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部 > 夷坚志 > 夷坚甲志卷八 梅三犬 饶州东湖傍居民梅三者.绍兴二十年除夕.缚一牝犬欲杀.已刺血煮食.恍惚间不见.夜梦犬言曰.我犬也.被杀不辞.但欠君家犬子数未足.幸少宽我.梅许诺.明日自外归.恬然无所伤.乃复育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𤩨 每日一成语:瞬息之间 每日一词语:自动 每日一诗词:和户部令狐尚书喜裴司空见招看雪