书归。诸侯归国,或书名,或不书名,或言归自某,或言自某归,无传义例,从告辞。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苕丘,晋地。舍之苕丘,明不以归。不称行人,非使人。○苕音条。使,所吏反。
  [疏]注“苕丘”至“使人”。
  ○正义曰:昭十三年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此言舍之苕丘,明其不以归也。大夫因使被执,无罪者则书行人,以见无罪。於时行父从公伐郑,在军见执,虽则无罪,不称行人,以其非使人故也。季孙意如得释而归,书“意如至自晋”,此行父得释,不书“至”者,《释例》曰:“贾氏以为书执行父,舍于苕丘,言失其所。不书至者,剌晋听谗执之,示巳无罪也。案传囚之苕丘,以别晋都,无义例也。公待于郓,与行父俱归,厌於公尊,故不书行父至耳。若欲示无罪,则宜於执见义,今既直书其执,处绝不书至,乃所以示终於见执,非示无罪也。”《穣梁》以行父至不致者,为公在故,与杜义合也。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公未归,命国人逐之。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鄐犨盟于扈。晋许鲁平,故盟。
  公至自会。无传。伐而以会致,史异文。
  乙酉,剌公子偃。鲁杀大夫皆言剌,义取於《周礼》三剌之法。○剌,本又作刾,七赐反;《尔雅》云,杀也。
  【传】十六年,春,楚子自武城使公子成以汝阴之田求成于郑。(汝水之南,近郑地。○近,附近之近。)郑叛晋,子驷从楚子盟于武城。(为晋伐郑起。)
  夏,四月,滕文公卒。
  郑子罕伐宋,滕,宋之与国。郑因滕有丧而伐宋,故传举滕侯卒。侵、伐,经、传异文,经从告,传言实。他皆放此。宋将鉯、乐惧败诸汋陂。败郑师也。乐惧,戴公六世孙。将鉯,乐氏族。○鉯,仕鱼反;徐音在鱼反。汋,七药反;徐音酌,一音市药反。陂,彼宜反。
  [疏]注“乐惧”至“氏族”。
  ○正义曰:乐惧是戴公六世孙,《世本》有文也。将鉯为乐氏之族,不知所出。杜《谱》於乐氏之下乐鉯、将鉯为一人。传无乐鉯之文,不知其故何也?

  退,舍於夫渠,不儆。宋师不儆备。○夫音扶。儆,京领反。郑人覆之,败诸汋陵,获将鉯、乐惧。宋恃胜也。汋陂、夫渠、汋陵,皆宋地。○覆,徐敷目反,一音扶又反,又芳又反。
  卫侯伐郑,至于鸣雁,为晋故也。鸣雁,在陈留雍丘县西北。○为,于伪反。
  晋侯将伐郑。范文子曰:“若逞吾愿,诸侯皆叛,晋可以逞。逞,快也。晋厉公无道,三鄐骄。故欲使诸侯叛,冀其惧而思德。若唯郑叛,晋国之忧,可立俟也。”栾武子曰:“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必伐郑。”乃兴师。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代荀庚。
  [疏]“栾书”至“燮佐之”。
  ○正义曰:《晋语》云:“鄢陵之役,晋伐郑,荆救之。栾武子将上军,范文子将下军。”与此异者,彼孔晁注云:“上下,中军之上下也。传曰:‘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又曰:‘栾、范以其族夹公行。’”引此为正。是彼谓分中军为二,将将上而佐将下。

  鄐锜将上军,代士燮。荀偃佐之;代鄐锜。偃,荀庚子。韩厥将下军;鄐至佐新军。荀罃居守。荀罃,下军佐。於是鄐焠代赵旃将新军,新上下军罢矣。○守,手又反。
  [疏]注“荀罃”至“罢矣”。
  ○正义曰:十三年传云:“韩厥将下军,荀罃佐之”,又此年末传云“知武子将下军,鄐犨将新军”,是其文也。三年作六军,其新三军将佐六人皆赏鞍之功,死亡不复存,至此唯有韩厥在耳。鄐至佐新军,不言中下,是新军唯一知新上下军於是罢矣。

  鄐犨如卫,遂如齐,皆乞师焉。栾黡来乞师,孟献子曰:“有胜矣。”卑让有礼,故知其将胜楚。戊寅,晋师起。郑人闻有晋师,使告于楚,姚句耳与往。句耳,郑大夫。与往,非使也。为先归张本。○句,古侯反。与音预。使,所吏反。楚子救郑。司马将中军,子反。令尹将左,子重。右尹子辛将右。公子壬夫。过申,子反。入见申叔时,叔时老,在申。○过,古禾反。曰:“师其何如?”对曰:“德、刑、详、义、礼、信,战之器也。器,犹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详以事神,义以建利,礼以顺时,信以守物。民生厚而德正,财足则思无邪。○邪,似嗟反,注皆同。用利而事节。动不失利,则事得其节。时顺而物成,群生得所。上下和睦,周旋不逆,动顺理。求无不具,下应上。○应,应对之应。各知其极。无二心。故《诗》曰:‘立我焌民,莫匪尔极。’焌,众也。极,中也。《诗·颂言》先王立其众民,无不得中正。○焌,之乘反,注同。
  [疏]注“焌众”至“中正”。
  ○正义曰:“焌,众”,《释诂》文。“极,中”,常训也。《诗·颂·思文》之篇,美后稷之德。《周语》云“昔我先王世后稷”,故杜以先王言之,言先王后稷立其众人,无不得其中正也。当尧之末,洪水滔天,人不粒食皆失其正性,后稷教人耕稼以养之,各复本性,故无不得中正也。

  是以神降之福,时无灾害,民生敦厖,和同以听,敦,厚也。厖,大也。○厖,莫降反。
  [疏]注“敦,厚。厖,大也”。
  ○正义曰:皆《释诂》文也。言人之生计,若财物足,皆丰厚而多大。《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让生於有馀,争生於不足。”是其人生厚大,则心和而听上命也。

  莫不尽力以从上命,致死以补其阙,阙,战死者。此战之所由克也。今楚内弃其民,不施惠。而外绝其好;义不建利。○好,呼报反。渎齐盟,不详事神。○渎,徒木反。而食话言;信不守物。○话,户快反。奸时以动,礼不顺时。周四月,今二月,妨农业。○奸音干,本或作干。
  [疏]注“礼不”至“农业”。
  ○正义曰:沈氏云:“晋亦奸时,所以无天殃者,以郑既有罪,晋人讨之,楚党有罪之郑,故独谓之奸时。”

  而疲民以逞。刑不正邪,而苟快意。○疲,本亦作罢,音皮,下注同。
  [疏]注“刑不”至“快意”。
  ○正义曰:《鲁语》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故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朝市。”则征伐之刑,刑之大者,“刑不正邪,而苟快意”,正谓伐晋是也。此六句言楚无上六事,随便而言,故与上不次。服虔以“外绝其好”为刑不正邪也,“食话言”为义不建利也,“疲民以逞”为信不守物也。杜以“食话言”是言之不信也,快意征伐是刑之失所也,故不从旧说。

  民不知信,进退罪也。人恤所底,其谁致死?底,至也。○底,徐音旨,又之履反。
  [疏]注“底”至“也”。
  ○正义曰:底声近至故为至也,在上之信不著於人,号令无常,动情恣意,或乍东乍西,或欲迟欲速,每事如此,不可测量,人不知信,进退获罪,人人各忧其身,不知性命所至,谁肯致死战也?

  子其勉之!吾不复见子矣。”言其必败不反。○复见,一本无复字。复,扶又反。
  [疏]“对曰”至“子矣”。
  ○正义曰:叔时此对,首尾相成。先举六名,云“战之器也”,言有此六事,乃可以战,若器用然也。自“德以施惠”至“信以守物”,辨六事施用之处也。自“民生厚”至“所由克”,言能用六事得战胜之意也。自“今楚内弃其民”至“疲民以逞”,言楚不行六事也。“民不知信”以下言楚必败之意也。德者,得也,自得於心,美行之大名。有大德者以德抚人,是德用之以施恩惠也。有奸邪者断以刑罚,是刑用之以正邪辟也。详者,祥也,古字同耳。《释诂》云:“祥,善也。”李巡曰:“祥,福之善也。事神得福,乃名为祥。”是祥用之以事神也。义者,宜也,物皆得宜,利乃生焉,故义所以生立利益也。礼者,履也,其所践履,当识时要,故礼所以顺时事也。言而无信,物将散矣,故信所以守群物也。人君用此道以抚下民,民之生计丰厚,财用足,则民之德皆正矣。德谓人之性行。《论语》云:“民德归厚矣”,即是正也。此一句覆上“德以施惠”。由上施恩惠,故民生计丰厚也,财用有利益,而每事得节,饥则有食,寒则有衣,其事皆得节矣此一句覆上“义以建利”也。政不扰民,时节皆顺,春种夏耨,而物得成矣。此一句覆上“礼以顺时”也。自上及下,和睦相亲,周旋运转,不有违逆,上之所求,下无不具,下民自知其中,无复二心。故《诗》美先王成立我之众民,无不於女先王得其中正,言先王善养下民,使得中也。自“上下和睦”以下,至“莫匪尔极”,总论在上德、义、礼三事,以教於下,则在下之人皆无邪恶,以信自守,即包上“刑以正邪”“信以守物”二句也。圣王先成於民,而后致力於神,民既如此,是以明神下之福祐,时无水旱灾害。此覆上“详以事神”也。故下民生计皆丰厚而多大,人皆和同其心以听进止,无不尽已之力以从上命,战陈之上,有被杀伤者,皆致其死命,以补其空阙之处,此战之所由得而胜也。今楚内弃其国内之民,不行施惠,是无德也;外绝其邻国之好,不得其利,是无义也;与晋结盟,而复背之,贯渎齐同之盟,是无详也;与人要言,今背其语,食消善言,是无信也;夏之二月,农事正烦,奸犯时节,而动兵伐人,是无礼也;晋人无罪,苟欲伐之,疲劳下民,以快己欲,是无刑也。六事皆无,是无器也。无器而战,其可胜乎?上若有信,民知所適;上既无信,不知所从,从前言则违后令,从后令则背前言。人既不知在上之信,其进与退皆得罪也。人人忧其所至,不知已之性命将至何处,其谁肯致死而战也?子其勉力为之。此行也必败,吾不复得见子矣。知其必死,与之长诀也。

  姚句耳先归,子驷问焉。对曰:“其行速,过险而不整。速则失志,不思虑也。不整,丧列。志失列丧,将何以战?楚惧不可用也。”五月,晋师济河。闻楚师将至,范文子欲反,曰:“我伪逃楚,可以纾忧。纾,缓也。○丧,息浪反,下同。纾音舒。夫合诸侯,非吾所能也,以遗能者,我若群臣辑睦以事君,多矣。”武子曰:“不可!”六月,晋、楚遇於鄢陵。范文子不欲战。鄐至曰:“韩之战,惠公不振旅;众散败也。在僖十五年。○遗,唯季反,下注“问遗也”同。辑,又作集,音同。亦七入反。箕之役,先轸不反命;死於狄也。在僖三十三年。邲之师,荀伯不复从,荀林父奔走,不复故道。在宣十二年。○从,徐子容反,音或如字。皆晋之耻也。子亦见先君之事矣。见先君成败之事。今我辟楚,又益耻也。”文子曰:“吾先君之亟战也,有故。亟,数也。○亟,去吏反。数,所角反。秦、狄、齐、楚皆彊,不尽力,子孙将弱。今三彊服矣,齐、秦、狄。敌楚而已。唯圣人能外内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骄亢则忧患生也。○亢,苦浪反。盍释楚以为外惧乎?甲午晦,楚晨压晋军而陈。压,笮其未备。○盍,户腊反。压,於中反;徐於辄反。陈直觐反下及注皆同。笮,侧百反。军吏患之。范匄趋进,匄,士燮子。○匄本又作丐,古害反。曰:“塞井夷灶,陈於军中,而疏行首。疏行首者,当陈前决开营垒为战道。○行,户郎反,一音如字,注同。垒,力轨反。晋、楚唯天所授,何患焉?”文子执戈逐之,曰:“国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栾书曰:“楚师轻窕,固垒而待之,三日必退。退而击之,必获胜焉。”鄐至曰:“楚有六间,不可失也。其二卿相恶,子重、子反。○窕,敕彫反,又敕吊反。恶如字,又乌路反。王卒以旧,罢老不代。○卒,子忽反,下皆同。郑陈而不整,不整列。蛮军而不陈,蛮夷从楚者不结陈。陈不违晦,晦,月终,阴之尽。故兵家以为忌。
  [疏]注“晦月”至“忌”。
  ○正义曰:日为阳精,月为阴精。兵尚杀害,阴之道也,行兵贵月盛之时,晦是月终,阴之尽也,故兵家以晦为忌,不用晦日陈兵也。昭二十三年七月,戊辰晦,吴败楚师于鸡父,吴犯兵忌而战胜者,杜云:“违兵忌晦战,击楚所不意,彼知楚有可败之机,晦是兵家所忌,原楚之情,必以吴为不动,故以晦日掩之,击楚不备故也。”

  在陈而嚣,嚣,喧哗也。○嚣,许骄反,徐读曰嗷,五高反,注及后同。喧,本又作諠,况元反。哗,本又作譁,音华。合而加嚣。陈合宜静,而益有声。各顾其后,莫有斗心;人恤其所底。旧不必良,以犯天忌,我必克之。”楚子登巢车,以望晋军。巢车,车上为橹。○巢,《说文》作辌,云:兵车高如巢,以望敌也;《字林》同。橹音鲁。
  [疏]注“巢车,车上为橹”。
  ○正义曰:《说文》云:“辌,兵高车加巢,以望敌也。”橹,泽中守草楼也。是巢与橹俱是楼之别名。

  子重使大宰伯州犁侍于王后。州犁,晋伯宗子,前年奔楚。○大宰,音泰,官名,大者多同,以意求之。王曰:“骋而左右,何也?”骋,走也。曰:“召军吏也。”“皆聚於中军矣。”曰:“合谋也。”“张幕矣。”曰:“虔卜於先君也。”虔,敬也。○幕音莫。“彻幕矣。”曰:“将发命也。”“甚嚣,且尘上矣。”曰:“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夷,平也。○上,时掌反。行,户郎反,下“夹公行”同。“皆乘矣,左右执兵而下矣。”曰:“听誓也。”左,将帅。右,车右。○乘,绳证反,下同。将,子匠反,下“去将”同。帅,所类反,下“元帅”同。
  [疏]注“左,将帅。右,车右”。
  ○正义曰:兵车为元帅在中,御者在左也;其馀将帅,皆御者在中,将帅在左也。左右执兵而下,唯御者持车不下耳。

  “战乎?”曰:“未可知也。”“乘而左右皆下矣。”曰:“战祷也。”祷,请於鬼神。○祷,丁老反,或丁报反。伯州犁以公卒告王。公,晋侯。苗贲皇在晋侯之侧,亦以王卒告。贲皇,楚斗椒子。宣四年奔晋。○贲,扶云反。皆曰:“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晋侯左右皆以伯州犁在楚,知晋之情。且谓楚众多,故惮合战。与苗贲皇意异。○惮,徒旦反。
  [疏]注“晋侯”至“意异”。
  ○正义曰:服虔以此“皆曰”之文,在州犁、贲皇之下,解云:“贲皇、州犁皆言曰,晋、楚之士皆在君侧,且陈厚,不可当。以为州犁言晋彊,贲皇言楚彊,故云“皆曰”也。若如服言,贲皇既言楚不可当,何故复请分良以击其左右?故杜不用其说。晋侯左右皆为此言,以惮伯州犁耳。

  苗贲皇言於晋侯曰:“楚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请分良以击其左右,而三军萃於王卒,萃,集也。○萃,似醉反。必大败之。”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震下坤上,复,无变。
  [疏]注“震下”至“无变”。
  ○正义曰:《说卦》:“震为雷,坤为地。”《复·象》曰:“雷在地中,复。”服虔云:“复,反也。阴盛於上,阳动於下,以喻小人作乱於上,圣人兴道於下,万物复萌,制度复理,故曰复也。其筮六爻无变者,故言其所遇之卦而已。

  曰:‘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此卜者辞也。复,阳长之卦。阳气起子,南行推阴,故曰南国蹙也。南国势?戚,离受其咎。离为诸侯,又为目阳气激南,飞矢之象。故曰:“射其元王,中厥目。”○?戚,子六反。射,食亦反,注及下“射之”同。中,丁仲反,注同。长,丁丈反。激,古狄反。
  [疏]注“此卜”至“厥目”。
  ○正义曰:此实筮也,而言卜者,卜筮通言耳。此既不用《周易》,而别为之辞,盖卜筮之书,更有此类,筮者据而言耳。服虔以为阳气触地射出,为射之象,杜以阳气激南,为飞矢之象,二者无所依冯,各以意说,得失终於无验,是非无以可明。今以杜言离为诸侯者,案《礼器》云:“大明生於东,君西酌牺象。”郑玄云:“象日出东方而西行也。”《诗·邶·柏舟》郑笺云:“日,君象也。”《说卦》:“离为日。”故为诸侯。

  国?戚、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从其言而战。有淖於前,淖,泥也。○淖,乃孝反;徐,徒较反。乃皆左右相违於淖。违,辟也。步毅御晋厉公,栾针为右。步毅即鄐毅。彭名御楚共王,潘党为右。石首御郑成公,唐苟为右。栾、范以其族夹公行,二族强,故在公左右。○共音恭。夹,古洽反。
  [疏]注“二族”至“左右”。
  ○正义曰:刘炫云:“族者,属也。属谓中军,以中军夹公耳,非谓宗族之兵。”今知非者,杜云“二族”者,顺传之文,无明言宗族之事,刘诬杜以为宗族,妄规其过,非也。

  陷於淖。栾书将载晋侯,针曰:“书退!国有大任,焉得专之?在君前,故子名其父。大任,谓元帅之职。○焉,於虔反。
  [疏]“国有”至“专之”。
  ○正义曰:言国有元帅之大任,何得专意废之,而为御也。
  ○注“在君”至“其父”。
  ○正义曰:《曲礼》曰:“父前子名,君前臣名。”郑玄云:“对至尊,无大小,皆相名。”以君至尊,为在君前,故子名其父。

  且侵官,冒也;载公为侵官。○冒,莫报反,徐莫比反。失官,慢也;去将而御,失官也。离局,奸也。远其部曲为离局。○离,力志反,注同。远,于万反。有三罪焉,不可犯也。”乃掀公以出於淖。掀,举也。○掀,徐许言反,云捧毂举之,则公轩起也;一曰掀,引也,胡根反,一音虚斤反;《字林》云,举出也,火气也;又丘近反。
  [疏]注“掀举也”。
  ○正义曰:《说文》云:“掀,举出也。”公在於淖,知掀当训为举也。

  癸巳,潘尫之党与养由基蹲甲而射之,彻七札焉。党,潘尫之子。蹲,聚也。一发达七札,言其能陷坚。○尫,乌黄反。之党,一本作潘尫之子党。案注云:“党,潘尫之子也。”则传文不得有“子”字,古本此及襄二十三年“申鲜虞之传挚”,皆无“子”字。蹲,在尊反,徐又在损反,一音才官反。札,侧八反,徐侧乙反。
  [疏]“潘尫之党”。
  ○正义曰:潘尫之子,其名为党。襄二十三年“申鲜虞之传挚”,辞与此同,古人为文略言耳。

  以示王,曰:“君有二臣如此,何忧於战?”二子以射夸王。○夸,苦瓜反。王怒曰:“大辱国!贱其不尚知谋。○知音智。诘朝尔射,死艺!”言女以射自多,必当以艺死也。诘朝,犹明朝,是战日。○朝如字,注同。女音汝。吕锜梦射月,中之,退入於泥。吕锜,魏锜。○射,食亦反,下至“使射吕锜”皆同。占之,曰:“姬姓,日也;周世姬姓尊。异姓,月也,异姓卑。必楚王也。射而中之,退入於泥,亦必死矣!”锜自入泥,亦死象。○中,丁仲反,下及注皆同。及战,射共王,中目。王召养由基,与之两矢,使射吕锜。中项,伏弢。弢,弓衣。○项,户讲反。弢,他刀反。以一矢复命。言一发而中。鄐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疾如风。楚子使工尹襄问之以弓,问,遗也。
  [疏]注“问,遗也”。
  ○正义曰:遗人以物,谓之为问。问弦多以琴,问子贡以弓,《论语》云:“问人於他邦”,皆是也。

  曰:“方事之殷也,殷,盛也。有韎韦之跗注,君子也。韎,赤色。跗注,戎服,若裦而属於跗,与裦连。○韎,莫拜反,又音妹,徐莫盖反。跗,方于反。注,之树反。裦,苦故反。属,章玉反。
  [疏]注“韎赤”至“裦连”。
  ○正义曰:郑玄《诗》笺云:“韎,茅蒷染也。”韎声也。韦昭云:“茅蒷,今绛草也。急疾呼芽蒷成韎也。”茅蒷即今之蒨也。贾逵云:“一染曰韎。”《释器》云“一染谓之縳”,谓一入赤为浅赤色也。跗注,兵戎之服,自要以下而注於脚。跗谓属裦於下与跗相连。《周礼·司服》:“凡兵事,韦弁服。”郑玄云:“韦弁,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晋鄐至衣韎韦之跗注是也。”《郑志》以跗当为幅,谓裁韦若布帛之幅相缝属。郑言“以为衣、裳”,则衣、裳不连。《聘礼》:“君使卿韦弁,归饔饩。”郑玄云:“其服盖韎布以为衣而素裳。”郑以彼非戎事,当为素裳,明衣、裳不连。跗,杜言连者,谓要脚连耳。若然,在军之服,其色皆同耳。谓均服振振,上下同色。鄐至与众同服,所以独见识者,礼法虽有此服,军士未必尽然,鄐至服必鲜华,故楚王偏识之。

  识见不穣而趋,无乃伤乎?”恐其伤。鄐至见客,免胄承命,曰:“君之外臣至,从寡君之戎事,以君之灵,间蒙甲胄,间,犹近也。○近如字,一本或作与,音预。不敢拜命。介者不拜。○介音界。
  [疏]注“介者不拜”。
  ○正义曰:《曲礼》云:“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郑玄云:“蓌则失容节,蓌犹笮也。”虑其笮甲折。

  敢告不宁,君命之辱。以君辱赐命,故不敢自安。
  [疏]注“以君”至“自安”。
  ○正义曰:刘炫以为:“楚王云‘无乃伤乎’,恐其伤也;答云‘敢告不宁’,告其身不伤耳。魏犨云‘不有宁也’,以伤为宁,此与魏犨相似。”今知不然者,案僖二十八年魏焠云:“以君之灵不有宁也。谓不有被伤以自宁也。知不与彼同者,以彼云“不有宁”,谓不有损伤,此直云“不宁”,既无“有”字,又先无被伤之状,与魏犨不同也。案检杜注,“敢告不宁君命之辱”宜连读之,若“敢告不宁”别自为句,则“君命之辱”一句零行无所依附,故知与彼不同。刘君不寻此意,以为与魏犨相似,而规杜,非也。

  为事之故,敢肃使者。”言君辱命来问,以有军事不得答,故肃使者,肃,手至地,若今撎。○为,于伪反。使,所吏反,注及下同。撎,伊志反,揖也;《字林》云,举首下手也。
  [疏]注“言君”至“今撎”。
  ○正义曰:《周礼·大祝》:“辨九拜,九曰肃拜。”郑司农云:“肃拜,但俯下手,今时撎是也。”《说文》云:“撎,举首下手也。”其势如今揖之小别。《晋宋仪注》:“贵人待贱人,贱人拜,贵人撎。”

  三肃使者而退。晋韩厥从郑伯,从,逐也。其御杜溷罗曰:“速从之!其御屡顾,不在马,可及也。”韩厥曰:“不可以再辱国君。”乃止。二年鞍战,韩厥已辱齐侯。○溷,户昏、户本二反。鄐至从郑伯,其右茀翰胡曰:“谍辂之,余从之乘,而俘以下。”欲遣轻兵单进以距郑伯车前,而自后登其车以执之。○茀,府勿反。翰,徐音韩。谍音牒。辂,五嫁反。乘,绳证反。轻,遣政反,又如字。
  [疏]注“欲遣”至“执之”。
  ○正义曰:《说文》云:“谍,军中反间也。”兵书有反间之法,谓诈为敌国之人,入其军中,伺候间隙以反告己军,令谓之细作人也。此欲令谍迎郑伯,则非一人细作,於时郑伯退走,故杜以为轻兵单进,绕郑伯之前,逆距郑伯,使郑伯前视轻兵,不复顾后,得自后登其车以执之也。郑军乱走,轻兵独出其间,亦谍之类,故翰胡得以谍言之。

  鄐至曰:“伤国君有刑。”亦止。石首曰:“卫懿公唯不去其旗,是以败於荧。”乃内旌於弢中。荧战在闵二年。○去,起吕反。荧,户扃反。旌音精。
  [疏]“内旌於弢中”。
  ○正义曰:旌谓郑伯所建之旗,弢是盛旌之囊也。《周礼》“全羽为旞,析羽为旌”,谓空建鸟羽者也。但九旗竿首,皆有析羽,故旌为之总名,故此传郑伯与子重所建皆以旌言之,其郑伯所建,当是交龙之旂,子重所建,当是熊虎之旗。《周礼》:“中秋,教治兵,辨旗物,诸侯载旂,军吏载旗。”郑玄云:“军吏,诸军帅也。凡旌旗,有军众者画异物,无者帛而已。”子重为将,自然当建熊虎之旗。

  唐苟谓石首曰:“子在君侧,败者壹大。我不如子,子以君免,我请止。”乃死。败者壹大,谓军大崩也。言石首亦君之亲臣而就御,与车右不同。故首当御君以退,己当死战。楚师薄於险,薄,迫也。叔山冉谓养由基曰:“虽君有命,为国故,子必射。”王有“死艺”命。○冉,如炎反。为,于伪反。射,食亦反。乃射,再发,尽殪。叔山冉搏人以投,中车,折轼。晋师乃止。言二子皆有过人之能。○发如字,徐音废。殪,於计反。搏音博。中,丁仲反。所,之设反,又市列反。轼音式。囚楚公子茷。为鄐至见谮张本。○茷,扶废反。
  [疏]“囚楚公子茷”。
  ○正义曰:《晋语》谓之王子发钩,盖一名一字也。

  栾针见子重之旌,请曰:“楚人谓夫旌,子重之麾也,彼其子重也。曰臣之使於楚也,子重问晋国之勇,臣对曰:‘好以众整。’曰:‘又何如?’又问其馀。○夫音扶。麾,许危反。日,人实反。使,所吏反,下“免使者”同。好,呼报反,下及注皆同。臣对曰:‘好以暇。’暇,閒暇。○閒音闲。今两国治戎,行人不使,不可谓整;临事而食言,不可谓暇。食好整之言。○使,所吏反,又如字。请摄饮焉。”摄,持也。持饮往饮子重。○往饮,於鸩反。公许之。使行人执榼承饮,造于子重,承,奉也。○榼,苦腊反。造,七报反,曰:“寡君乏使,使针御持矛,御,侍也。是以不得犒从者,使某摄饮。”于重曰:“夫子尝与吾言於楚,必是故也。不亦识乎?”知其以往言好暇,故致饮。○犒,苦报反。从才用反。受而饮之,免使者而复鼓。免,脱也。○复,扶又反,注及下同。旦而战,见星未已。子反命军吏察夷伤,夷亦伤也。
  [疏]注“夷亦伤也”。
  ○正义曰:服虔云:“金创为夷。”杜以战用五兵,唯殳无刃,所言伤者,皆刃伤也,何须於此独辨金木?故知夷亦伤也,复言之耳。

  补卒乘,补死亡。○乘,绳证反,下同。缮甲兵,缮,治也。展车马,展,陈也。○陈如字。鸡鸣而食,唯命是听。复欲战。晋人患之。苗贲皇徇曰:“蒷乘、补卒,蒷,阅也。○徇,似俊反。蒷,所留反。秣马、利兵,秣,穣马也。○秣音末。脩陈、固列,固,坚也。○陈,直觐反,又如字。蓐食、申祷,申,重也。○蓐音辱。重,直用反。明日复战!”乃逸楚囚。逸,纵也。○纵,子用反。王闻之,召子反谋。穣阳竖献饮於子反,子反醉而不能见。穣阳,子反内竖。○见,贤遍反。
  [疏]注“穣阳,子反内竖”。
  ○正义曰:郑玄云:“竖,未冠者之名。”故杜以为内竖也。案《吕氏春秋》云:“荆共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荆师败,共王伤。临战,司马子反渴而求饮,竖阳穣操酒而进之,子反曰:‘却酒也。’竖阳穣曰:‘非酒也。’子反曰:“却酒也。’竖阳穣又曰:‘非酒也。’子反受而饮之。子反之为人也,嗜酒,甘而不能绝於口,醉。战既罢,共王欲复战,而谋使召司马子反,子反辞以心疾。共王驾往视之,入幄中,闻酒臭而还,曰:‘今日之战,不穣亲伤,所恃者司马也。而司马又若此,不穣无与复战矣。’於是遂罢师去之,斩司马子反以为戮。”与此不同者,传依简牍本纪,彼采传闻异辞,所说既殊,其文亦异。

  王曰:“天败楚也夫!余不可以待。”乃宵遁。晋入楚军,三日穣。食楚粟三日也。○夫音扶。三日穣,本或作“三日馆穣”,误也。范文子立於戎马之前,曰:“君幼,诸臣不佞,佞,才也。○君幼,本或作“君幼弱”。何以及此?君其戒之!戒勿骄。《周书》曰:‘惟命不于常。’有德之谓。”《周书·康诰》。言胜无常命,唯德是与。
  [疏]注“周书”至“是与”。
  ○正义曰:周公称成王之命,告康叔以此言也。唯上天之命,不常於一人也,言善则得之,恶则失之,唯有德者,於是与之。

  楚师还,及瑕,瑕,楚地。王使谓子反曰:“先大夫之覆师徒者,君不在。谓子玉败城濮时,王不在军。○覆,芳服反。子无以为,过不穣之罪也。”子反再拜稽首曰:“君赐臣死,死且不朽。王引过,亦所以责子反。臣之卒实奔,臣之罪也。”子重复谓子反曰:“初陨师徒者,而亦闻之矣。盍图之!”闻子玉自杀。终二卿相恶。○卒,从此已前皆子忽反。陨,于敦反。盍,户腊反。对曰:“虽微先大夫有之,大夫命侧,侧敢不义?言以义命已,不敢不受。
  [疏]“虽微”至“不义”。
  ○正义曰:微,无也。纵使虽无先大夫有此旧事,今大夫将义命已,敢不以为之义乎?

  侧亡君师,敢忘其死?”王使止之,弗及而卒。战之日,齐国佐、高无咎至于师,无咎,高固子。卫侯出于卫,公出于坏雙。坏雙,鲁邑。齐、卫皆后,非独鲁。明晋以侨如故不见公。○坏,户怪反,徐音怀。雙,徒回反。
  [疏]“卫侯”至“坏雙”。
  ○正义曰:“出于卫”者,已出卫竟也。“公出於坏雙”,始从坏雙而出,犹未出鲁竟。下云“公待於坏雙”、“设守而后行”,是出国止於坏雙,更从坏雙而出。

  宣伯通於穆姜,穆姜,成公母。欲去季、孟而取其室。季文子、孟献子。○去,起吕反。将行,穆姜送公,而使逐二子。公以晋难告,会晋伐郑。○难,乃旦反。曰:“请反而听命。”姜怒,公子偃、公子鉯趋过,二子,公庶弟。○鉯,仕居反。
  [疏]注“二子,公庶弟”。
  ○正义曰:沈氏云,以剌公子偃,不云弟故也。

  指之曰:“女不可,是皆君也。”言欲废公,更立君。○女音汝。公待於坏雙,申宫、儆备,申敕宫备。○儆,京领反。设守而后行,是以后。后晋、楚战期。○守,手又反。使孟献子守于公宫。
  秋,会于沙随,谋伐郑也。郑伯未服。宣伯使告鄐犨曰:“鲁侯待于坏雙,以待胜者。”观晋、楚之胜负。鄐焠将新军,且为公族大夫,以主东诸侯。主齐、鲁之属。取旷于宣伯,而诉公于晋侯。诉,谮也。晋侯不见公。
  曹人请于晋曰:“自我先君宣公即世,在十三年。国人曰:‘若之何?忧犹未弭。’弭,息也。既葬,国人皆将从子臧,所谓忧未息。○弭,亡氏反。而又讨我寡君,前年晋侯执曹伯。以亡曹国社稷之镇公子,谓子臧逃奔宋。是大泯曹也,泯,灭也。先君无乃有罪乎?言今君无罪而见讨,得无以先君故。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诸侯虽有篡弑之罪,侯伯已与之会,则不复讨。前年会于戚,曹伯在列,盟毕乃执之,故曹人以为无罪。○篡,初患反。弑音试。复,扶又反,下及下文“复请”同。
  [疏]注“请侯”至“无罪”。
  ○正义曰:诸侯废立,当由天子。但春秋之世,王政不行,若篡弑而立,则侯伯既列於会,便是已成为君,臣人得杀之,邻国不得复讨。往年为戚之会,主为讨曹,但晋侯既列於会,盟毕乃始执之,故曹人以为无罪也。宣元年会于平州,以定公位。齐非侯伯,而得公位定者,纵非侯伯,乃是彊邻,既得与会,即为党援,晋若讨鲁,齐必救之,於是晋国竟不伐鲁,是由会齐而公位遂定也。

  君唯不遗德、刑,遗,失也。以伯诸侯,岂独遗诸敝邑?敢私布之。”为曹伯归不以名告传。○伯,如字,又音霸。
  [疏]注“为曹”至“告传”。
  ○正义曰:诸侯被执,及归,或名或否,虽从告辞,传不为例,但诸侯尊贵,不斥其名。《曲礼》曰:“诸侯不生,名;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是诸侯称名者是罪责之事,彼告者亦量其事之善否,恶之则以名告。故《释例》曰:“蔡侯般弑父自立,楚子欲显行刑诛,以章伯业,诱而杀之。蔡人深怨,故称名以告。春秋从而书之。”是告者,谓其有罪,则称名以告;谓其无罪,则告不以名。此曹人诉君无罪,晋侯从而释之,言其无罪而归,故晋人不以名告。下云:“晋侯谓子臧:‘反,吾归而君。’”是晋人告其归也。此传说曹伯无罪,是为经不以名告之传也。

  七月,公会尹武公及诸侯伐郑。将行,姜又命公如初,复欲使公逐季、孟。公又申守而行。诸侯之师次于郑西,我师次于督扬,不敢过郑。督扬,郑东地。○守,手又反,下注同。过,古卧反,又古禾反。子叔声伯使叔孙豹请逆于晋师,豹,叔孙侨如弟也。侨如於是遂作乱,豹因奔齐。
  [疏]注“豹叔”至“奔齐”。
  ○正义曰:此时七月也,至十月而侨如奔齐。昭四年传称穆子去叔孙氏,及庚宗,遇妇人,使私为食而宿焉。后生竖牛。適齐,娶於国氏,生孟丙、仲壬。乃云宣伯奔齐,穆子馈之,则似豹在齐多年,侨如始往,故服虔以为叔孙豹先在齐矣,此时从国佐在师,声伯令人就齐师使豹,豹不忘宗国,闻白国佐,为鲁请逆。杜不然者,若豹以前在齐,则非复鲁臣,声伯正可因之以请,不得云声伯使豹,声伯安得专使背叛之臣也?又声伯岂无鲁人可使,而崎岖艰险,远使他国之人乎?今传言声伯使豹,明在鲁军,得为声伯使耳。下云声伯“食使者而后食”,不言食豹,而言食使者,明豹因请逆,遂即不还,还者豹之介耳。於时鲁师在郑,从郑向齐,涂出於鲁,豹必过鲁乃去,故得宿於庚宗。彼传因言宿於庚宗,遂说娶於国氏,生二子耳。二子之生,必在侨如奔后。豹之还鲁,虽无归年,而襄二年始见於经,竖牛已能奉雉,故杜以为此年去,彼年归,故下注云:传因言其终。

  为食於郑郊。师逆以至。声伯戒叔孙以必须所逆晋师至,乃食。声伯四日不食以待之,食使者,使者,豹之介。○食使,音嗣。使,所吏反,注同。介音界,下文“敢介大国”同。而后食。言其忠也。○而后食,一本作“声伯而后食”。
  诸侯迁于制田。荧阳宛陵县东有制泽。知武子佐下军,武子,荀罃。以诸侯之师侵陈,至于鸣鹿。陈国武平县西南有鹿邑。遂侵蔡。未反,侵陈、蔡不书,公不与。○与音预。诸侯迁于颍上。戊午,郑子罕宵军之,宋、齐、卫皆失军。将主与军相失。宋、卫不书,后也。○将,子匠反。
  [疏]注“将主”至“后也”。
  ○正义曰:服虔以失军为失其军粮。传称“诸侯迁于颍上,子罕宵军之”,则军诸侯之营,不军其辎重,安得为失军粮也?故杜以为“将主与军相失”,谓夜里迸散相失耳。此诸侯即伐郑之诸侯也。经书“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不书宋、卫,传言宋、卫皆失军,则宋、卫在矣,在而不书,后至故也。

  曹人复请子晋。晋侯谓子臧:“反!吾归而君。”以曹人重子臧故。子臧反,曹伯归。子臧自宋还。子臧尽致其邑与卿而不出。不出仕。
  宣伯使告鄐犨曰:“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也,政令於是乎成。今其谋曰:‘晋政多门,不可从也。政不由君。宁事齐、楚,有亡而已,蔑从晋矣!’蔑,无也。若欲得志於鲁,请止行父而杀之,行父,季文子也。我毙蔑也,蔑,孟献子。时留守公宫。○毙,婢世反。而事晋,蔑有贰矣。鲁不贰,小国必睦。不然,归必叛矣。”
  九月,晋人执季文子于苕丘。公还,待于郓,郓,鲁西邑。东郡廪丘县。东有郓城。○廪,力甚反。使子叔声伯请季孙于晋。鄐犨曰:“苟去仲孙蔑而止季孙行父,吾与子国,亲於公室。”亲鲁甚於晋公室。○去,起吕反,下同。对曰:“侨如之情,子必闻之矣。闻其淫慝情。○慝,吐得反,下文同。若去蔑与行父,是大弃鲁国,而罪寡君也。若犹不弃,而惠徼周公之福,使寡君得事晋君,则夫二人者,鲁国社稷之臣也。若朝亡之,鲁必夕亡。以鲁之密迩仇雠,仇雠谓齐、楚。○夫音扶。朝如字。
  [疏]“若朝”至“夕亡”。
  ○正义曰:“朝亡之”,谓朝失蔑与行父也;“鲁必夕亡”,谓亡属他国也。下云“亡而为雠”,是欲弃晋而属齐、楚。

  亡而为雠,治之何及?”言鲁属齐、楚,则还为晋雠。鄐犨曰:“吾为子请邑。”对曰:“婴齐,鲁之常隶也,隶,贱官。○为,于伪反。敢介大国以求厚焉!介,因也。承寡君之命以请,承,奉也。若得所请,吾子之赐多矣,又何求?”
  范文子谓栾武子曰:“季孙於鲁,相二君矣。二君,宣、成。○相,息亮反。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可不谓忠乎?信谗慝而弃忠良,若诸侯何子?叔婴齐奉君命无私,不受鄐犨请邑。○衣,於既反。食,旧如字,对上句应作嗣音。谋国家不贰,谓四日不食,以坚事晋。图其身不忘其君,辞邑、不食,皆先君而后身。若虚其请,是弃善人也。子其图之!”乃许鲁平,赦季孙。
  冬,十月,出叔孙侨如而盟之,侨如奔齐。诸大夫共盟,以侨如为戒。
  十二月,季孙及鄐犨盟于扈。归,剌公子偃,偃与鉯俱为姜所指,而独杀偃,偃与谋。○偃与,音预。召叔孙豹于齐而立之。近此七月,声伯使豹请逆於晋,闻鲁人将讨侨如,豹乃辟其难,先奔齐,生二子,而鲁乃召之,故襄二年豹始见经,传於此因言其终。○难,乃旦反。见,贤遍反。
  齐声孟子通侨如,声孟子,齐灵公母,宋女。使立於高、国之閒。位比二卿。侨如曰:“不可以再罪。”奔卫,亦閒於卿。传亦终言侨如之佞。○閒,徐音间厕之间,读者或如字。
  晋侯使鄐至献楚捷于周,与单襄公语,骤称其伐。伐,功也。
  [疏]“晋侯”至“其伐”。
  ○正义曰:《周语》称鄐至见召桓公,与之语,召桓公与告单襄公,非鄐至自与襄公语也。襄公论鄐至将死,答召桓公语耳,非语诸大夫也。其文与此小异,其意与此大同。《周语》详而此传略,先贤或以为《国语》非丘明所作,为其或有与传不同故也。“骤称其伐”,谓数数自伐其功,《周语》说鄐至自伐之言多矣,共辞不可具载。

  单子语诸大夫曰:“温季其亡乎!温季,鄐至。○语,鱼据反。
  [疏]“温季其亡乎”。
  ○正义曰:《周语》单襄公答召桓公云:“人有言曰:‘兵在颈者。’其鄐至之谓乎!”即具论鄐至之失,乃曰:“以吾观之,兵在其颈,不可久也。”

  位於七人之下,佐新军,位八人。
  [疏]“位於七人之下”。
  ○正义曰:此时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鄐锜将上军,荀偃佐之;韩厥将下军,荀偃佐之;鄐犨将新军,鄐至佐之;是位在七人之下。

  而求掩其上。称已之伐,掩上功。
  [疏]注“称己”至“上功”。
  ○正义曰:《周语》曰:鄐至自称已有大功,欲求晋国之政,召桓公谓之曰:“吾子则贤矣。晋国之举,不失其次,吾惧政之未及子也。”至谓召桓公曰:“何次之有?先大夫荀伯,下军之佐,以为政,赵宣子未有军行而以为政,今燮伯自下军往。是三子也,吾又过之无不及也。若佐新军而以之为政,不亦可乎?将必求之。”是掩上功。

  怨之所聚,乱之本也。多怨而阶乱,何以在位?怨为乱阶。《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逸《书》也。不见细微也。○见,贤遍反,又如字,注同。
  [疏]“夏书”至“可乎”。
  ○正义曰:《夏书·五子之歌》第一章也。其为人所怨者,岂必在明白之处乎?其於人所不见,当於是图谋之。此书之言,将谓慎其细小之事者也。今乃明明言之,道己欲掩其上,此事甚明。“其可乎”,言必不可也。杜不见古文,故云逸《书》。

  将慎其细也。今而明之,其可乎?”言鄐至显称已功,所以明怨咎。
  【经】十有七年,春,卫北宫括帅师侵郑。(括,成公曾孙。○括,古活反。)
  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晋未能服郑,故假天子威,周使二卿会之。晋为兵主,而犹先尹、单,尊王命也。单伯称子,盖降爵。
  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柯陵,郑西地。○柯,古河反。
  秋,公至自会。无传。
  齐高无咎出奔莒。
  九月,辛丑,用郊。无传。九月郊祭,非礼明矣。书用郊,从史文。
  [疏]注“九月”至“史文”。
  ○正义曰:传例启蛰而郊,今九月郊祀,是非礼明矣。《公羊传》曰:“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九月,非所用郊也。”《穣梁传》曰:“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贾逵以二传为说,诸书用者,不宜用也。《释例》曰:“辛丑用郊,文异而丘明不发传,因时史之辞,非圣贤意也。刘、贾以为诸言用,皆不宜用,反於礼者也。施之用郊,似若有义,至於用币、用鄫子,诸若此此,皆当须书用,以别所用者也。若不言用,则事叙不明。所谓辞穷,非圣人故造此用以示义也。且诸过祀三望之类,奚独皆不书用邪?案《左氏传》,用币于社,传曰:‘得礼。’冉有用矛於齐师,孔子以为义,无不宜用之例也。丘明云:‘我师岂欺我哉!’”

  晋侯使荀罃来乞师。无传。将伐郑。
  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郑犹未服故也。
  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郑。无传。
  壬申,公孙婴卒于貍脤。十一月无壬申,日误也。貍脤,阙。○貍,力之反。脤,市轸反。
  [疏]注“十一”至“脤阙”。
  ○正义曰:杜《长历》推十一月丁亥朔,六日壬辰,十六日壬寅,二十六日壬子,十日丙申,二十二日戊申,不知壬申二字何者为误。《长历》云:《公羊》、《穣梁传》及诸儒皆以为十月十五日也。十月庚午围郑,十三日也,推至壬申,诚在十五日。然据传曰十一月诸侯还自郑,壬申,至于貍脤而卒,此非十月,分明误在日也。又杜於《土地》之篇,凡有地名二十六所,不知所在之国,貍脤即是其一,不知是何国之地,故直云阙也。杜又称旧说曰,壬申,十月十五日,貍脤,鲁地也。传曰“十月庚午围郑”,则二日未得及鲁竟也。《释例》又曰:“鲁大夫卒其竟内,则不书地。传称季平子行东野,卒于房是也。”以此益明貍脤非鲁地矣。以下有十二月丁巳朔,逆而推之,故诸旧说皆以壬申为十月十五日也。《公羊》、《穣梁传》以为待公至,然后卒大夫故十月之日书在十一月之下,於《左传》则不通,故杜以为日误。

  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无传。
  邾子玴且卒。无传。五同盟。○玴,俱缚反,徐居碧反。且,子馀反。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玴且以文十四年即位,宣十七年盟于断道,成二年于蜀,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十五年于戚,此年于柯陵,凡七同盟。而云五者,沈以杜数同盟之例,但有君盟者,不数大夫之盟,此二年盟蜀,十七年盟柯陵,皆邾之大夫,故不数之。刘炫并数二盟,而规其过,非也。

  晋杀其大夫鄐锜、鄐犨、鄐至。
  楚人灭舒庸。
  【传】十七年,春,王正月,郑子驷侵晋虚、滑。(虚、滑,晋二邑。滑,故滑国,为秦所灭,时属晋,后属周。○虚,起居反。)
  [疏]注“虚滑”至“属周”。
  ○正义曰:僖三十三年,秦人灭滑。经书“入”,则是灭而不有,不知灭后属何国也。此言侵晋,知此时属晋耳。襄十八年传楚:公子格侵费滑、胥靡。注云:胥靡,郑邑。不言费滑杜意当以费滑为周邑也。然则若是周邑,常言侵周以别之。定六年传称郑伐周冯、滑、胥靡,尔时胥靡亦为周邑。盖费滑、胥靡,周、郑之间,襄时属郑,定时属周。

  卫北宫括救晋,侵郑,至于高氏。不书救,以侵告。高氏,在阳翟县西南。
  夏,五月,郑大子髡顽、侯玜为质於楚,侯玜,郑大夫。○髡,苦门反。玜,乃侯反。质音致。楚公子成、公子寅戍郑。
  公会尹武公、单襄公及诸侯伐郑,自戏童至于曲洧。今新汲县治曲洧城,临洧水。○戏,许宜反。洧,于轨反。治,直吏反。
  [疏]注“洧水”。
  ○正义曰:《释例》云:“洧水出荧阳密县西北阳城山,东南至颍川长平县入颍。”

  晋范文子反自鄢陵,前年鄢陵战还。使其祝宗祈死,祝宗,主祭祀祈祷者。曰:“君骄侈而克敌,是天益其疾也。难将作矣!爱我者惟祝我,使我速死,无及於难,范氏之福也。”六月戊辰,士燮卒。传言厉公无道,故贤臣忧惧,因祷自裁。○侈,尺氏反,又尸氏反。难,乃旦反,下同。祝,之又反。
  [疏]注“传言”至“自裁”。
  ○正义曰:刘炫以为士燮及昭子之卒,適与死会,非自杀。今知非者,以传云使祝宗祈死,又云“祝我使我速死,无及於难”,是其欲死之意;叔孙昭子心怀忧惧,亦与此同,身皆并卒,故知自裁。若其二人之死,適与死会,《春秋》之内,唯有两人愿死,何得身死皆与相当?故杜斟酌传文,以为自杀。刘以为偶然而死,以规杜失,非也。何休《膏肓》以为人生有三命:有寿命以保度,有随命以督行,有遭命以摘暴。未闻死可祈也。故杜以为因祷自裁也。传记此事者,欲见厉公无道,贤臣忧惧。

  乙酉,同盟于柯陵,寻戚之盟也。戚盟在十五年。
  楚子重救郑,师于首止。诸侯还。畏楚强。
  齐庆克通于声孟子,与妇人蒙衣乘辇而入于闳。庆克庆封父。蒙衣,亦为妇人服,与妇人相冒。闳,巷门。○与,如字,徐音预。闳音宏。冒,亡报反。
  [疏]“于闳”。
  ○正义曰:《释宫》云:“宫中衕,谓之壸”,“衕门谓之闳。”孙炎曰:“衕,舍间道也。”李巡曰:“闳,衕头门也。”

  鲍牵见之,以告国武子,鲍牵,鲍叔牙曾孙。武子召庆克而谓之。庆克久不出,惭卧於家,夫人所以怪之。而告夫人曰:“国子谪我。”谪,谴责也。○谪,直革反。谴,遣战反。夫人怒。
  国子相灵公以会,会伐郑。○相,息亮反,下“相施氏”同。高、鲍处守。高无咎、鲍牵。○守,手又反。及还,将至,闭门而索客。蒷索,备奸人。○索,所白反,注同。孟子诉之曰:“高、鲍将不纳君,而立公子角。国子知之。”角,顷公子。○顷音倾。秋,七月,壬寅,刖鲍牵而逐高无咎。无咎奔莒,高弱以卢叛。弱,无咎子。卢,高氏邑。刖音月,又五刮反。齐人来召鲍国而立之。国,牵之弟文子。初,鲍国去鲍氏而来为施孝叔臣。施氏卜宰,匡句须吉。卜立家宰。○句,其俱反。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与匡句须邑,使为宰。以让鲍国,而致邑焉。施孝叔曰:“子实吉。”对曰:“能与忠良,吉孰大焉。”鲍国相施氏忠,故齐人取以为鲍氏后。仲尼曰:“鲍庄子之知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葵倾叶向日,以蔽其根,言鲍牵居乱,不能危行言孙。○知音智。向,许亮反,本又作响。行,下孟反。
  冬,诸侯伐郑。前夏未得志故。十月,庚午,围郑。楚公子申救郑,师于汝上。十一月,诸侯还。不书围,畏楚救,不成围而还。
  [疏]“汝上”。
  ○正义曰:《释例》云:“汝水出南阳鲁县大盖山,东北至河南梁县,东南经襄城、颍川、汝南,至汝阴褒信县入淮。”

  初,声伯梦涉洹,洹水出汲郡林虑县,东北至魏郡长乐县入清水。○洹音桓,一音恒;今上俗音袁。虑,力於反。乐音洛,下“乐平”同。或与已琼瑰,食之,琼,玉。瑰,珠也。食珠玉,含象。○琼,求营反。瑰,古回反。含,户暗反,本亦作唅。
  [疏]注“琼玉”至“含象”。
  ○正义曰:琼是玉之美者。《广雅》云:“玟瑰,珠也。”吕靖《韵集》云:“玟瑰,火齐珠也。”含者或用玉,或用珠,故梦食珠玉为含象也。《诗毛传》云:“琼瑰石而次玉。”《礼纬》:“天子含用珠,诸侯用玉,大夫用碧。”此声伯得有琼瑰者,案《周礼》天子含用玉,则《礼纬》之文未可全依,或可珠玉兼有,故《释例》云:“珠玉曰含。”

  泣而为琼瑰,盈其怀。泪下化为珠玉,满其怀。从而歌之曰:“济洹之水,赠我以琼瑰。归乎!归乎!琼瑰盈吾怀乎!”从,就也。梦中为此歌。惧不敢占也。还自郑,壬申,至于貍脤而占之,曰:“余恐死,故不敢占也。今众繁而从余三年矣,无伤也。”言之,之莫而卒。繁,犹多也。传戒数占梦。○莫音暮。数,所角反。
  [疏]“今众”至“伤也”。
  ○正义曰:声伯之意,以初得此梦,谓凶在已,惧不敢占。今众既繁多,而从余三年,余之此梦,凶灾散在众人,不在己也,故云无伤。

  齐侯使崔杼为大夫,使庆克佐之,帅师围卢。讨高弱。○杼,直吕反。国佐从诸侯围郑,以难请而归。请於诸侯。○难,乃旦反,下及注同。遂如卢师,杀庆克,以穣叛。疾克淫乱,故杀之。齐侯与之盟于徐关而复之。十二月,卢降。使国胜告难于晋,待命于清。胜,国佐子。使以高氏难告晋。齐欲讨国佐,故留其子於外。清,阳平乐县是。为明年杀国佐传。○降,下江反。
  [疏]“待命于清”。
  ○正义曰:欲遣国胜告难,故令待进止之命在于清地,非是使还待命。

  晋厉公侈,多外嬖。外嬖,爱幸大夫。○嬖,必计反。反自鄢陵,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终如士燮言。○反自鄢陵,本作自鄢陵。去,起吕反。胥童以胥克之废也,怨鄐氏,童,胥克之子。宣八年鄐缺废胥克。而嬖於厉公。鄐锜夺夷阳五田,五亦嬖於厉公。鄐犨与长鱼矫争田,执而梏之,梏,械也。○矫,居表反。梏,古毒反。械,户戒反。与其父母妻子同一辕。系之车辕。既,矫亦嬖於厉公。栾书怨鄐至,以其不从已而败楚师也,欲废之。鄢陵战,栾书鄐固垒。鄐至言楚有六间以取胜也。使楚公子茷告公曰:“此战也,鄐至实召寡君,鄢陵战,晋囚公子茷以归。以东师之未至也,齐、鲁、卫之师与军帅之不具也。曰:‘此必败!荀罃佐下军居守,鄐犨将新军乞师,故言不具。○帅,所类反。守,手又反。吾因奉孙周以事君。’”孙周,晋襄公曾孙悼公。君,楚王也。
  [疏]注“孙周”至“悼公”。
  ○正义曰:《晋世家》云:“悼公周者,其先祖父捷,晋襄公少子也,不得立,号为桓叔,桓叔生惠伯谈,谈生悼公周。”是周为襄公曾孙也。

  公告栾书,书曰:“其有焉!不然,岂其死之不恤而受敌使乎?谓鄢陵战时,楚子问鄐至以弓。○使,所吏反。君盍尝使诸周而察之?”尝,试也。○盍,户腊反,使,所吏反,又如字。鄐至聘于周,栾书使孙周见之。公使觇之,信。觇,伺也。○觇,敕廉反。伺音司,又丝嗣反。遂怨鄐至。
  厉公田,与妇人先杀而饮酒,后使大夫杀。传言厉公无道,先妇人而后卿佐。鄐至奉豕,进之於公。寺人孟张夺之,寺人,奄士。鄐至射而杀之。公曰:“季子欺余!”季子,鄐至。公反以为鄐至夺孟张豕。○射,食亦反。厉公将作难,胥童曰:“必先三鄐,族大,多怨。去大族,不逼;不逼公室。○逼,彼力反,下同。敌多怨,有庸。”讨多怨者,易有功。○易,以豉反。公曰:“然!”鄐氏闻之,鄐锜欲攻公,曰:“虽死,君必危。”鄐至曰:“人所以立,信、知、勇也。信,不叛君;知,不害民;勇,不作乱。失兹三者,其谁与我?死而多怨,将安用之?言俱死,无用多其怨咎。○知音智,下同。君实有臣而杀之,其谓君何?我之有罪,吾死后矣。若杀不辜,将失其民,欲安,得乎?言不得安君位。待命而已。受君之禄,是以聚党。有党而争命,争死命也。罪孰大焉?”传言鄐至无反心。
  壬午,胥童、夷羊五帅甲八百,将攻鄐氏。八百人也。长鱼矫请无用众,公使清沸魋助之,沸魋,亦嬖人。○沸,甫味反。魋,徒回反。抽戈结衽,衽,裳际。○衽,而甚反,徐音而鸩反。而伪讼者。伪与清沸魋讼。三鄐将谋於榭。榭,讲武堂。
  [疏]注“榭,讲武堂”。
  ○正义曰:《楚语》云“榭不过讲军实焉”,是榭为讲武堂。传言“将谋於榭”,似仍未至榭,犹在涂也。下云“杀驹伯、苦成叔於其位”,位,所坐之处,则己至榭矣。三鄐虑公杀已,谋欲自安,未及谋而已死,故云“将”耳,非谓未至榭也。或可“将谋於榭”是未至榭,故杜云:“位,所坐处也。”谓当时随便所坐之处,故长鱼矫得伪讼而杀之,若已至榭,不应就榭伪讼。

  矫以戈杀驹伯、苦成叔於其位。位,所坐处也。驹伯,鄐锜。苦成叔,鄐犨。○处,昌虑反。温季曰:“逃威也。”遂趋。鄐至本意欲禀君命而死,今矫等不以君命而来,故欲逃凶贼为害,故曰威,言可畏也。或曰畏当为藏。矫及诸其车,以戈杀之。皆尸诸朝。陈其尸於朝。胥童以甲劫栾书、中行偃於朝。矫曰:“不杀二子,忧必及君!”公曰:“一朝而尸三卿,余不忍益也!”对曰:“人将忍君。人谓书与偃。○一朝如字。
  [疏]“一朝而尸三卿”。
  ○正义曰:一朝谓一旦也。《晋语》说此事:“一旦而尸三卿,不可益也。”

  臣闻乱在外为奸,在内为轨。御奸以德,德,绥远。○轨,本又作宄,音同。御,鱼吕反,下同。御轨以刑。刑治近也。不施而杀,不可谓德;臣逼而不讨,不可谓刑。德、刑不立,奸、轨并至。臣请行!”遂出,奔狄。行,去也。○施,如字,或式豉反。公使辞於二子,辞谢书与偃也。曰:“寡人有讨於鄐氏,鄐氏既伏其辜矣,大夫无辱,其复职位!”胥童劫而执之,故云辱也。皆再拜稽首曰:“君讨有罪,而免臣於死,君之惠也。二臣虽死,敢忘君德?”乃皆归。公使胥童为卿。
  公游于匠丽氏,匠丽,嬖大夫家。栾书、中行偃遂执公焉。召士匄,士匄辞。辞不往也。召韩厥,韩厥辞,曰:“昔吾畜於赵氏,孟姬之谗,吾能违兵。畜,养也。违,去也。韩厥少为赵盾所待养,及孟姬之乱,晋将讨赵氏,而厥去其兵,示不与党,言此者,明己无所偏助。孟姬乱在八年。○去,起吕反,下同。少,诗照反。古人有言曰:‘杀老牛,莫之敢尸。’而况君乎?二三子不能事君,焉用厥也?”尸,主也。○焉,於虔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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